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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国第一夫人是台湾人,可能“美谈”早变“丑闻”了

2017-05-10 敬平 法之彬彬

假如64岁的布吉丽特是台湾人,25年前与马克龙的婚外恋,可能早就从“美谈”变成了“丑闻”。别说当上第一夫人入驻爱舍丽宫,能避免刑事控告,不被判刑,就算幸运了。

 

25年前,布吉丽特是法国北部一个私立学校的语文老师。和女儿同班的马克龙,在她的戏剧课上扮演了一个角色,而后疯狂的爱上了她。

 

当年她39岁,马克龙15岁。

 

这个师生恋的故事,由于马克龙当选法国总统,在中国街头巷尾,差不多妇孺皆知,我就不浪费大家时间,再絮絮叨叨重复一遍。


提醒大家注意两点事实:


第一点,马克龙当年尚未成年。


虽然我们不知道,15岁开始迷恋她的马克龙,什么时候虏获她的芳心,让她浪漫地踏上婚外恋的人生轨道,但是,根据欧美主流媒体的报道,布吉丽特在17岁的马克龙转学巴黎之前,已与他坠入爱河。


坠入爱河的那一刻,马克龙15岁?16岁?17岁?无论如何,马克龙都不足18周岁,都是法国法律认定的未成年人。


第二点,布吉丽特当年是有夫之妇。


依然是欧洲美洲流媒体说的,与马克龙恋爱之初,她没有离婚。她是53岁离婚的。那时候,距离那段台湾地区传统观念中的不伦之恋,过去10多年了。


把第一点和第二点事实结合起来,我们就会发现,这是“一个有夫之妇与一个未成年男孩的婚外恋”。


现在,开始思考我的问题:


如果布吉丽特是台湾人,马克龙是台湾人,马克龙的爸爸是台湾人,还有其他故事中的人物都是台湾人,如果他们最初的恋情,不是发生在法国,而是中国台湾,这个今天在全世界传为美谈的喜剧故事,会不会变成一场早已落幕的悲剧?


公布参考答案之前,我们先琢磨一则去年春天的往事:


一位年过半百的台湾知名音乐人,爱上了17岁的高中女生。他们爱得昏昏烈烈,沸沸扬扬。女生的爸爸无法直视这段年龄悬殊太大的“爷孙恋”,百般劝阻。眼见鸳鸯劝不散,老爸愤而报警,控告这位音乐人涉嫌“和诱罪”,引诱未成年少女脱离家庭。


幸好,这位音乐人是个离异的单身汉。不然,老婆很可能告他涉嫌通奸罪。


台湾地区小伙子未满十八周岁非经父母同意不能结婚。一个已婚女士热恋不足十八周岁的小伙子,一旦激情澎湃,把持不住,下场可能惨不忍睹:


如果小伙子离家和她同居,她可能涉嫌和诱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最重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如果小伙子和她发生性关系,她可能涉嫌“准强制性交罪”,最重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如果……


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说,布吉丽特的婚外恋,换在台湾,可能早就悲剧了吧?


感谢法兰西自由浪漫包容的文化传统,布吉丽特平安无事,喜结连理,喜事连连。据说双方家庭当初也曾流露“敌意”,但我们从未风闻马克龙的老爸告她,也没听说前夫告她。


马克龙的传记作家说,他曾遭遇“抨击和嘲笑”。如果换在台湾,可能的结局远比“抨击和嘲笑”严重很多。布吉丽特的前夫,如果是位台湾老公,也许会告他涉嫌妨害家庭罪。如果法官真的如此定罪,最高可处一年期有期徒刑。鉴于他尚未成年,刑期倒可以减半。假如法官再悲慈一点,还会免于处罚,交父母严加管束,训诫了事。


注意,我所有的讨论都基于“如果”这个假设,如果,如果,如果……如果他们爱的太夸张,外出同居甚至发生性关系……


请注意,我反反复复说的还是如果,如果,如果……大家不要忽略这个假设,以讹传讹,误解冒犯友国政治家,显得我们轻佻。


最后我说说,如果换在大陆……(我知道有人很着急,想知道这个假设下的结论)由于布吉丽特和马克龙坠入情网时,马克龙虽未成年,却已超过十四周岁,哪怕“此处省去一万字”,布吉丽特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道德谴责,唾沫星子,只要她不在乎,就淹不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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