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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网络空间就能“畅所欲言,为所欲为”?


法治的进步,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2022年1月22日上午,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评选结果揭晓。这十大案件都属于影响法治进程、检验法治原则,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乃至制度性意义的诉讼个案。虽然只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沧海一粟,却深刻反映着中国法治的巨大进步。


01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网络空间可否为法外之地,是否可以肆意畅谈为所欲为?

2021年2月,5位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首次被公开,烈士陈祥榕写下的“清澈的爱,只为中国”的深情告白引发了全社会的情感共鸣。

然而,2月19日上午,一个微博名为“辣笔小球”的博主先后发布了两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爱国精神。“辣笔小球”这两条“辣眼睛”的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强烈愤慨。

2月20日,网名“辣笔小球”的犯罪嫌疑人仇子明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9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以往对于此类案件大都是追究民事责任,“辣笔小球”案成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设立后的全国首案。



01

法条链接-20213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

在刑法第299条后增加1条,作为第299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2022年普法课堂】

贪腐,没有免死金牌!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讲好新时代司法故事,4月27日今晚19点

老师带你穿越法海学习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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