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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还我公道! 基层女工单挑富士康,结果…… | 投稿

2017-06-25 吴美玲 微工荟


核心提示从一个普通工友眼中,看到富士康的黑暗和龌龊……


 

编者按:吴美玲,是富士康(山东烟台)的一名普通女工,她在富士康遭遇了各种不公正的待遇,有伤情的情况被要求干重体力活、不给加班、被辱骂、被性骚扰……无奈之下,吴美玲走上了维权路,虽然等待她的是千难万险,但是她迎难而上。从一个普通工友的眼里,我们能看见富士康的黑暗和龌龊!

 

 

我叫吴美玲,201354日入职富士康,是八角厂区PME制造二处企划仓库的一名普通女工。仓库工作岗位相比车间生产线的劳动强度低,要想在这个岗位干的长久,就要给部门领导送礼来打点关系,这是一个潜规则。可是,我认为自己是自食其力来富士康工作,没必有理会这个潜规则,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造成我接下来一系列不公正待遇的根源所在。

 

 

请假被惩罚:不给加班!

       

20131219日,我不慎发生工伤事故,导致自己左肘部软组织损伤和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

 

2014212日,在我左肘伤情还没有痊愈的情况下,主管彭若军强行安排我去产线搬运物料,我再三哀请领导考虑我的伤情,但都被拒绝。我只好从事物料箱的搬运工作,这导致我的肘部病情愈发加重,一直疼痛至今。

 

2014年2月12日产线支援搬运物料


2014224日,我父亲去世,我按照富士康规定,休了8天丧假。

 

上班2周后,不巧我身体又生病,请了15天病假。后来,在组长会议上,主管彭若军点名说:“因为吴美玲请假多,从此加班一个不给,支援产线第一个去!”


之前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因员工休病假、丧假就被剥夺了加班“权利”,我不得不怀疑他这么做,就是因为我没送钱送礼。

 

一年后,部门领导针对我的维权经历,做了相应的规定:从2015年初开始,以我的存在和维权经历为由,对休假的工友都禁止加班。

 

于是,我成了众矢之的,不理解的工友甚至责怪我,他们认为是跟我沾了倒霉的“光”。

 


编者按:作为血汗工厂的富士康,工人就是靠挣加班费来维持生活的。富士康常用“剥夺”工人加班的方式来“惩罚”工人,并迫使工人“主动”辞职离开富士康,既达到了惩罚、辞退工人的目的,又避免了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要求加班被辱骂

       

4月初开始,彭若军又安排我连续上三个周的夜班,每天早上5点下班。在这里最早的公交车是早晨610分,所以下班后,我不得不呆在仓库熬等一个小时。

 

在这一个小时内,我也不能闲着,还要加黑班,给来领料的工友发料。其他几位同事都在加班,只有我一人上完夜班后还要再加黑班。

 


我找组长反映过几次,都没有得到解决。

 

20146月下旬,又轮到我上夜班,我找彭若军商议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适当安排我加班。彭若军告诉我,新来的胡朝钦课长(台湾人)不同意,让我问他。

 

于是,我就到胡朝钦课长办公室反映这个问题。我并不认识他,通过其他同事找到了胡超钦,我问:“胡课您好,我是仓管员吴美玲,您认识我吗?”

 

“我不认识你呀,你是什么东西?!”



没想到胡超钦如此无理。面对他的辱骂,我就问他为什么不懂得尊重别人,但是他用更难听的话来骂我。

 

我气急了,就对他说:“你再骂人我就要揍你了。”

 

 

一句气话两次大过

       

那只是一句气话而已,可仅仅因为这次对话,胡朝钦暗地里挟私报复,给我偷偷记了两次大过!而且,富士康一直没有告诉我,我是后来从深圳龙华富士康总部关爱中心那里得知的这个消息,否则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惩处单,后面的签字为“胡朝钦”


后来,我看到了富士康对我出具的惩处单,更是让人感到荒谬,胡朝钦作为另一当事人,理应回避,但他却在惩处单上签字。

 

更让我想象不到的是,胡朝钦和其他的富士康管理人员,居然称他们有我殴打胡朝钦的视频,而这个打人视频就是惩处我的唯一“铁证”!


我当然不能接受!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情嘛。


 

我就向再上一级的主管部门反映我所受的不公正遭遇,既然有我殴打胡朝钦的视频,那么就应该把这个视频公布于众,以正视听。此后要求富士康出示视频也是我维权的一个重点。

 

 

妆模作样欺下瞒上的工会主席

       

在我的坚持要求下,富士康成立了一个由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和关爱中心(接受富士康员工诉求的关爱部门,电话78585)组成的调查小组。

 

这个以工会主席宋德志牵头的调查小组,并没有对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调查,工会主席宋德志反而对我说:“如果别人遇到你这么多的不公,早就辞职离开富士康了,你为什么还赖在这里不走?”

 

可见,富士康并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工会主席更是一个黄色工会的典型代言人!这让我认清了富士康工会的虚假!富士康变着法儿刺激我,想逼迫我辞职离开富士康,但这更加坚定了我维权的信心!

 

后来,这个调查小组向深圳龙华富士康汇报称:“已经给吴美玲看了她殴打胡朝钦的视频,她本人也表示承认殴打过胡朝钦了。”

 


欺下瞒上!这难道就是富士康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模式?真不明白富士康的那些男性管理层干部,真的弱不禁风到会被我这样的一个弱女子痛殴的地步?

 

 

谎言被戳穿,取消记过

       

我见富士康集体在撒谎,就进一步的揭露他们:我在富士康关爱中心里,当着副总郑光杰的面,请求调查小组还原调查事实真相。

 

不是调查小组口口声声的称有我殴打胡朝钦的视频吗?而且还向深圳富士康汇报了已经给我看了我殴打胡朝钦的视频吗?那么,现在我要求立即出示我殴打胡朝钦的视频!



至此,整个调查小组哑口无声!


在我再三的追问下,邢娟课长终于承认并没有给我看任何视频。

 

副总郑光杰经过调查后,宣布富士康对我案的处理结果:富士康给我的两个记过处罚不合理,应当取消!

 

至此,这件事算是有了比较圆满的结局了!

 

但事态的发展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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