(北京市)公证业务拓展、创新、执业风险防范暨遗产管理人实务
干 货 满 满 不 容 错 过 哦!
民法典时代,公证业务拓展、创新、执业风险防范暨遗产管理人实务高级研修班
▼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1★合作招募中:本课程可安排讲师赴企业内训,欢迎与工作人员接洽☎:18310839246张老师
2★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主管负责人、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公证协会分管负责人;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负责人;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地方各级公证机构、有想实时同步转播线下直播视频课程的咨询联系☎:18310839246张老师
主 讲 嘉 宾
▼
席志国 民商法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不动产与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马 麟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公证员,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家事中心负责人,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公证协会规则与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
王小成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家事法律服务专家,在高端家事法律纠纷争议解决、家族信托及私人财富规划方面经验丰富
阮 啸 中国法学会公证文书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执业公证员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张老师微信报名
注、加微信标明报名参加学习
培 训 提 纲
▼
1、公证人需知的《民法典》要点及其对公证业务的影响
2、《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条文解读以及对公证影响
(1)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指导思想、重大变化及重点条文解读
(2)《解释》对公证实务的影响、冲击和操作建议
3、《九民会议纪要》与公证实务要点
如:未成年人询问的注意事项;公证的审查标准;赋强公证注意事项及赋强公证中的抵押登记问题;以物抵债协议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公证、二手房交易公证等等
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对公证业务的影响和操作建议
5、民法典时代,公证业务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公证业务的发展与创新
(1)《民法典》背景下,公证业务的变化及其对当事人的影响
(2)从公证发展历程看如何深耕传统公证业务
(3)新形势下传统公证业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4)民法典时代,如何创新拓展业务
6、《民法典》之后的监护、意定监护与遗嘱公证与风险防范
(1)成年人的监护(人)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2)遗嘱监护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3)意定监护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4)如何防患舆论及道德风险
7、《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重要条款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公证业务拓展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重要条款
(2)家事公证新思路:赠与合同、收养、公证遗嘱
(3)继承权公证、遗嘱、遗嘱信托和遗产管理人
(4)抚养事实公证
8、遗产管理人制度与公证机构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
(1)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指定、职责、责任、报酬
(2)公证机构如何担任遗产管理人
(3)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如何成为合格的专业遗产管理人
9、公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探讨与前沿热点问题
10、金融公证、数字化公证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
(1)金融公证风控与创新
(2)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公证
(3)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4)在线赋强公证及司法辅助业务
(5)大数据下的公证风险与管理
课 程 收 益
★1、本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公证机构的实际工作;
★2、实务专家为您解析《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背景下公证业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公证业务的变化对当事人的影响;
★3、探讨遗产管理人制度及公证机构如何担任好遗产管理人,成为该领域的开创者与领衔者;
★4、分享行业经验,助力公证业务拓展及创新,为疑难复杂公证业务办理提供指南,有效防范执业风险。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张老师微信报名
注、加微信标明报名参加学习
会员邀请函
▼
★一、个人会员 会费8000元/12个自然月
★二、普通B级会员 会员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
★三、普通A级会员 会员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
★四、贵宾会员 会员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
长按二维码“识别”加张老师微信咨询会员
特别声明: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培训项目均在官方网站公示。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