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职成〔2019〕11号)及《关于做好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2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实施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为确保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总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桃林路112号(桃林校区)

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191号(雁儿湾校区)

【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级奖学金:500元—25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院长奖学金提名奖3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学年。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1000元/生,一等奖2000元/生;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4000元/生;一等奖5000元/生。

【学费标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各专业学费45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照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担负。

【培养方式】凡被我院录取学生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修满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简介】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总校区、雁儿湾校区、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设15个院、系、部、中心。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744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73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82人;2011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在学院挂牌成立了甘肃工商技师学院(一校两牌)。

学院现建成甘肃省学前教育职教集团,甘肃省文化产业职教集团,建有国家级示范性专业1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有6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建成7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获得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有128个功能完备、设备一流的校内实训基地、实训室。近三年,有50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二 

招生原则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单独开展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单独招生考试,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优秀的各类人才。

 三 

招生方式、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方式:单独测试招生

(二)招生对象:1.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视为“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2.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具有本省户籍或为在甘务工人员(需提供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3.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报名时间安排参加第二次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七)已经参加 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 

下列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七)已经参加 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五 

招生专业及计划

扩招专业优先设置学前教育、养老护理、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共16个专业,共200名计划。(见“招生专业计划表”)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第一次报名2019年6月1日至7月1日

第二次报名2019年10月8日-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提示完成报名后,打印《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第一次报名的考生于 8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二次报名的考生于 11月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报名时需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 480×64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 30K。

(四)报名费:考生在网上报名并根据提示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按照“提高考生报考积极性,简化资格审查程序”,“考生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考生只须将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学历证件的复印件等资料在参加单独测试时交至学院统一负责资格审查。

 七 

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志愿均设置“1+1”顺序志愿,即 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 6个专业志愿选项。

 八 

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二)考试时间:第一次测试 2019年 8月 20日

第二次测试2019年11月20日

(三)考试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根据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安排为准。

 九 

优先录取原则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针对优秀退役军人、优秀下岗失业人员、优秀农民工、优秀新型职业农民、优秀企事业单位职工、贫困县建档立卡考生以及技能拔尖人才,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一)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二)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取得优秀士兵、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三)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乡村干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农民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四)甘肃省贫困县考生、建档立卡户考生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和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人社、科技、共青团等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面试合格可优先录取。

 十 

录取

(一)录取原则: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录取时间:第一次(2019年8月25-28日完成录取)

第二次(2019年11月25-28日完成录取)

(三)志愿征集:第一次(2019年8月29-30日)

第二次(2019年11月29-30日)

(四)征集方式:网上征集

(五)预录工作结束后,预录名单经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申诉、问责。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流程参与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箱:jjjcslz@163.com

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931-7618942

(二)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整体负责,凡属招生重大事宜,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十二

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招考,对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和入学资格,并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二)凡在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

相关事宜

(一)考生录取后,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

(三)考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不能转入我院其他专业就读。

(五)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招生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批复为准。

(七)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同时,以国家和甘肃省政策为准。

(八)学院有关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甘肃教育社”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

咨询、邮寄、联系方式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lvu.edu.cn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邮编:730070

招生咨询电话:0931-7785145

                   0931-7652169

传真:0931-7785113

                                    

来源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热点速览


甘肃省学前教育和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大会在兰职举行

☞ 多彩非遗在校园 魅力文化有传承

 1166兰职青年再次助力2019兰州国际马拉松赛

☞ 兰职小朋友的儿童节?——兰职青年服务双金赛事第四天

 热情 团结 精致 坚毅——兰职青年服务双金赛事第三天

☞ 兰马“橙子”你们都被@了——兰职青年服务双金赛事第二天

☞ 兰职第一批300人兰马志愿者率先奔赴工作岗位

☞ 为2019“星级社团”打CALL

☞ 【扫黑除恶】 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生干部动员会

☞ 传承五四精神  争做青春骄子


最美兰职

摄 | 张浩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