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因治污不力,任职仅八个月的市委书记直接被免职!
11月27日,据《中国环境报》消息:“记者近日从吉林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监委获悉,辽源原市委书记王立平被免职,与仙人河污染治理不力直接相关。至此,外界的猜测,终获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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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上午,辽源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省委关于辽源市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王立平同志不再担任辽源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柴伟同志任辽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记者注意到:
王立平于今年3月1日由辽源市长转任辽源市委书记,至今年11月仅8个月时间;而柴伟于今年2月底担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现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至今也刚满9个月时间。
在11月23日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吉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骆孟炎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全局出发谋划工作、推动发展,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要坚持立行立改,切实加大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
王立平表示,坚决拥护省委决定,坚决服从工作安排。柴伟也表示,对省委的决定完全拥护,坚决服从。
辽源市长孙弘表示,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不躲不推不放松环境污染治理,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统筹整改仙人河等突出问题,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环境保护体系,向省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记者注意到,在王立平被免职的10天前,11月14日,正在吉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东辽河一级支流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进行了通报。
通报称,辽源市思想认识不到位,控源截污严重滞后,做表面文章、轻实际效果,既未达到黑臭水体整治目标要求,也未达到督察整改的序时进度。
仙人河是东辽河一级支流,河长19.3公里,流域面积约36平方公里,均在辽源市境内,由北向南将辽源市区分为东、西两部分,并在主城区汇入东辽河。根据2018年以来的监测数据,东辽河干流在仙人河汇入后的财富桥断面多为劣Ⅴ类,水质恶化明显。
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问题作为督察重点。督察反馈指出,辽源市仙人河污染治理项目长期未实施,中央财政补助900万元资金逾期被收回。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辽源市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仙人河截污干管迁移工作,2019年12月底前消除仙人河黑臭水体。
当时,辽源市长正是王立平。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存在控源截污进展缓慢、河道整治“光说不练”、敷衍整改问题突出、工作拖沓推进不力等4大问题。辽源市建成区污水管网老旧、主管线截污不彻底、溢流和渗漏严重,雨污分流比例仅为39.5%,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仙人河水体黑臭的主要原因。
通报说,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黑臭水体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辽源市政府制定的《辽源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做好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工作。但督察发现,上述工作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华罡医院门前、西小桥等河段,水体均严重黑臭,漂浮垃圾、粪污,特别是帝豪歌厅河段两岸,遍布垃圾,景象十分不堪。
通报还指出,2018年5月以来,辽源市水利局在下游河道实施“建坝截污”,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约5000吨污水提升至市政管网,并向督察组报告称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东辽河污水直排量”。但督察发现,辽源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市区每天已有近2万吨污水无法处理直排东辽河,通过建坝拦截收集的仙人河黑臭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后仍最终直排东辽河,只是“污染搬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此外,辽源市委、市政府还被指作为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作风不实、紧迫感不强,在工作中没有统筹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措施;也未按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及时部署推动开展仙人河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具体工作。虽反复表态重视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但对截污干管迁移等一期工程所需的5亿元资金,仅拨付到位1000万元,导致各项治理措施迟迟难以落实。
通报指出,辽源市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
记者注意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一天后,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景俊海作出批示。
巴音朝鲁在批示中指出,东辽河流域治理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我省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要举一反三,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坚决防止出现类似问题。由省纪委省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迅即赴辽源市调查核实。要从政治纪律查起,并提出处理意见。
景俊海批示指出,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排查和摸清辽源市在辽河流域治理中存在的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并举一反三,防止其它地区出现类似情况,切实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举措,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违纪违法者严肃追责,决不姑息。
随即,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按照省委要求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赴辽源市展开调查。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经过8天的调查取证,目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经形成,即将上报吉林省委。据悉,除了问责市委书记,吉林省还将对辽源市一批责任人作出问责处理。
第二批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1122人 罚款1亿余元
11月2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28日消息,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山西、辽宁等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1月26日,各督察组将群众信访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26857件;地方已完成查处10986件,其中立案处罚1741家,罚款12389.45万元;立案侦查99件,拘留66人;约谈1153人,问责1122 人。
生态环境部表示,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1月26日,五个督察组均已完成下沉督察任务。
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借势借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均赴一线调研督办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要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针对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各地举一反三,强化措施,严肃问责,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因东辽河污染治理不力被免职。
经过督察组和被督察地方共同努力,一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甚至出现反弹、反复的问题得到查处,回应群众关切;一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以及弄虚作假、应付督察的行为得以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一批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得以曝光、引起重视,并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同时,各地继续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通过一批批具体问题的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
截至11月26日晚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36031件,受理有效举报27440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地区交办转办26857件;地方已完成查处10986件,其中立案处罚1741家,罚款 12389.45万元;立案侦查99件,拘留66人;约谈1153人,问责1122人。但从各地边督边改具体情况看,吉林、安徽、湖南等省份群众信访举报经查处后不属实率高达30%以上,应引起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第三阶段督察,梳理情况,整理案卷,并开展必要的补充调查取证。同时,各督察组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并针对突出问题或重复举报较多问题开展抽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