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沃尔玛大战三百回合之 警告和反抗
推行综合工时制
2016年5月中旬,公司员工大会分享系统改革要更改工时制度,即灵活工时,就是把标准工时改成小时制度。
而且,公司要把我们原有的勤工奖、餐补都纳入基本工资里面去。以前,大家的全勤奖在劳动合同里是单独列项的,与基本工资合并就意味着一年一度的年度调薪没戏了。
这个举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3年之前,劳动合同里有单独列项房补400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沃尔玛为了达到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便合并了此项福利,把房补400元也算到工资里,很多员工就被忽悠了。
我们现在该吸取教训了!一年一度的调薪后,工资必须达到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为了规避加薪才想出此策略来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涨了,但是工人的工资一点没变。
为了作出这个调整,公司要求每人签一份劳动合同更改附录表,这遭到公司百分之九十的员工反对。老员工都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全勤奖,餐补都是单独发放的,说改就改怎么行?
大家试想一下,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一年也就涨一百来块钱,2012年的时候一下把房补400元合并到基本工资,这就意味着几年不需要加薪了!现在又把全勤奖200元加到基本工资里面去,工资标准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工人们涨工资更加遥遥无期啊!
大家都很清楚,这样的所谓系统改革,就是变相的减少工人的福利待遇,就是剥削工人。
老板也意识到了这次风暴,就在加快脚步来收集持反对意见的员工名单,对不同意签名的员工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二次警告
6月12日,人力资源部经理陆慰、前台副总翁清萍和主管又把我从岗位上叫下来谈警告,王霞拿着A4纸在那里读,说5月30号上午,我离开岗位时,电脑没锁屏,没有关闭电脑屏幕,警告等。
我没等她读完就感觉头要爆炸了,特别的难受,我说:真是无语,我们的电脑设置的是三分钟自动锁屏,当时,我是去给31号收银机的同事送了个POS机打印纸,回来看见区域总监赵永良和主管尹萍在服务台查看电脑系统里的ID设置,我还马上走进去配合他们的工作。
可是,当时总监和主管并没有提醒我离开电脑要求锁屏的事情,我也不知道电脑没有锁屏也算例外导致发警告,而且我离开就不到三分钟!
服务台的工作凌乱琐碎,同事们都很团结齐心,大家遇事都是一起做的,根本没有分工,而且几乎一人做三人的活,也无法做到专人专用。而且一个班次只三个员工,其中只有一个或者两个员工领发票,随时都要服务顾客开票,偶尔离开都没有锁过屏的,怎么现在突然出来这个规定都是我们之前不知道的呢?领导们是不是要先告知这些注意事项呢?
发现问题应该及时提醒,批评员工改正,而不是莫名其妙一声不吭的发警告吧!领导要做到信息分享,培训员工让大家注意工作的一些微小的细节,规范的管理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
可是,离岗不锁屏的事情,在服务台是每个同事都经历过常有的事,干嘛只给我警告?这不是典型的不公平对待员工吗?我不同意这样的警告,不认可当然不会签名。
人力资源部经理陆慰说,这是一次大型的检查,非常严重的错误,出了例外是要发警告的,我说为什么当时不提醒我?过了十几天才以发警告的方式来告诉我以后注意?
领导们为什么要给我无端的警告,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最后只得不欢而散。
给我莫名的警告被我拒绝签名后,公司就开始对服务台的一些设施操作进行规范化,要求上班的每个人都领发票,发票必须专岗专用,还找工程部钉了柜子上了锁头(摆设而已),要求离岗时自己的发票取下来锁到柜子里,要求大家随时离岗都要电脑锁屏等等。
大家都是成年人,也懂得基本的道理,只要是领导要求统一执行的规章制度,我们都会认真执行和做到,这个正常的注意事项当然也是可以接受的。可是,之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猛击一锤(发警告)算怎么回事呢?
投诉和被报复
事后我感觉不对,这根本不是正常的工作沟通嘛!
这事搞得我头都大了,不知一天死了多少个脑细胞,我的身体也受到极大的伤害。不能沉默了,一定要找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7月8日,我休息,便去了劳动局投诉更改劳动合同的事,劳动局工作人员很重视,致电了公司总部,要求店长来劳动局跟大家一起坐下来调解,合理对待工人。
店长和总部几个人赶到劳动局,看到我很惊讶,问我为什么来这里,我说是被逼来的。和劳动局工作人员一起坐下来谈了很多,当时劳动局也是很不支持公司的做法。
7月9号,王霞主管就致电要求调我的岗位,我不同意。
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收集了通话证据,就继续投诉到工会及公司总部,我要依法维权,必须把每次遭到的打击报复依法向上级反映,每个问题都要如实的做好记录,随时准备公布于众。
那段时间,我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出现异常,失眠头痛加重,胸闷,甚至感觉有领导们整天在我耳边谈警告。经家人强烈要求和陪同下,我去医院检查出重度的忧郁症,7月11日开始休病假。
注:游天玉现在被沃尔玛非法解雇,正在进行维权!本文章所有打赏均捐给游天玉。期待大家的鼎力相助,为沃尔玛维权领袖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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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