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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点评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前路如何?

2016-08-30 源点信用 源点credit


 

8月19日,国办以回函的形式,发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

 

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不过到目前为止,只有工商系统作了些宣传,组织学者写了几篇文章。这个首次名分公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什么?它的前路如何?

 

什么来头?

 

2014年3月1号起,国家工商总局开始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也就是“商事制度改革”。

 

在此之前,工商系统和许多部门一样,经年累月建立了许多信息化系统,全国上下汇集了大量数据,用于方便自己的工作。就工商而言,数据主要是企业注册登记类信息。到目前,各类市场主体的数量已经超过8079万。这样一个群体的基础性数据,无疑是“大数据”。

 

配套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工商火速上线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当时,工商全系统的企业注册信息,并没有像人行征信库一样全国大一统,而是以省级为单位,做了数据集中。工商自己对此的描述是“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差异屏蔽”。所以,这个“全国公示系统”,其实只做了一个查询链接导航,统一了各地的界面风格和查询条件。




不过,这一公开举措,催生了一些大数据公司先后冒出来。

 

根据源点信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基于工商的这个公示系统,爬取数据进行整合,再汇集法院、专利等数据,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平台超过10个,这些大数据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苏州等地。这还只是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使用的平台,应该有更多的公司也在默默地抓取这个系统的数据。工商官方给出的每日查询量是2500万人次,累计78.5亿人次,这个数量,如果就是目前针对单个的系统状况和查询风格,是不可能的。




回过头来说,至少从政务公开的角度看,工商迈出了一大步,终于从自娱自乐到向社会公开数据资源了。


随后,也就是当年的10月1日开始,工商总局草拟,让国务院颁布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这个条例一是明确涉企信息的统一公示,二是要求企业在这个系统里公开自己的信息。

 

2015年3月,总理视察工商总局,就商事制度改革提了一系列要求。建设一个整合系统内外的涉企数据平台成为工商总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开信息显示,工商总局搞了一系列的方案和标准方案,并选择福建等7个地方先行试点,“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变成了目标中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6年底基本建成使用的口号早早便公开出来。



 

与此相关的,工商在2015年以来还出台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16年初和38个部门一起出台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从工商总局发布的起草过程中透露的信息,工商会商有关部门起草《关于加强政府部门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的意见》自2015年7月开始,先后两轮征求了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56个政府部门的意见。2016年3月,以《意见》为基础,形成《方案》,并再次征求56个部门的意见。最终,国务院以回函形式发布了《方案》。

 

桌面之下

 

从先上线公示系统,到出台《条例》,再试点,再代国务院草拟发布工作方案,单从这一工作逻辑顺延看,是合情合理的。但放在稍大一点的背景下,也许可以看出一些别的味道。


这个方案的逻辑是,为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了消除信息“孤岛”,政府部门有关企业的信息全部归集到一个系统,实现公示、共享、应用。在描述方案形成过程的一份材料中,工商特地指出了“各部门普遍存在着只取不予的固有观念”。

 

方案是“涉企信息”,系统却是“企业信用信息”。那么这个全国“一张网”的国家系统,和国家发改委牵头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又是什么关系?

 

神仙打架了。2012年,国家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由发改委和央行牵头,至今40个成员单位的方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4年出台《纲要》,同年底起出台一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2015年统一信用代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信用中国网,2016年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国务院出台奖惩文件。其中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据公开信息,接入37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归集信息3.1亿条。从推进情况看,通过整合部委资源和要求地方报送的方式,从无到有,初步实现了量的聚集。

 

问题来了,这两个系统建设推进基本同时期,现在工商的这个国家系统正式浮出水面了,对于部委和地方政府来说,谁是血统正宗的信用汇集中枢呢?

 

推进政务信息化,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已经实施多年,但数据割据,孤岛和烟囱比比皆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在推进政务数据整合方面,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在同样是数据整合的方向的背景下,出现多头整合的新格局,让基层无所适从看来是不可避免。

 

前路如何?

 

翻看那些已经蒙上灰尘的历史规划,你会发现,有好多事情其实在很久以前就开始部署,很多官员也在公开场合发过很多可以称为“承诺”的话,比如某个国家基础信息库在十二五期末建成之类。但时间过去,物是人非,你又看到他们又在重新弄先导工程,还在忙做方案,归集数据,一期,二期,绵绵无绝期。

 

部门间整合数据的难度有多大?以人行牵头的2006年已经实现全国联网运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例,到2014年,企业征信系统归集到的非信贷信息占比约15%,个人征信系统归集到非信贷信息的账户数占比约21%。

 

此次工商的《方案》,对数据归集的路径做了不少明确,可谓用心良苦。不过,2016年底基本建成的目标,既是易事,也是难事。

 

说易事,是现有的那些非官方的大数据平台,基于现有的公开、半公开数据,已经实现了工商、法院、知识产权、专利等信息“汇集企业名下”,这个国家信息系统某种意义上是个伪命题。说难事,是工商作为一个部门,从中央到地方,有多大的力度从其他各部门协调到数据?发改尚有综合部门、项目立项等牵制手段,工商何德何能?

 

作为一个部门,工商有没有自己的部门利益?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事实上,在2014年3月之前,工商拥有的企业基础信息,一直只在自己内部使用,其他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都需要付费才能查询企业注册信息。而地方政府在推进社会信用信息数据整合的过程中,工商部门对整体全量共享企业基础信息,何尝不是它所反对的那种“只取不予”呢?

 

只有坚定地推进高质量的政务公开,坚决摒弃一切部门小九九,才是包括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内的一切政府革新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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