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犯罪的小商贩 是谁强奸了你的命运?

2017-03-11 马正经 微工荟 微工荟


核心提示

小商贩的活路在哪里呢?

 


2015年,内蒙古一位农民为了在农闲期间做点赚钱的事,跑到周边农户家里收购玉米,被举报后遭到工商部门查获,涉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他在庭审现场说:“我本想收点粮食赚点钱,可我不知道收玉米还得办证!”这件事情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前不久,此案重审,这位农民终于被改判无罪。

 

在这个大社会里,小人物的命运往往会遭受突入袭来的灾难。

 

2017年,杭州淳安县农民跑到自家附近的小水库抓到114只癞蛤蟆,没想到被举报后遭森林警察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他看来,这是小事一桩,然而却被告知: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采取徒手捕捉的方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

 


2016年,在天津码头摆射击摊的大妈,对于她来讲,“经常可以见到摆摊打气球的,一直觉得这种就是玩具枪。”可是,突然有一天警察来了把她带走,罪名竟是涉嫌非法持枪罪,最后被判刑3年半。

 

尽管媒体把这些事件都归结为不懂法的结果,但屡屡发生的莫名其妙的就犯法了,经常涉及到是否办证的问题,比如狩猎证、持枪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等。

 


这些证件不同于身份证或者准生证、结婚证之类的,只是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直接与国家的刑法扯上了联系,关乎到我们的人身自由问题。

 


犯罪背后:小商贩被无情收割的命运


当我们还是小的时候,打死懒蛤蟆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条件反射,各路贩子跑到村里收购粮食更是习以为常,至于摆射击摊,涉嫌使用枪支,很多人都把这种枪当做玩具来看,怎么也想不到会跟非法持枪扯上关系。

 

可是,在我们熟悉的场景里面,现在甚至都烙上了法律、刑事的痕迹,躺枪的人们即使轻一点的,也难免被警察部门普法教育,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那么多习以为常的事件竟然都变成了触犯国法的案件,而许多人还被蒙在鼓里,这不得不让人深思:社会的发展究竟是怎么了?

 

改革开放前,在社会主义时代,生产资料公有制,由国家代为管理规划,农民跑到村里收购玉米属于投机倒把,是复辟资本主义的行为,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也应该支持。

 


改革开放40年后,私有制迅速发展,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造就了巨大的市场,农民跑到周边村庄收购玉米,还被当做非法经营罪论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地方政府的无知?还是其他?

 

作为中间商或商贩被抓,原因是需要办证,照这个逻辑,包工头也需要办证,卖菜、卖水果的小贩也都需要办证,我们只听说城管与商贩躲猫猫的游戏,城管无非是要把小贩赶到店铺里面被地产资本压榨,或者收一点保护费,比如天津公安收射击摊贩900块钱就可以允许你继续经营。

 

但是为什么内蒙古的农民收购玉米,挣了6000块钱,结果却被罚款2万,还要遭判刑呢?他是怎么撞到枪口上呢?

 

在众多的农民与粮食收购企业之间,交易成本非常大,企业不可能挨家挨户的去收购,农民跑到粮仓也很麻烦,所以就有了小粮贩的存在空间,部分农民搞起了中间商的生意赚点钱,这个也是得到了国家和市场的默许的,虽然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的确规定收购粮食必须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

 

也许是受到了这个案件的影响,2016年11月,国家粮食局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农民今后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不用再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玉米收购案经过最高法院的审理,农民被判无罪释放。

 


据这位因收购玉米被抓的农民讲:“走乡串户,很多中间人都这样收购啊,在我们这里,玉米贩子大概有1000多人,没有听说有人去办证,农民们卖给贩子省时省力,一般家庭粮食数量不多,天寒地冻去粮库还需要排队”。

 

要知道,以前的粮食是统购统销,都是地方政府和国家在搞,后来市场化改革,官僚摇身变成资本家控制绝大部分粮食,垄断了大部分利益。再后来,民营资本家、小商贩也想分一杯羹,也逐渐加入到这个事情中来。

 

粮食收购的法律限制本来是保护政府和官僚资本对粮食的控制的,给民营资本家设了一个口袋,但是这个小商贩倒霉的是,他阴差阳错地进了这个口袋还被收紧了,成了这个制度下的无辜牺牲品,被当做威胁官僚资本的假想敌了,因为法律就是这么定的,但这个法律不会对当地的1000多名商贩都这么搞,而且现在也已经改了。

 

就这样,小商贩莫名奇妙的成为了民营资本冲击旧制度的炮灰了。

 


由此可见,农民收购玉米躺着中枪,是大资本尤其是官僚资本挤压小生产者的极端表现,同理,我们可以知道,那些赶着小贩到处跑甚至抓射击摊贩的城管或警察只是贯彻执行这种垄断权力的棋子和马前卒而已,无非是要尽可能的收割商贩的辛苦钱,保证房东和政府的利益。


 

小商贩的前途在哪里?


有人说非法经营罪是投机倒把罪的继续,带有浓厚的旧体制痕迹,不得不说,单纯从法律上看,虽然投机倒把和非法经营的表述不一样,但是在内涵上却有共同之处,最核心的是对社会秩序的侵犯。

 

但这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投机倒把侵犯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小生产无时无刻不在生产资本主义”,非法经营则不同,它可能会侵犯的是官僚资本的私有制,防范的是民营资本,是资本主义不民主的表现。

 

作为小生产者,不管是农民还是商贩,他们的阶级地位就有一定的自由,除了经营土地之外,还可以经营玉米,或者利用自然的条件抓一些野生动物尝尝鲜,或者用一个小资本摆一个射击摊,供人们打气球。

 


小生产者的经营地位本来可以给农民和商贩带来不错的收入和自由的生活,但是在垄断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经济的不民主必然要从政治上表现出来,随着国家越来越大的危机,一些扭曲的现象大量发生,除了倒闭破产,最后连这些小生产者进入市场的资格都要剥夺了。

 

作为工人,他们与大工业一同发展起来,紧紧依附于机器和商品的生产,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之外并没有其他谋生的渠道,在阶级地位上自然不如小生产者自由。

 


如果这个社会还存在一些给予创业者的空间,工人也许能抓住机会从不自由的状态下暂时解救出来,也成为小资产者的一员,或者临时性兼职性的经营小生意,但不管如何,这样的机会越往前看是越小的,越艰难的。


工人阶级被束缚在日夜不停的机器运转上,除了打破资产阶级的锁链,别无出路。小生产者自以为能成为市场弄潮儿,至少过一个较为安逸的生活,但是频繁发生的小商贩倒闭破产,甚至无缘无故的遭受国家机器的无端打压,一次次地警告我们:如果小商贩还想活命,就要随时准备一无所有,从头再来!

 


既然这样,与其胆战心惊地活在资本主义给小商贩设定的韭菜地里,随时等待着被资产阶级收割或当做炮灰,还不如放弃渺茫的幻想,准备一场与资本主义的战斗。

 

那个时候,对于幻想成为小商贩改变命运的工人阶级来说,也就只有一条活路:工人团结与斗争的路!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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