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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冰:央行征信服务赋能金融发展

源点credit 2019-10-26

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罗玉冰

源点注:本文转自《中国金融》2019年第19期,作者 罗玉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2月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为我国央行征信服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多年来,在金融机构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负责任放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社会信用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开放步伐加快、市场竞争加剧、金融科技发展加速的形势,央行征信需要全面谋划,更好地支持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央行征信服务事业砥砺前行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跨地域、跨机构的信贷交易活动日益增多,借钱不还、逃废银行债的现象也随之凸显,对金融稳定形成严重威胁。为有效约束借款人行为,促进负责任放贷,降低不良贷款率,维护金融稳定,人民银行征信工作正式起步。经过二十多年努力,央行征信服务事业不断发展,征信服务体系持续健全。


01.初创起步期


1992年,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试点贷款证制度,在深圳共享金融机构间信贷信息。


1995年11月30日,人民银行印发了《贷款证管理办法》,此举拉开了我国央行征信服务事业的序幕。


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推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2002年建成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三级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从事企业征信业务。


为适应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起步发展的要求,2004年人民银行开始推动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与此同时,启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即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建设。


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全部建成,并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2006年3月,经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人民银行设立直属事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至此,人民银行初步建立了覆盖企业和个人、涵盖全国范围、由专门运行机构负责的央行征信服务框架体系。


02.稳步发展期


自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成并全国联网运行,至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征信中心积极推动全国各类放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逐步实现对放贷类金融机构的广覆盖。


大力开展数据质量治理,不断提升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加固优化征信系统软硬件环境,切实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明确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为解决我国信贷实践中存在的中小微企业不动产担保资源短缺、动产资源闲置与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征信中心于2007年建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即目前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逐步扩展动产融资登记范围,面向全社会提供7×24小时的登记和查询服务,为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03.创新深化期


自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征信中心积极创新,进一步丰富央行征信服务事业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征信服务履职能力。2013年底,征信中心建成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搭建起应收账款融资供需信息对接桥梁。至此,央行征信服务事业在支持企业和个人融资方面形成了完整的信息支持平台——征信和动产融资两大信息服务基础设施。


随着征信服务创新不断深化,证券、保险机构纷纷加入征信系统,征信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产品应用日益广泛,面向个人的征信服务渠道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个人互联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在全国广泛应用,网银查询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也在有序开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便捷获得征信服务的需求。


2019年,征信中心积极参与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方案制订,在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平台上新增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服务,并于4月底在北京、上海地区开展试点,支持营商环境改善。


央行征信服务事业支持金融发展成效明显


  • 央行征信和动产融资服务已是我国重要金融基础设施


目前,央行征信服务事业已经建立起了体系完善、功能互补、相互支持的服务框架体系,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一是征信系统已经成为全球规模领先的征信数据库。


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收集信息以信贷信息为核心,此外还包括政府和司法公共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等内容,为我国几乎所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报告这一“经济身份证”,数据规模在全球领先。截至2019年6月底,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分别收录10亿自然人、2757.5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5.5亿人、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937万户。


二是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已经成为全球典型范本。


我国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根据法律授权和动产融资实践发展需要,遵循全球先进公示登记理念,基于互联网面向全国对外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转让、融资租赁等10余种动产融资登记公示服务,已经成为全球领先的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被国际组织树立为全球典型范本。截至2019年6月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累计发生登记428.3万笔,其中2019年上半年发生登记51.5万笔。


三是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已经成为助力企业融资的重要抓手。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旨在支持企业便捷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促进企业盘活动产,其作用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2017年9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及付款方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19年6月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共有注册用户17.5万家,累计促成融资金额9万亿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新增用户8452家,新增融资金额5889.6亿元。


  • 央行征信服务事业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和促进经济金融发展


近年来,央行征信服务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动产融资,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征信服务需要。


一是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信贷市场发展。


征信中心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实现金融领域全覆盖,建立金融信用信息全面共享机制,面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报告、“数字解读”、关联查询、重要信息提示等多元化征信服务,有效防范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金融产品风险定价提供精准信息支持,提升信贷投放的审批效率和风控质量,促进负责任放贷。


根据征信中心对21家全国性银行的问卷调查,2019年上半年全国性银行在贷前审查拒绝高风险客户申请3936.8亿元,在贷后预警高风险存量贷款7803.4亿元,清收不良贷款957亿元。


二是支持企业与个人融资,服务实体经济。


征信系统积极扩大信息来源,除采集金融信用信息外,还通过采集重要非金融信用信息(包括公积金信息、法院信息、环保信息、公用事业信息等),为没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提高企业和个人融资可得性,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利用征信系统,开展央行内部(企业)评级,支持央行再贷款政策实施,引导资金投向小微企业。2019年上半年,金融机构信用报告查询继续快速增长,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10.6亿次,企业信用报告查询量5000万次,征信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


三是为个人提供便捷查询服务,践行“征信为民”


征信中心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不断丰富面向个人的征信查询服务渠道建设,着力解决本人信用报告查询难问题,便利个人了解自身信用状况、管理自身信用、开展经济活动。目前,征信服务网点广泛,渠道丰富,面向个人的征信查询服务水平已位居国际前列。


2019年上半年,征信中心提供个人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4612.4万次,其中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和自助查询机办理。根据面向个人的问卷调查,购房和申请贷款等经济活动成为本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的主要用途,占本人查询总量的70%以上,而用于了解自身信用状况、满足知情权、管理自身信用用途的信用报告查询占本人查询总量的20%左右,其他用途在10%左右。


四是做好动产融资服务,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的公示和证据作用,有效防范了动产融资中的交易风险。目前,各级法院在审理动产融资的案件时,对于法定登记业务往往直接依据登记情况进行判定,对于没有法定登记依据但在实践中自愿登记业务,也会作为重要的判决参考。更为关键的是,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已经成为金融机构、企业等在动产融资交易中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促进动产融资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共享,并借助核心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实现中小企业动产信用增级,帮助解决应收账款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贸易背景真实性确认难等问题,提高授信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动产融资活动开展。2019年上半年,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查询量为537.1万笔,同比增长119.8%。


五是支持政府部门履职,服务宏观管理。


征信系统有助于政府部门(包括司法部门)在依法履职或参与民事活动中了解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例如,政府部门在一些资格审查、项目招投标、奖项评比、纪检监察和司法调查中,往往会依法使用征信服务。征信系统还可以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利用金融大数据开展宏观或中观分析,提高决策和监管效率。另外,作为人民银行履行管理征信业的重要抓手,征信系统也为征信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开创新时代央行征信服务事业新局面


央行征信服务事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对新时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征信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征信中心需要牢记“征信为民”宗旨,努力开创新时代央行征信服务事业新局面。


一是坚持全面征信原则,继续推进信用信息采集。


征信中心将继续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信息的全面共享,进一步推动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快实现征信服务对金融领域的全覆盖。非金融信用信息的采集将严格遵守本人授权原则,以助力人民群众获得良好金融服务为基本遵循,推动公共部门等重点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


进一步借鉴国际征信行业最新发展经验,以正向激励为主,经企业和个人授权,在信息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可用于评估其偿债能力的替代性信息采集,为没有信贷记录但愿意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


二是坚持普惠公平原则,积极提高征信服务供给水平。


征信中心将在普惠公平原则下,按照基础征信产品、增值征信产品的服务框架体系,进一步丰富征信产品增量供给,优化存量征信产品服务,完善涵盖信用报告、信用评分、特征变量、重要信息提示、关联分析、数据分析评估等多元化征信服务体系,满足金融机构、信息主体日益增长的征信需求。优化面向信息主体的服务渠道建设,改进现场查询网点服务水平,试点企业自助查询服务,提升互联网征信查询服务的便捷性、友好性。


三是强化征信数据分析,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和管理。


征信系统的数据是国家重要的金融大数据。征信中心将积极借鉴国际经验,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进一步发挥金融大数据作用。一方面,继续深化征信产品研发,支持多元化征信产品服务体系构建;另一方面,继续依法为人民银行履职提供基础数据服务,积极参与数据宏观分析,支持人民银行的政策制定、政策验证、宏观审慎监管和征信监管等履职工作。


四是深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服务效率,筑牢金融安全大堤。


征信中心将积极适应征信行业数据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步在系统建设、业务发展中探索应用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推动技术平台优化升级,优化征信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征信服务效率。强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关注技术变革带来的新风险和新挑战,守住信息安全底线,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五是完善动产融资服务体系,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征信中心将继续发挥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作用,做好动产融资登记公示工作,并在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做好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推动各类动产登记和权利担保登记在一个平台登记;完成动产融资登记公示系统全面升级,参与推动我国动产统一担保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继续推动核心企业、政府部门与平台对接,支持小微企业利用应收账款开展质押融资,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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