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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爆: 章莹颖案嫌犯又锁定另一人为下手目标! 法官: 不得保释!

2017-07-07 法拉盛同城


7月5日下午,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UIUC)中国访学女生章莹颖被绑架案的嫌犯第二次出庭应讯,伊利诺伊州中部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艾瑞克·隆(Eric Long)根据检方新公布的调查结果做出裁定。


拒绝被告布伦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继续把被告羁押在联邦法警中心(Marshal Service Center),等待7月14日的预审或大陪审团的裁决结果。



▲7月5日,伊大校方人员、代表律师和中领馆官员陪同章莹颖家人走出法庭。


根据检方在法庭公布的最新证据,克里斯滕森曾说,他把章莹颖带到他所住的公寓时,章莹颖有过反抗。


▲法庭外集合人群用标语表达诉求,期望司法公正讨回公道。侨报记者魏奕摄

 

嫌犯又锁定另一人作为下手目标


当天下午3点,章莹颖被绑架案第二次听证会准时举行,整个庭审时长24分钟。在法庭人员公布法庭规则要求后,控辩双方陈述了各自的理由。


整个过程,嫌犯克里斯滕森面无表情,一言未发。


伊大校方人员、代表律师、学校志愿者和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的官员陪同章莹颖父亲章荣高、小姨叶丽钦和章莹颖的男友侯霄霖,一起出席了第二次听证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曾通过总领馆向警方转交绑架嫌疑人画像的刘世权博士也一同出席。


▲章莹颖的男友和父亲。美联社


▲ 章莹颖家人步入法庭。美联社


在法庭上,检方向法官列举了嫌犯的犯罪事实。章莹颖于6月9日失踪,最后一次露面是进入嫌犯所驾驶的汽车,而且根据监听结果,嫌犯违背章莹颖的意愿,强行把她带到了他的公寓。


此外,检方提出了尚未向公众公布的新调查结果。6月29日,伊大校方为章莹颖组织的游行集会,嫌犯参加了游行,并在现场称游行队伍中的某个人符合其作案目标的特征。同时,嫌犯锁定了一人为下一个作案目标。而且,嫌犯还试图恐吓另外一个人。检方称,综上所述,嫌犯对社区公众极具危害性。

 

法官拒绝嫌犯律师请求不准交保


辩方律师说,被告驾车从北古德温大街(N Goodwin Ave)把章莹颖载走,但在几个街区之外就让她下车了。目前,检方的举证还不能指出被告有罪。


辩方律师向法官提出,被告目前被关押的地方较远,不便于文档审阅和案件交流,以此作为被告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对于辩方律师提出的不便交流的理由,检方明确指出不在法条规定之内,也不是法庭需要考虑的因素。


法官未采信辩方申请保释的理由,裁定涉嫌绑架章莹颖的嫌犯在本月14日预审之前继续被收押。


法官认为嫌犯对社会安全存在危害隐患,并且有潜逃风险,故驳回其保释申请。

 

中国总领馆再敦促警方全力破案


第二次听证会结束后,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副总领事刘军,发表声明说,总领馆高度重视章莹颖案件,中国驻美大使崔天凯和驻芝加哥总领馆总领事洪磊与美国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敦促警方再增加调查力量,全力找到章莹颖下落,尽快将案犯绳之以法,还章莹颖家人以公道。


刘军指出,警方负责人说,他们派了最好的刑侦专家,夜以继日地进行调查工作,力求尽快破案。


刘军透露,总领馆正在全力协助办理章莹颖的母亲和弟弟来美国的相关手续。

 

留学生担心嫌犯逍遥法外再害人


章莹颖失踪之后一直参与寻找工作的UIUC管老师说,法官裁定拒绝嫌犯被保释是大家的共同期望,而且理所必然。


一个西裔学生手举标语牌,上面写着“Justice For Yingying”(为莹颖讨回公道)和“We the people are with Yingying”(我们大家与莹颖同在)



她对记者说:“我想这样来表达对章莹颖对支持,让她的家人得到法律的公正,严惩凶犯!”


从加州来香槟旅游的留学生韩仕豪说,香槟有他的同学和朋友,如果嫌犯逍遥法外,这件事情可能再次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


韩仕豪特别希望执法部门在10天之内,在下次听证和羁押到期之前,找到更多的证据。他强烈要求尽快定罪,把嫌犯绳之以法。


▲ 4日,游行现场。美联社

 

法官拒绝嫌犯保释 结果在家人意料之中


华裔律师王志东在听证会结束后接受采访说,当天法官采信了检方对嫌犯可能危害公众的举证,做出了拒绝嫌犯被保释的正确决定,这样一个庭审结果对章莹颖的家人是一个安慰。


▲王志东在法庭外面接受采访。

  

王志东说,之前他已经给章莹颖家人做过分析,法官对嫌犯是否取保的两点因素考量、以及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所以,法官宣布拒绝保释的结果,都在章莹颖家人的意料之中,没有特别强烈的反应。


在采访中,王志东重申了法官对保释问题考量的两个主要因素:第一,嫌犯是否对社区有危害;第二,嫌犯是否会在保释期间逃跑。

 

嫌犯透露 把章莹颖带到公寓时遭到反抗


在7月5日下午的第二场聆讯中,联邦法官艾瑞克·隆根据联邦检察官布莱恩·弗瑞睿斯(Bryan Freres)提供的证据认为,嫌犯克里斯滕森有可能对社区其他人造成危害,并且有可能逃跑,因此拒绝其保释请求。


根据Gazette新闻报道,在周三下午的聆讯现场,一些新的证据被公开:据称,克里斯滕森上周四在克兰纳特中心为章莹颖祈祷的现场出现时,他解释了“理想的受害者的特征”,而且他在人群中指出了符合他描述特征的理想受害者。


一份记录显示,他还在寻找同样特征的受害者。


一份音频记录了克里斯滕森的描述,即他把章莹颖带到其公寓时,章莹颖是如何反抗的。


而且,他还威胁了提供他有罪信息的一个人。


布莱恩说:“这些事实说明克里斯滕森对社区其他人可能造成危害,这些事实表明他可能使用暴力。”

▲ 克里斯滕森的“脸书”(Facebook)账号已成为中美网友言语攻击的重点对象之一。

  

法官认为这些证据很有力地反驳了克里斯滕森的保释申请。


聆讯结束后,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布鲁诺在庭外说他并不惊讶,因为在这样的案子中,保释申请被拒绝并不是不常见的。


被问到庭上不利于克里斯滕森的证据时,布鲁诺说:“当然,它们现在还不是真实证据。


美国司法第一条原则是对目击者交互询问的权利。显然今天并没有交互询问。我们将检验这些证词是否真实可信。”


▲辩方律师Evan Bruno和Thomas Bruno回答记者问题。

  

克里斯滕森与谁同屋 伊州律师专业答疑


虽然克里斯滕森已被锁定为绑架章莹颖的嫌疑人,但仍有一些问题让公众感到困惑:和克里斯滕森同住一套公寓的人究竟是谁?如果被定罪,克里斯滕森在不同情况下将分别面临何种刑罚?


在社交网站上,网友创建的“纪念章莹颖”(Remembering YingYing Zhang)账号转载了伊利诺伊州律师苏珊·巴斯克的一篇文章,从专业角度对这些疑问做了解答。


苏珊律师从业已有16年,她同时具有伊利诺伊州和加州的律师执照。她在回答问题前首先强调,在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证实有罪之前,他是被推测为无罪的。她所回答的一切问题,并非意味着陈述嫌疑人有罪。


问:起诉书中提到,当联邦调查局(FBI)的探员进入嫌疑人的公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也住在那里。那么,那个人是谁呢?


答:我不知道,但我猜测应该是克里斯滕森的妻子。有报道说,其公寓邮箱上除了克里斯滕森的名字外,还列出了一个叫“Zortman”(佐特曼)的名字。克里斯滕森已婚,网上的消息显示一个名叫“米歇尔·佐特曼”的女士和克里斯滕森是夫妻关系。


更主要的是,起诉书中提到,该公寓的另外一名居住者允许联调局探员进入私人房间进行搜查,而且允许搜查克里斯滕森的手机。从法律上说,一名室友不会有条件允许警方搜查克里斯滕森的私人房间和手机,还允许拿走其手机,但如果是嫌疑人的妻子,她就可以那样做,因为在伊利诺伊州,妻子被认为是其住所和里面所有物品的平等“持有者”。


问:这是否意味着案件发生时,嫌疑人的妻子也在现场?


答:我不知道,但我认为很可能没有。2017年6月9日是个星期五,当此案发生时,他妻子或许出城过周末了,如果真的是他妻子和他一起住在那个公寓里的话。


问:克里斯滕森是被按照哪条法律来起诉的?


答:联邦检察官是以联邦绑架罪(具体为联邦法典18 U.S. Code § 1201)起诉他的。根据起诉书,至少有两条涉及州际间的往来,导致此绑架案被按照联邦司法来处理。被列出的两条分别是,嫌疑人在另外的州购买涉案车辆并将它带到了伊利诺伊州,以及使用网络。


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的一位发言人暗示,此案中的证据将经过大陪审团审理,由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指控克里斯滕森,但大陪审团极有可能同意由检察官放在他们面前的任何起诉书。


注意,大陪审团是由一组市民组成的,被列在陪审名单上可听审此案中的证据。这个过程是秘密不公开的。检察官将把证据呈现给大陪审团,由他们投票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以及以何种罪名起诉。如果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正在监禁中或保释中的被告,那么法官必须快速发出通知,嫌疑人就可能被释放。


问:如果被定罪,克里斯滕森将面临怎样的刑罚?


答:他将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或终身监禁。如果因绑架而导致任何人死亡,他将面临终身监禁或死刑。根据法律,由绑架导致的“任何人”死亡,这里的“任何人”可以是被绑架者、绑匪之一、调查此案而被杀的警察、任何旁观者或任何其他人。如果两个或以上的人共谋绑架,而其中一人实施了绑架计划,刑罚将是数年或终身监禁。


联邦的刑罚同样要遵从这个量刑指南,但联邦司法制度中没有减刑一说,比如服满6个月就可以减刑1个月之类。如果判决是“终身监禁”,那就没有假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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