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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上午
阳光普照,红旗招展
恭城县检察院迎来了一件大事——
恭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局揭牌仪式!
这是全区首个具有独立编制的职务犯罪检察局!
恭城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覃自仁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路为职务犯罪检察局揭牌。
覃自仁书记(右一)▲
还记得对县支援贵广铁路指挥部办公室会计犯罪嫌疑人尹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决定刑事立案审查的案件么?这就是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局进行专门审查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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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工作;
对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刑事立案;
对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
对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或自行补充侦查;
对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
对检察环节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简单来说就是——统一行使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立案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等检察权。
在尹某某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中,从4月8日恭城县检察院受理县监察委移送此案,到4月16日职务犯罪检察局对被告人尹某某挪用公款提起公诉,自受理立案审查到提起公诉流程,仅用6个工作日即全面完成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可谓是“光速操作”!
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制定了《恭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与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含总则、案件移送和立案审查等共六章三十三条)。还配套了一套新文书,这套文书包含:《立案审查决定书》、《起诉意见书》、《涉案财物清单》、《适用强制措施建议书》、《关于被调查人接受调查期间有关情况说明》、《关于***一案的补充调查说明》。这样完善的举措,使得职务犯罪检察局与县监察委员会“无缝衔接”。
恭城县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局的成立是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创新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的表现,该院始终坚持将新时代检察制度贯穿于办案监督始终,打通纪法衔接新模式,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勇于担当的风貌,为瑶乡的反腐斗争提供坚实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