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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丨乱倒万方污泥,幕后黑手是谁?

文/图 半岛记者 裘石

4月初,有市民向半岛反映,在胶州交大大道旁一工地内,一大片污泥散发着难闻的气味。连日来半岛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黑色和黄色的污泥有上万方,臭气熏天。采访中有知情人透露,这些污泥应该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但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节省处理成本,趁着夜色偷倒污泥。5月20日,半岛记者从警方处获悉,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现场

水坑变泥潭,异味刺鼻

“一些大货车偷倒污泥,严重影响环境。”4月初,市民李先生拨打半岛热线反映称,有多辆货车在胶州交大大道附近的工地偷偷倾倒有毒污泥。4月11日上午,半岛记者沿着交大大道一路开车前往。顺着山河路向东,进入这片工地。记者在现场看到,工地刚刚完成土石方整理工作,偌大的工地上零星分布着一些水坑。

在李先生的带领下,半岛记者来到工地北侧一个水坑处,虽然当天风很大,但隔着很远就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在水坑的西北角,有三堆黄褐色的土堆,土块呈小块状,夹杂一些黑色垃圾,土堆散发着呛人的气味,无法近前。“太难闻了,这些污泥能把人呛得窒息。”附近居民段先生说,污泥倒在这里已经有很多天了,随着天气炎热变得越发难闻。采访中一位在附近工作的工人表示,此前他经常路过这片水坑,但自从有人偷倒污泥后,这个地方变得气味异常刺鼻,再也不敢走这里了。

半岛记者注意到,在水坑的东北侧,是一大摊黑色污泥,从水坑北侧向内慢慢摊开,水坑里的水变为黄绿色,也散发着浓浓的异味。

水坑被污泥覆盖。

■说法

白天静悄悄,晚上偷着倒

“这些污泥异味这么大,很可能是有毒的。”李先生介绍道,他就在附近工地工作,有一次经过时发现有白色货车向工地倾倒垃圾,到了近前闻到有刺鼻气味,他就赶紧拨打电话反映情况。“这些车分别是4月5日、6日、8日来过此处,都是晚上趁着天黑过来偷倒的。”李先生说,“这么偷偷摸摸,肯定害怕别人看到,说不定涉嫌违法。”

家住附近的高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地方很偏僻,平时很少有人来,“专门偷倒进水坑里,一般人发现不了,就是为了掩人耳目。”采访中有市民担心,如果下大雨,雨水将污泥冲得到处都是,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一探究竟,接下来的几天,半岛记者在现场进行了蹲守,并对可疑车辆进行了跟踪,但这些大货车并没有出现。

现场散发着刺鼻的臭味。

■检测

污泥总锌超标准限值

5月9日,半岛记者再次来到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此时有几台挖掘机停放在现场,空气中还能闻到一股异味。现场一位工人介绍,他们来是为了清理水塘中的污泥,已经干了三四天了,水塘中的污泥基本清理完毕。不过,半岛记者注意到,在水塘中央,仍然有一些黑色污泥,黄褐色的土堆并没有被运走,而是蒙上了篷布。

随后,胶州市环保局的几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一位工作人员介绍,4月份他们接到举报,一定会配合建设局尽快将污泥处理掉。“在这里倾倒肯定是不允许的。”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行为类似于随意倾倒工业废弃物。

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

下午2时许,半岛记者和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由建设局出具的污泥检测报告显示,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6,检测部门对采样污泥的PH值总铬、总汞、硫化物等11种检测项目进行了检测,其中大多数在标准限值以内,但总锌检测结果为6976,超过标准限值3000一倍多。

记者在另一份危险废物检测结果中看到,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的鉴别标准值,检测的锌、铜、砷等10项检测项目中,检测结果都在标准值范围内。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除了将污泥清理干净,还将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巡查,避免再次发生倾倒污泥的现象。

■进展

两名嫌疑人已被刑拘

随后,半岛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胶州市环保局等部门,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她告诉记者,4月11日左右,建设局接到市环保局发函,称有倾倒污泥的行为,工作人员联合综合执法人员,经过一番寻找,终于找到了污泥的倾倒地点。

建设局的这位工作人员透露,近期他们对污泥进行了处理,总共处理了黑色污泥15930方,目前这些污泥已经送到胶北一家建材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此外,建设局还专门联系了专业检测公司,对污泥中是否存在污染物进行检测,目前检测公司已经出具了检测报告,建设局已经将检测报告转给环保等部门。“这种行为太恶劣了,我们也希望尽快能找到倾倒污泥的人。”这位工作人员说道。

5月20日,半岛记者从警方处获悉,两名嫌疑人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抓获。初步查明嫌疑人为图方便倾倒污泥,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警方表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检测报告显示废弃物总锌超标一倍多。

■声音

堵住漏洞要从源头治理

其实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本报也接到过类似的举报,也进行过调查采访,“说到底就是为了利益”,采访中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污泥原本应该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而随意倾倒污泥的行为并不仅仅为了省事省力,背后存在着一定的产业利益,而为了逃避打击,这些不法分子经常选择跨区偷倒。

“偷倒的人非常狡猾,一般都是选择偏僻的地方,而且都是晚上作案,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制止这种不法行为。”采访中市民张先生呼吁,相关部门应该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增加巡逻人手,尤其加大对一些偏僻地区的巡逻,进行有效打击。

在青岛市政协委员、国际青年创客基地负责人王可锋看来,环境污染要从源头治理,发生这样的偷倒行为发人深思。污染物的处理有严格的程序,这里面存在着明显的漏洞,这背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监管部门要建立跟踪、检测、记录等相关制度。此外,王可锋还建议,监管部门应该设置相应奖励,让市民积极举报这种不法行为。

采访中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告诉记者,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倾倒、处置有毒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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