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周村法院王村法庭构建“四位一体”机制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今年以来,周村法院王村法庭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市域治理,以诉源治理减量为重心,聚焦诉调对接、多元解纷,与王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构建“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4月份以来,共发现矛盾纠纷23件,全部诉前化解,化解率100%。
一是校准“定心轴”,发挥镇党委诉源治理的领导、主导作用。
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托综治中心,健全完善覆盖各村、居的调解组织网络,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发现、预警、上报、解决机制,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二是铺设“预警网”,发挥村居组织发现纠纷、自我化解作用。
各村居建立重大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台帐,安排专人记录排查矛盾纠纷基本情况、风险性质、社会影响等信息,建立矛盾纠纷跟踪预警机制,专案做好解纷预案。各村居委员会建立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两委委员、村法律顾问、网格员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负责村居矛盾纠纷的一级调解,第一时间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切实做到村居矛盾自我化解。
三是设立“枢纽站”,发挥综治中心协调调度、多元解纷作用。
镇综治中心设立矛盾多元调纷中心,负责镇域矛盾纠纷二级调解,镇综治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事宜;积极发挥王村法庭、公安派出所调处矛盾纠纷的作用,对通过村居不能调解有可能引发大的案事件的矛盾纠纷,由王村法庭、派出所进行调处化解,做到矛盾不上交。
四是夯实“主战线”,发挥“三大调解”高效衔接、综合联解作用。
对村居不能自解、部门不能化解的,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之间的衔接,村居、各部门对于矛盾复杂,需专业法律意见指导的纠纷,王村法庭进行指导,制定专业调解方案。王村法庭对起诉到法院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评估,提供程序选择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村居、镇两级人民调解;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的,依据属地原则,通报相关村居调解组织介入调解,各村居调解组织无例外接收纠纷进行调解,同时王村法庭积极跟进业务指导,如人民调解成功,引导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及时立案处理;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