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点注:本文为源点读者供稿,
作者:应瑛 浙江省信用中心副主任,高级经济师;曾玮 浙江省信用中心发展研究科科长,高级经济师;陈海盛 浙江省信用中心中级经济师,感谢授权!
结合对浙江省涉疫失信数据开展的专题研究,总结了当前浙江省疫情防控失信情况的主要特点,提出进一步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优势,促进疫情精准防控和支持经济提质的对策建议。
作为浙江省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浙江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依托电子政务“一朵云”资源,由省大数据局统一归集信用信息,构建数据共享模型,加工形成公共信用产品主题库。在应用支撑系统层,构建业务协同模型,打通部门和地方业务系统的数据流和业务流,建成信息归集、产品研发、信用应用、成效反馈的闭环信用监管管理体系。按照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浙江省人大就疫情防控紧急立法要求,自2020年2月8日起,有关隐瞒疫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失信信息纳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课题组根据平台信用数据进行了相关专题研究,梳理形成浙江涉疫失信特点,并结合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在政策层面研提了若干举措,为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监管和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一)“聚众赌博”和“违反物价规定”分别成为个人和企业涉疫失信重点关注类型。从处罚内容上看,截至2020年3月9日,涉及赌博失信信息达1330条,占个人涉疫失信信息的75.61%(占全部涉疫失信信息的73.32%),其他涉及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13、12.11%),阻碍公务(62条、3.52%)等也占有一定比重。企业涉疫失信信息中涉及违反物价规定类型的最多(24条),占企业涉疫失信信息总数的43.64%。
从涉疫失信信息每日增量看,自2020年2月8日集中披露第一批涉疫失信信息以来,各地疫情防控力度不断增强,每日处罚数量直线攀升,与此相对应,每日新增确诊量逐步下降。2月14日,新增涉疫失信信息数量(128)达到峰值。此后,随着失信信息归集曝光力度不断增强和社会疫情防控意识逐步提高,每日处罚数量呈波浪式下降。3月2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从原来的一级调整为二级,新增涉疫失信信息数量下降到疫情防控初期水平。通过涉疫失信信息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比发现,从失信总量上看,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涉疫信息共计1814条,其中涉及个人1759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55条。从地区分布上看,衢州最多,共计459条;绍兴最少,共计12条;其余杭州294条、宁波269条、温州267条、金华140条、丽水106条、台州84条、嘉兴68条、舟山66条、湖州49条。从平均失信数看,经济发展越好地区涉疫失信比例一般越低。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等浙东北地区人均GDP(根据浙江统计年鉴2018年数据)较高,而每千人规上企业失信数和每十万人失信数较低,而衢州、丽水等浙西南经济后发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失信比例则相对较高。涉疫失信信息关联的浙江户籍人口共计1501人,通过对涉疫失信信息纳入评价前后的等级情况对比,信用等级优秀的基本“清零”。其中,由优秀降为良好有282人、良好降为中等有48人、中等降为较差有10人。此外,有54人同时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按照标准化、体系化和法治化的要求,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信用数据治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归集目录,当涉疫失信信息情况及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范围,建立高质量信用指标体系,全面、及时、准确归集信用信息。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对赌博、扰乱公共秩序、违反物价规定等常规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归集基础上,加强政务失信、海外人员非法入境、不实填写“浙江健康码”、违反复工复产规定等行为及疫情防控期间捐款捐物、提供志愿者服务等守信信息的信息归集力度,提高数据归集能力和质量,通过有序推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在提升信用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前提下,为市场化应用提供信用数据环境。(二)审慎界定涉疫数据纳入评价范围、时间及权重,强化信用评价科学性。将疫情期间特有的守信和失信信息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范围,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优化评价方法,合理确定权重并及时追踪评价等级变化,迭代完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坚持“以用促建”和“开门搞评价”的原则,结合评价应用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度融合行业信用信息,进一步细化指标颗粒度,优化评价方法和模型,不断迭代完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规范公共信用评价。同时丰富区域和行业信用指数、信用预警等产品,为信用应用提供更加丰富科学的产品。将信用评价作为特殊时期促使当事人积极履约的重要机制,对于通过信用修复基本消除影响的失信信息,适当降低纳入公共信用评价权重,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可不纳入评价。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关键时期。一方面,研究开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用应急管理新功能模块,进一步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提升集成平台功能,提高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服务水平。加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强化涉疫信用信息与金融领域的共享融合应用,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和融资服务效能,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疫情期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提供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产品和服务,纾解民营经济面临的实际困难。鼓励金融机构使用公共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及服务,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优化“信易贷”服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涉疫情诚信主体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另一方面,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大脑”模块建设为载体,提高信用大数据分析与预判能力。同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健全信用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和评估制度。深化与部门和地方平台、行业系统互联互通,加强功能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功能完备、体系健全、运转有序的全省信用协同应用大格局。以“信用+”十大联动场景应用典型案例为载体,总结推广“信用+行政审批”“信用+执法监管”“信用+公共服务”“信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其他政务事务”“信用+行业监管”“信用+社会治理”“信用+风险监控”“信用+融资服务”“信用+政府自身建设”十联动场景应用典型案例的经验,找准疫情防控期信用定位并深化涉疫信用信息的全面应用。通过先进示范、典型引路,鼓励地方和部门在行政管理、社会、市场等领域拓展涉疫信息应用场景,创新应用方式,丰富奖惩措施,全面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提升区域信用环境。结合最新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融入地方特色优势,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特色化多元化社会化的信用应用场景,通过规范化探索城市信用激励场景的应用及省内跨区域互认互通,在全社会烘托诚信有价氛围,提升群众获得感。做好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信用服务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相关制度并推动贯彻落实。通过各级信用网站、报纸、电视、城市公益广告位等渠道,继续做好“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点亮中国”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信用县”和省、市、县“诚信之星”评选与宣传活动,全方位、广覆盖开展信用应用成效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知信、用信、守信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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