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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红黑名单规范性文件汇总(截至2018年10月)

源点整理 源点credit 2019-04-18


源点注:2017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即1798号文),对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认定、奖惩、修复和退出,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奖惩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者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

参见:重磅:信用领域首部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出台(附全文及简要解读)


2018年1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3月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结合已签署和拟签署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研究制定相应的红黑名单认定与监管实施意见,明确本部门主管(监管)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

参见:信用红黑名单,国家又有8方面新要求!

在上述意见或要求出台前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不少专门或重点明确本部门主管(监管)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的文件。在我们看来,这些部门文件的重要性,不亚于接连出台的各领域备忘录。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个别基层地方政府,按捺不住行政冲动,以“管用”的名义,出台类似于针对上访户、群租户以及其他五花八门的“黑名单”制度。

参见:信用管信访的“莆田模式”,你怎么看?


今年以来,浙江省依据地方信用立法,开展全省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79件问题“黑名单”,这是对不当行政行为的及时纠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对信用立法中明确信用惩戒制度的期待。

参见:重要:浙江清理违法“黑名单”制度 已废止79件

我们把截止到目前涉及到红黑名单认定的部委规范性文件作了整理,有些是专门文件,有些是在综合文件中提及名单管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  干  ·  货  ·  来  ·  啦  ·




此外,还有一些部委的制度规范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时间最长的居然一年了还没有出台。

2017年10月31日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2月25日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5月11日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7月1日水路运输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8年10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9月1日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对象名单管理细则


 


总体上,红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越权制定标准、进出标准杂乱、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在社会信用立法尚未到位的背景下,一些基层单位的“创新”之举很可能使联合惩戒陷于被动。各条线各自出台的名单制度若在列入、移出标准方面差异过大,容易使信息互通和应用陷于繁复。

我们也望部委能加快各自领域红名单制度标准的出台节奏,定好规矩,以便于基层规范有力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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