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9岁幼女的人渣董事长,阉掉好不好?
文|进击的熊儿子
本文系我说的都对(ID:jjdxez001)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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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有性侵事件被曝光,总有人奋力疾呼:为什么不效仿韩国,实行化学阉割?
以化学阉割为关键词,随便在微博搜索,就能搜出大片相关内容
譬如这次,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就有网友呼吁:若有化学阉割,请自此渣起。
如果仅从字面意思上看,化学阉割与物理阉割,似乎没什么不同。
不过就是保留与消灭作案工具罢了。
可写作不能全靠脑补, 呼吁也要符合实际。
诚然,如果仅从浅层事实上看,二者的区别确实就这么简单——但现在的问题是,无论是物理阉割也好,化学阉割也罢,他们真的管用吗?
一个悲剧的事实:此二者皆无作用。
首先来说物理阉割。
可能在很多人的脑补中,没收作案工具,就能从根本上遏制罪恶的扩张。
但是,我想说的是,怀揣这类想法的人大都图样图森破。
因为,就算是被阉割的太监,也有性欲,也会娶妻生子,也会外出嫖娼,也会强奸性侵。
或许有人会感觉疑惑,下面都没了,还能咋个强奸啊?
可反问一句就豁然开朗了:谁说性侵一定要用下面?
我不知道大家看过没看过王振华性侵一案最初的报道,为什么说它是猥亵而非强奸?
因为,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猥亵是非插入,而强奸则是插入。
换句话说,这个老王八蛋就算是被物理阉割了,他还有手有脚呢!
再者,有研究发现,即便被阉割,男人的性欲也能持续数年——性激素在睾丸之外也能产生,因而切掉蛋蛋并不能从根本上根除性冲动和性行为。
不仅如此,阉割掉了它们的生理功能,其中的部分人甚至还会产生更加暴力化的报复社会的倾向。
或许有人会说了,既然物理阉割不行,那咱整个化学阉割行不?我看过化学阉割的定义,说的是通过口服或注射雌性激素、抗雄性激素或性腺刺激激素的抑制剂,使男性丧失性冲动或者阴茎不再勃起。
丧失性冲动,听起来似乎很是美好,但首先,化学阉割的本质就是“荷尔蒙疗法”,严格意义上说是针对恋童癖的“治疗”而不是“处罚”;其次,化学阉割在降低性欲的同时还有副作用,著名数学家、计算机先驱图灵就因为被“化学阉割”,而变得暴躁不安、性格孤僻,最终服用剧毒氰化氢身亡;最后,也是我最最反对化学阉割的原因:被化学阉割者需要终生接受药物治疗,一旦停药,可能导致报复性反弹。
而以上所有都是我国没有采取化学阉割的理由——化学阉割的基础其实是细化的精神鉴定和司法诉讼相结合的产物,而我国现在没有这个基础。
我之前说过,性暴力的本源无关乎性欲,而在于权力。
而男性侮辱伤害女性的真正“作案工具”也非“下面”,而是权力和控制,是他们从未把女性当作平等的人。
我以为,对这类变态,要么就加大惩处力度,即便没法物理超度,也能关他个十年二十年的,消除社会潜在危险。
当然,我更同意的就是,将这类犯罪行为写入征信记录,全国联网查询,其个人信息随时公示汇报,限制他们从事的行业,以及使用电子镣铐,将他们的行为曝光在阳光之下(能够随时定位,以及靠近潜在危险区域比如小学时,即时发布通知信息)等等。
其实人们之所以会感觉惧怕,更多是因为危险的不可控,他们不知道危险何处到来,而假若,我们把这些宵小的一举一动向公众公开,或许危险还会存在,但更可能的是被震慑,从而将犯罪深埋。
七月五日。
注: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端木艺、@sven_shi、@蓝莓医生,最后的建议仅代表个人观点,有待商榷,禁止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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