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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方案》 300个工作组分布于39个城市
《工作方案》明确了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机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方案》,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将从2019年5月起至2021年3月,每15天为一个轮次,压茬交接,持续开展。定点帮扶范围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城市。
由生态环境部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重点区域派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每个城市成立1个中心组及若干普通组。根据工作需要,还将针对重点城市和重点任务安排特别组。中心组、普通组和特别组统称工作组。重点区域39个城市共安排300个左右工作组。
《工作方案》要求,在目前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实行包保到市、定点帮扶方式,强化中心组统筹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工作组监督和帮扶作用。
实行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三位一体” 共同负责工作机制,由1个部机关部门(派出机构)、1个直属单位以及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包保、对口帮扶重点区域的1个城市,并派员组成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不替代、不干预、不打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正常工作。
还要加强“三个统筹”(统筹调度工作组、统筹协调部内司局、统筹汇总报告和发布情况)的指挥调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