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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已挖好 福永理光工人跳还是不跳? |玩坏法律

2017-04-05 木舟 微工荟




核心提示

近日,福永的一些工友爆料说,他们厂又在传搬厂的事了,比如福永的模范企业深圳理光公司就传出要搬离到坪山的消息。



近年来,深圳产业转移一直没有停过,似乎2016年在媒体上消停了一阵,但是到了2017年,估计越来越多的知名企业将计划搬离曾经的工业区。

 


比如,坐落在福永的世界500强企业霍尼韦尔最近的搬厂计划就引发了工人的抗议,虽然这家企业盈利颇丰,据工友反映2016年的纯盈利有1亿元,但是也阻挡不住它迁移到西安的步伐。如果说那些不怎么受政府待见的小企业要搬走,地方政府会不以为然,但是对于要大力扶植的产业和公司而言,进入到世界500强的重点企业自然会得到相关部门的保驾护航。

 


虽然大多数企业都选择了直接撤离深圳,去东莞、惠州以及中西部,甚至去国外。但是也有一部分工厂,尤其是地方的重点企业,目前将进入的则是在深圳行政区域以内,最主要的可能就是坪山新区了。

 

 

理光或搬迁   工人遇难题


近日,福永的一些工友爆料说,他们厂又在传搬厂的事了,比如福永的模范企业深圳理光公司就传出要搬离到坪山的消息。

 

理光公司是当地的好厂,媒体报道,在电子行业普遍的工人流动快、企业招工难的情况下,该企业4000多人的员工队伍流动率却不到4%,不仅如此,该企业最有名的还要追溯到当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大力提倡的理光模式:由于实现了企业工会直选,理光公司工会在维护工人权益的同时,成功帮助企业减少劳动争议和降低工人流失率,这种能够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的工会机制被汪洋大加赞赏,他用“自己争来的幸福才觉得是真幸福”的话来鼓励工人直接选举工会,并要求广东省推广理光经验。

 


话虽如此,仔细了解才知道,就是这样的企业最近一直没有多少加班,至多就36个小时,奇怪的是,在没有多少活干的时候,理光却一直在招募一些派遣工,用所谓的劳动界的二等公民来给自己卖命,背后的原因可想而知了。

 

对于那些老员工而言,按道理听到搬厂的消息应该苦中带笑才是,因为一般来看,搬厂都是要给补偿的嘛,工龄越长拿的越多,理光的老员工却是有好多纷纷辞工走人啦,工友估计,理光传闻是搬到坪山,深圳市貌似有一个条例规定深圳市内搬厂没有经济补偿,这些老员工应该是觉得拿补偿没希望就自己走了,毕竟没有加班的话,继续呆下去,工资能好到哪去呢?


 


其实,不光是理光这样的知名企业招派遣工,刚刚引发员工抗议的福永霍尼韦尔工厂也是有不少的中南派遣工,据说霍尼韦尔的厂长问一个员工,你干了多久,这位员工说干了15年不想撤离,没想到厂长却说:谁叫你干那么久?!,当听说抗议的还有派遣工之后,这位厂长直接说道:你是派遣工吧,那你瞎拱什么?你被老员工利用了快点去干活!

 


老员工要拿经济补偿,老板责骂你为什么要干这么久,还说的振振有词,派遣工一样给老板辛苦干活,反倒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补偿可拿,对于这些强词夺理的言论,厂长们说的一点都不含糊,无非是要告诉工人们:剥削有理,造反有罪!

 

对于理光公司的员工而言,面临的同样是派遣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老员工似乎还要骂骂自己活该干这么久,估计还要遭受一番驳斥说:深圳市有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通通不支持补偿!

 

 

玩坏的法律  挖下的坑 


大家都知道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这场危机的爆发并不是突然的,而是有一个酝酿期。

 

对于深圳而言,从2005年起,深圳产业转移出现一个加剧的过程2007年以,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深圳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速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

 


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了,相对于有名无实的1995年的劳动法,可以称得上进步,但这个进步不是有谁发善心出来的,而是在工人与资本的斗争中取得的暂时性的一点成果,可是,这样的结果里面却设置了一个天大的坑,这个坑承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由此助长了企业大量使用同工不同酬的派遣工,不仅在外资企业广泛使用,而且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政府机关占据主流。

 

由此以来,在珠三角大规模的企业搬迁浪潮中,劳务派遣工的经济补偿就这样被排斥在法律之门以外,一个看似保护工人权益的法律就这样在暗地里被玩坏了。

 


同样令人深思的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四十六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市,劳资双方无法达成新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企业在深圳市内搬厂对于工人而言,工作地点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当属于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但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没过多久,2009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85条却规定:

 

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既然你企业在市内搬迁不属于重大变化,那怎么会兴师动众的把工厂从深圳西部搬到东部呢?说白了,这个涉及到一些人的重大利益,为了维护这些重大人物和重大利益,企业的市内搬迁自然要被法院解释为小事情,而不是重大变化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过程中,被玩坏的与其说是法律本身,倒不如说是千千万万的工人权益了!



广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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