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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 I 落选拉拉队飚脏话:美国半世纪来最重要的校园言论自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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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南



文:纽约华人资讯网主笔 詹涓

周三(4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的九名大法官在面临半个世纪以来最重要的学生言论自由案时,似乎一筹莫展。
 
争论的焦点是,学校是否可以因为学生在网上或校外发表的不当言论而惩罚他们。
 
上一起引起如此重大关注的案件,当属1969年的玛丽·贝丝·廷克(Mary Beth Tinker)案,当时,她和其他四名学生因戴黑色臂章去学校抗议越南战争而被停学,随后他们上了法庭。
 
最高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裁定,学生们在校内享有第一修正案规定的言论自由权利,除非学校官员预测这会造成混乱。
 
周三的案件没有涉及如此严肃的言论。连当事人自己都没有想到在网上发一通火能引起轩然大波。
 
2017年,14岁的高中生布兰迪·莱维(Brandi Levy)因为没能加入学校拉拉队,也没有在垒球队得到她想要的位置而大感气馁。她在Snapchat上发布了一条愤怒的信息,内文中包含了四个“f**k”。她因此被勒令暂停参加拉拉队一年。她的父母提起诉讼,声称学校侵犯了她的第一修正案权利。这个案子从联邦地区法院打到了巡回上诉法院,在此期间,利维从高中毕业,现在已经是个大学生了。

布兰迪·莱维

这一微不足道的争论之所以能达到最高法院,原因是根本不清楚第一修正案是否允许学校批准学生在校外发表言论,以及何时允许。
 
由于这样的冲突每年可能会发生在数千所高中,这可能影响全国5000万公立学校学生在校外的言论自由权利,对所有公立学校的学生和家长至关重要。
 


咆哮拉拉队员
 
如果不是因为卷入了第一修正案的争议,这起事件可能只是一个青春期女生与反应过度的学校管理人员发生的小小摩擦。
 
2017年5月的一个周六,宾夕法尼亚州马哈诺伊地区高中(Mahanoy Area High School)的高一新生莱维在一家名叫Cocoa Hut的24小时便利店里,得知自己没有入选校拉拉队,需要在初级队里再训练一年。在那个月,她还丢掉了地区垒球队中外野手的位置。而且她正在迎接学校的期末考试。
 
她做了一个高中生通常会做的事:在社交媒体上跟她的250个朋友发泄。她在Snapchat上写了如下一行话:“f**k学校f**k垒球f**k拉拉队f**k一切。”此外,她和她的一个朋友还对着镜头竖起了中指。
 
莱维的Snapchat截图

Snapchat之所以对年轻人的胃口,部分原因就在于它的信息转瞬即逝,发给一个人的信息在10秒后就消失了,而发给群组的信息只会持续24小时。
 
学校另一名拉拉队员并不是莱维好友群中的成员,但她拿到了这条信息的截图,并转发给了她的母亲。接着,这位家长又把这条本应只是内部分享的截图发给了该校数学老师兼拉拉队教练妮科尔·卢切塔-朗普(Nicole Luchetta-Rump)。
 
卢切塔-朗普在法庭听证会上作证说,这张截图在拉拉队中传播开来,有几名队员对此“明显感到沮丧”,并反复询问教练他们会怎么做。
 
教练们决定在下个赛季将莱维从拉拉队中开除,理由是拉拉队规则要求队员“必须尊重你的学校、教练、老师、其他队员和球队”,并且他们要避免“脏话和不恰当的手势”。
 
学校管理人员支持这个决定。
 
马哈诺伊学区负责人乔伊·格林(Joie Green)在一份证词中表示,她同意,如果学生的校外言论“与学区直接相关”,并且“对学校有害”,教练可以惩罚他们。她补充说,这条消息是否是在封闭的社交媒体群组里发布并不重要,因为如果教练们知道了,“显然不是隐私,因为其他人都知道了。”
 
莱维和她的父母起诉了该学区,称这一决定违反了她的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的权利。莱维的父亲说,他的女儿是周末在校外发了一条信息,并没有针对学校的任何人,他不懂为什么在跟学校无关的情况下,学校要采取如此严厉的惩罚。而莱维对美联社表示,“我只是想证明一点,像我这样的年轻学生不应该因为表达自己的感受而受到惩罚。”
 


古老的先例
 
一起毫不起眼的争议就这样进入了法律程序。
 
2017年秋天,一名联邦地区法官发布了一项临时限制令,允许莱维回到初级拉拉队,法官认为她的行为没有造成足够的破坏,不足以让她受到惩罚。
 
莱维在整个高中都得以留在队里。她说,她基本上避免和那些因为自己发的帖子而感到沮丧的队友说话。她在去年疫情期间从高中毕业,现在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布卢姆斯堡大学,学习会计专业。
  
人已经毕业,但官司没完,在宾州学区上诉后,位于费城的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小组在2020年6月又一次做出了支持莱维的裁定。


 莱维和她的父亲


这两次裁决的法律基础都来自于1969年的一起判例,也就是文章一开始提到的廷克诉得梅因独立社区学区案(Tinker v. Des Moines Independent Community School District)。
 
在该案中,最高法院表示允许学生佩戴黑色臂章以抗议越南战争,主张如果学生的言论“严重扰乱公立学校的工作和纪律”,校方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学校没有受到实质性干扰,学生在校内发表的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也就是说,当时最高法院主张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必须有权维持一个有序的学习环境,因此学生在校内虽然有言论自由,但这方面的权利是有限的,可是在出了校门后就不同了,学生可以享有第一修正案赋予他们的全部权利。
 
举个例子,一个公立学校的学生,如果在拥挤的学校走廊里大喊“f**k拉拉队”,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但如果他是在放学后跟朋友或者父母说这些话,可以享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毕竟学校不宜将手伸得太长。
 
因此,依循着这样的逻辑和判例,莱维在社交媒体上的咆哮虽然难登大雅之堂,但一来这是她在校外发的帖子,二来并没有对学校带来多少干扰,因此理应享有第一修正案的权利,是吧?
 
并没这么简单。
 


一笔糊涂账
 
第三巡回上诉法院一个小组正是基于上述理由,表示支持莱维的言论自由。但一些人则认为,1969年的判例已经落伍了。
 
在1969年社交媒体兴起之前,区分学生在校内和校外的言论相当容易。然而,在一个有社交媒体的世界里,校内和校外的界限已经极为模糊不清,最近这一两年尤其如此,疫情导致大多数学生的言论都发生在Zoom和社交媒体平台上。
 
如今,大多数法院都允许公立学校因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帖而处罚他们,只要能证明这些言论有可能对学校活动造成伤害就可以。
 
宾夕法尼亚学校董事会协会的律师丽莎·布拉特(Lisa S. Blatt)也持这种看法,她举了个例子:从学校食堂发出的有害推文,跟学生回家路上发出的推文,虽然所处位置不同,但影响是一样的,她说:“互联网的无所不在、即时和大规模传播,以及潜在的持久性,使得发言者所处的物理位置无关紧要。”
 

学区举出了一系列案例证明校外言论可能会破坏学校的运作能力,并在此过程中对学生和教师造成严重伤害:
 
一个学生在英语课上痛哭,她的老师发现她的同学在社交媒体上把她说得一无是处,怂恿她自杀。

几名学生假冒一位科学老师的名义创建了一个电子邮件账户,对其他学生大肆谩骂,引起了家长的愤怒,这位老师被迫休假。

五名学生在考试中作弊,因为前一天参加考试的另一名学生在网上公布了她的答案。

学生们对体操教练的选拔程序不满,整夜给她打电话,她辞职了,体操队再也没有了教练。

一群高年级学生跟踪一名残疾学生回家,并以生动的语言描述性行为,他从此不愿再回学校上课。
 
对此,代表莱维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律师戴维·科尔(David D. Cole)有不同的看法,科尔说,一旦学校可以惩罚学生在校外发表言论,这将极大地扩大学校的惩戒范围。他认为学生在网上的言论应该受到保护。他说:“如果将学校的权力扩展到校外,这等于是把有限的例外变成全天候的规则,这将要求学生无论走到哪里,实际上都要承担起学校的言论权利。”


“她传递的信息可能看起来微不足道,”他说,“但对年轻人来说,能够在不用担心学校审查的情况下向朋友表达自己的情绪,可能是所有自由中最重要的。”
 
科尔也给出了一系列案例,说明学校对那些表达政治观点的学生做出了可能不恰当的审查。比如在一起案例中,一所联邦上诉法院允许一所学校处罚足球运动员,因为他们组织了一份请愿书,游说学校管理层更换一名他们认为有虐待行为的教练。
 
这两位律师提出的论点看来都有道理,事实上,校外言论何时应受到保护,这个问题带来了巨大的理论混乱,仅仅是在第二、第三和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就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陈述和裁决。也正是因此,最高法院确实有必要厘清这个问题,确认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保护是否适用于美国近10万所公立学校中5000万学生的校外活动。
  


但是大法官也很茫然
 
最高法院以保护第一修正案的权利而闻名。去年,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 Jr.)在一所法学院露面时,称自己“可能是目前最高法院中最激进的第一修正案捍卫者”。


 
但自1969年对廷克案的裁决以来,最高法院一直在削减学生的第一修正案权利。最高法院上一次关于学生言论自由的重大裁决是在2007年,罗伯茨撰写了多数意见,支持一名校长的观点,该校长因一名学生展示写有“击中耶稣”(Bong Hits 4 Jesus)的横幅而将其停课。
 
在周三两小时的电话听证会上,法官们显得非常困惑,这起案件对他们来说可能太小,也太大了。太小,是因为涉事学生的言论并不严重;太大,是因为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这类问题只会越来越多。法官们似乎在寻找一种裁决方式,既要保护年轻人的自我表达权,又要给学校应对校外网络威胁和欺凌的回旋余地。
 
“校园和校外之间的这条鲜明界线,如何与现代科技相适应?”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辩论中问道。
 
几名法官同情莱维,表示学校对莱维的帖子反应过度。
 
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说:“她在校外说脏话,你知道的,很不好听的脏话,这是否造成了实质性的破坏?我没看到多少证据。我的天哪,如果在校园外说点脏话就要受到惩罚,那这个国家的每所学校除了处罚学生,都干不了别的事了。”
 
布雷特·卡瓦诺(Brett M. Kavanaugh)曾担任两个女儿的学校篮球队教练,他显得更有感触,认为利维受到的惩罚与她犯下的错不相符。
 
“她争强好胜,她很在意,因为进不了高中校队,她就像其他数百万孩子一样发泄不满,我的意思是,一年的禁赛在我看来太过分了,”他说。
 
法官们也担心,任何形式的宽泛裁决都会产生无法预见的后果。如果给学校过多权力,学校可能会任意剥夺学生的表达自由;如果剥夺了这种权力,又可能会使学校无力应对真正的虐待行为。考虑到有47个州要求学校解决校外骚扰或欺凌问题,这一点尤其重要。
 
“我对于要写一个标准,感到害怕极了,”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说。
 
法院将于6月底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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