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多重保障,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保障工作

韶关医保 2021-06-25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具体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迅速动员、积极应对,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工作的制度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保障工作。




一、全力落实待遇保障



一是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住院起付标准。


二是对于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三是密切关注享受医疗救助困难人群感染情况并做好医疗救助政策衔接。


四是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积极做好药品保障



一是每天更新统计全市定点救治医院和16家发热门诊重点医院相关药品的紧缺需求情况数据,协调省内三个药品采购平台、各大药品配送企业统筹安排配送,加强供应保障,全力为各医院解决药品紧缺的燃眉之急。1月25日,粤北第二人民医院向市局提出奥司他韦紧缺情况,经报省医保局协调相关配送企业后,在该药全省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临时向我市供应胶囊200盒、颗粒200盒以备应急。


二是选取辖区内部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作为监测点,监测疫情防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变化情况,及时预警药品价格和供应的异常波动,如出现的药品耗材价格非正常上涨问题,采取函询或约谈等手段予以规范,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线索。




三、充分做好资金保障



一是提前预付资金。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和市社保中心,安排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采取预付资金形式减轻医院垫付压力,首批资金600万元已预拨定点救治医院,随着疫情发展变化,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


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参保患者相关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四、主动做好服务保障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积极与医疗机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医保结算“绿色通道”,及时结算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二是加强经办服务。协调市社保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落实好各项医保经办服务工作。


三是明确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异地就医确诊和疑似患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引导患者在首诊地诊治。


四是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医保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医保待遇,消除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后顾之忧,支持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