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充分发挥科技对打造人民生活福祉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银川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环保领域: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治理、生态环境安全、碳达峰碳中和、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
(二)医疗健康领域:聚焦重大和高发疾病防治、中医药传承创新药物创制与健康保障利用关键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应用。(三)公共安全领域:聚焦公共安全保障、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以及食品安全关键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应用。(四)其他民生领域:聚焦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建筑、交通、物流、市政管理、社区治理等关键技术攻关与新产品开发应用。
(一)申报主体须在银川市域注册 1 年以上;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企业有良好的资金筹措能力,课题组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应用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属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支撑计划类,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三)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应提供责权利清晰的合作协议,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事业单位有配套资金投入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四)项目应为2023年启动还未完成或2024年计划启动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五)项目未获国家、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68.6.114:10084),注册后在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专项通道,填写《银川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相关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线进行项目初审和推荐;(三)项目管理。按照《银川市科技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动态管理。(五)项目未获国家、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一)根据财政科技资金情况,按照《银川市科技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对入库项目进行遴选,择优支持。
(二)银川市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最高支持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和50万元;银川市社会发展领域创新专项采取常年申报、分批受理。网上申报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起申报,项目单位、推荐单位须严格审核、推荐工作。
技术咨询:技术工程师,杨振 18622502657
业务咨询:银川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卢奕霏 6889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