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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为残障当事人减诉累
“于法官,您判的公平公正,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今后孩子落户、上学就有着落了,真是太感谢您了,让您费心了!”拿到判决书后,当事人刘女士专门打电话向承办法官道谢。近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结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原告刘某现居辽宁,视网膜脱落几近失明,行动不便,亲人陪同前来开庭的路费、住宿费等开销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如何前往千里之外的临淄出庭愁坏了刘某一家人。
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后,为减轻原告诉累,经多次与原告电话沟通后决定通过互联网审理此案。庭审当日,法庭举证、调查笔录等均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还了解到,由于原、被告离婚时孩子刚出生不久,孩子至今未办理户口,抚养权的变更不仅影响孩子的落户,对孩子上学也有较大影响。由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庭后第一时间向被告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于庭审当日作出判决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临淄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便民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先后出台一系列司法便民新举措。下一步,临淄区法院将不断加大智慧法院基础硬件建设力度,积极使用互联网法庭、微信、移动微法院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作出法院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