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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垃圾分类与个人征信挂钩,你支持吗?
我们生活中经常见到这样一种场景:虽然不同类型的垃圾桶有明确标识,但垃圾始终被混乱地任意投入。
各地针对此类乱象,各地将垃圾分类与个人征信挂钩,这一措施让不少网友眼前一亮:绿色生活可期了。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与诚信体系挂钩,是否太过严苛?
北上广深相继立法
再过一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条例》规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失信联合惩戒。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早在2012年3月就开始施行。不过根据相关调查,对条例具体内容有了解的北京市民占比不足两成。
在5月底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把垃圾分类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及居民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情形归集到信用体系平台,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草案》规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单位的信用档案,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信息按规定报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在广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去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信用等级进行年度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
乡亲们,垃圾不分类影响个人征信,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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