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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政策性转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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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资金业务介绍


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简称“降成本30条”),为支持我区中小微企业发展,有效预防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获得金融机构转贷支持设立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业务主管厅局委托宁夏财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资金管理平台,负责转贷资金日常运行管理,无其他分支机构。


我区中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到期前有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可登陆“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即可使用转贷资金进行暂时周转,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转贷资金按差别化方式收取资金使用费,1-10天按每天0.2‰收取资金使用费;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开始按每天0.4‰收取资金使用费(疫情期间资金使用费减半收取),使用时间不超过15天。单笔转贷资金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的80%以内(即企业自筹不低于20%),不超过4000万元。






02

申请平台及业务流程


申请平台

请前往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贷资金业务申请。




平台网址

https://www.smenx.com.cn/index.shtml)


申请流程






03

资金管理平台简介


宁夏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授权自治区财政厅出资,为管理政府投资基金资产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独立经营,根据自治区政府授权,代表自治区财政厅代为履行部分政府投资基金出资人职责,核算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资产,监督自治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04

转贷业务合作银行


  •  宁夏银行

  •  黄河银行(各市县农商行、信用社)

  •  石嘴山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华夏银行

  •  浦发银行

  •  光大银行

  •  招商银行

  •  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






05

业务联系咨询电话


褚经理:18095149706      

蒋经理:13099594777

咨询电话:0951-5023886





相关链接

政策解读 | 自治区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阅读详细管理办法,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往期回顾

“银税互动”如何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国务院今天这场发布会说清楚了

工信部开展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情况问卷调查

银川:“5113”工程,让企业和创业者真正得到实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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