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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学前教育值得各国借鉴

2017-09-11 去远方 山林田野


前    言

丹麦是欧洲北部一个经济发达的国家, 同样也是一个充满童话梦幻的国度。 丹麦这样一个小国却对世界的科学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仅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就有13位。如此的成就源于丹麦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
    丹麦实行从摇篮开始的免费教育, 每年用于教育和培训的经费平均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7.2%, 占公共财政预算的13%, 是世界上教育支出占GDP比例最高的国家。 其中, 丹麦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资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 2/3的托幼机构由政府出资兴办, 1/3是私营, 而这些私营托幼机构也能从政府获得一部分津贴用于教育。 

丹麦的学前教育值得各国借鉴


 一、 丹麦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发展, 越来越多贫穷女性外出工作, 孩子无人教养的问题也开始受到普遍关注。于是, 丹麦的第一所托幼机构应运而生, 被称为“救济院”, 由私人兴办, 主要为夫妻双方均外出工作的贫困家庭在白天照看孩子, 照看者关注的仅仅是不让孩子受伤。到1900年, 丹麦全国有100多所救济院。 而在1850年至1900年间, 另一种类型的托幼机构—— —半日制幼儿园出现了。 这类半日幼儿园与 “救院” 不同, 它招收3~7岁具有良好家庭背景的孩子, 旨在教养孩子, 是丹麦第一类基于一定教育理念而开办的幼儿园。 1900年后, “救济院” 逐渐被幼儿园取代。


除幼儿园以外, 还有两种类型的托幼机构被建立起来:
    一种是托儿所 (0~2岁), 最早于1849年由私人创办; 另一种是课后中心, 招收已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 最早于1874年创立。 1919年, 第一所被政府承认的幼儿园成立。
    1933年, 社会变革使得私营学前教育机构能从政府获得高额的经营补贴, 这一补贴达到经营成本的50%。 从此, 国家和地方政府逐渐成为教育投资的绝对主体。
    1964年, 丹麦政府通过了一项法案, 规定所有公立服务机构均为所有公民服务。
    1976年, 国家政府通过的 《社会援助法案》 (SocialAssistance Act) 强调, 各市政府要建立良好的学前教育机构, 以适应各家庭的需求。 1987年, 丹麦政府将学前教育机构的财政管理权交予各市政府。 〔2〕
    1999年1月, 《社会服务法案》 (Social Services Act) 颁布实施, 取代了 《社会援助法案》 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

   


丹麦学前教育的机构体系设置


01

丹麦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在丹麦, 儿童事务由多个部门共同承担, 各司其职。 学前教育机构是为进入小学之前的0~5、 6岁幼儿提供的, 在政府社会事务部 (Ministry of Social Affairs) 颁发的 《社会服务法案》 (Social Services Act) 指导下建立和发展。 因而,丹麦学前教育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主要由政府社会事务部负责;

学前班、 小学、 初中及课后教育 (After-school facili-ties) 的建设, 对孩子们的教育, 以及对青年教育者和学校教师的培训则由教育部负责; 儿童的合法权益的保障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 向有孩子的家庭发放津贴由税务部负责, 等等。

02

丹麦学前教育的执行机构丹麦整个教育体系分为四个层次: 学前教育 0~7岁)、必修教育 (7~16岁)、 青年与中学后教育 (16~19岁)、 高等教育 (一般从19、 20岁开始)。 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孩子年龄分成了三个层级:

    1. 日托中心 (6个月~3岁的孩子)。 日托中心的幼儿人数一般都保持在30~60人之间, 混龄编班, 每班8~12名儿童, 由1~2位教师或教师助理负责。
    2. 幼儿园 (3~5、 6岁的孩子) 或综合机构 (1~5、 6岁的孩子)。 综合机构的幼儿无需进入日托中心和幼儿园, 而是从1岁进入综合机构开始, 一直到5、 6岁进入学前班。 幼儿园幼儿人数一般为40~80人, 综合机构因为其招收幼儿的年龄范围更广, 所以人数也相对较多, 一般在40~150人之间, 混龄编班, 每班20个左右的儿童, 由1~2名教师和1名教师助理管理。
    3. 学前班 (5、 6~7岁的孩子)。 学前班附设于小学, 主要为入小学前一年的孩子做入学准备, 根据1999年的数据显示为每班平均19.7人, 由2名教师负责。 从7岁开始, 孩子进入小学, 开始必修教育。

  4. 其他组成机构。 学前教育除了这几种组成机构外,还有许多私人的日托中心、 综合年龄小组和青年娱乐中心等机构, 也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 作为正规学前教育机构的补充, 家庭幼儿园在丹麦就很受家长欢迎。 这类家庭幼儿园一般由幼儿园的保育员和教师举办, 分布在居民区内,从早上6时至晚上6时开放, 幼儿可全托也可半托。 家庭幼儿园为孩子们提供一日三餐, 并提供活动场所、 玩具及游戏设施。
    每个家庭幼儿园招收的孩子不超过4~5名, 这使得每个入园孩子都能得到精心的照顾和良好的教育。 但是, 这种家庭幼儿园与正规的学前教育机构相比显然存在不足, 如保教人员可能缺乏专业素养, 孩子活动室空间有限等。
    幼儿每周在托幼机构学习5天, 每天在园时间不超过6小时, 不同的托幼机构的作息时间不同, 但通常来说, 幼儿早上8~8时15分入园, 下午最迟2点就回家了。丹麦实行的是免费教育, 私人教育投入只占很小一部分。
    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均由各市政府出资, 幼儿家长只需付教学材料的费用。 而私立学前机构需要家长缴纳经费, 他们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为孩子支付相应的费用。 例如, 高收入的父母必须付出一定的费用, 而低收入的父母则可不付。 托儿所和幼儿园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 都受到社会事业部的指导、 社会安全法的保护。 


丹麦学前教育的目标

(一) 学前教育总目标《社会服务法案》 非常强调每儿童的需求和发展, 每个儿童所进行的活动都必须基于儿童自身发展阶段和情况来考虑, 这对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和建立儿童的自尊能起到关键作用。 法案还提出, 所有托幼机构必须致力于促进儿童的发展和提升儿童福利, 培养童的独立性。
托幼机构应具有教育的、 保育的和社会的三类目标, 且这三类目标同等重要。总体来说, 托幼机构应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 安全的童年, 同时让孩子在获得一定的社会和生活技能的过程中全面发展。
    (二) 学前教育的具体目标
42 32939 42 13998 0 0 9973 0 0:00:03 0:00:01 0:00:02 9970span>    1. 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预防与支持体系。 有特殊需要儿童主要包括残疾儿童和移民儿童两类。
    2. 托幼机构与家长合作为儿童提供保育, 支持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培养儿童的自尊。
    3. 托幼机构为儿童提供各类活动和体验的机会, 以促进儿童的想象力、 创造力和语言能力的发展。 同时, 还应为儿童学习和游戏提供足够的空间, 并提供一个可以让儿童与周围环境探索和交流的空间。
    4. 托幼机构要让儿童能够参与对与自己有关的事情进行决策的过程, 让他们认识到权利和义务, 并发展儿童的独立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

    5. 让儿童理解文化的价值, 以及学会与自然的交互作用。
总之, 丹麦的学前教育非常强调尊重儿童的天性, 以及发展幼儿参与与自己有关问题的决策和独立能力。



丹麦托幼机构的课程与教学在幼儿园期间, 儿童一般不学专门的读、 写、 算知识,主要是参加游戏, 在游戏中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 语言表达、 自然和自然科学现象、 音乐、 运动、 社会技能和合作能力。 学习的内容、 教学方法和教学用具等则由学前教师自己选择, 但必须包括以上学习内容。
    每星期一, 教师们聚在一起, 制订一周的活动计划。 之后, 便按部就班地实施计划。 幼儿园教育分为园内和园外活动两种。 园内活动包括: 教师给幼儿讲故事, 教孩子唱歌、绘画、 搭积木等等, 目的是培养儿童的注意力和合作意识,每次活动的时间为10~30分钟。 园外活动名目繁多, 或组织儿童游戏、 跳舞, 每次1小时, 或到森林里去郊游, 或画画,或参观动物园, 或看电影, 一般一周中有2~3天是在园外活动的。 每到节日时, 幼儿园都举行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 教师和儿童一起制作道具, 编排节目, 在活动室演出, 并邀请幼儿家长观看。 在一系列的活动中培养幼儿, 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 而学前班的活动, 则是让儿童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拥抱自然, 接近动物” 是丹麦孩子的必修课。 他们被给予了时间和空间接近大自然和小动物, “让孩子快乐地度过童年” 是丹麦教师、 家长们的共同理念。

丹麦的学前儿童评价:

    丹麦学前教师对儿童的评价没有十分正式的评价方式,他们主要通过对儿童的观察和追踪调查来实现评价。 丹麦的学前教育机构非常重视与家长的交流, 他们常常举行各种类型的家长会。 比如: 新学年刚开学幼儿园组织的新生家长见面会, 有为选举幼儿园董事会成员举行的选举会, 还有圣诞节期间的家长聚会以及教师与家长的单独谈话等。
    其中教师与家长的单独谈话最为常见, 一般在每年暑假之前召开一次, 主要是幼儿园向家长反映儿童在幼儿园的表现, 展示儿童在幼儿园的成长记录, 指出儿童的优缺点, 以及儿童在幼儿园与其他儿童相处的关系如何等。 这样一对一形式的家长会, 有效地保护了儿童的隐私权。丹麦的学前教育十分强调建立儿童的自尊, 因此, 不仅有一对一的家长会形式, 而且在家长会时教师也不会将某些孩子与其他孩子进行比较。 同时, 当老师面对儿童时, 也不会在儿童之间进行比较。 这种保护儿童的隐私, 是尊重儿童及其人格的重要内容之一, 也才可能使儿童获得自尊, 并学会尊重别人。


   

丹麦学前教师培训

   丹麦托幼机构的教师可分为两类: 儿童教育者 childand youth educators) 和保育员 (nursery and childcare assis-tants)。这两类教师都是经过专门学校的培训, 然后通过资格认证后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育者。丹麦对儿童教育者的培训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最早为培养儿童教育者的课程始于1885年。 如今, 丹麦已有30多所培训儿童教育者的学院, 这些学院全由政府出资, 教育部主管。

因此, 学院的学生均是接受免费教育的。 学生在学院里学习七个学期, 必修课程包括心理学、 教育学、 社会学、 卫生学、 生物学、 文学艺术、 活动组织和交流能力培养等。 此外, 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 选修音乐、 律动等课程。



为了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 学院学生在第二学期初始, 必须参加一个为期12周在幼儿园之类与儿童教育者工作有关机构的实践。 在实践期间, 学院组织实习生进行讨论,介绍自己的实习感受和总结理论知识, 这一会议十分有利于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 从第二学年开始, 学生的实习能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三学期, 学生必须在一些主要学前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机构每周实习32.5小时。


  到第三学年,学生除了集中听课学习80课时以外, 其余时间全用在实践活动上, 如到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参观、 访问、 调查、 研究等。〔8〕丹麦这种注意把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儿童教育者, 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提供了保障。 丹麦的学前教师培训, 不仅注意到了给学生提供大量的实践机会, 还注意到让学生体验在各种不同的托幼机构当教育者。 比如, 第二学期要求学生们到幼儿园实践, 而第三学期则规定学生必须去主要的托幼机构或特殊教育机构实践。 这种多元化的体验, 让学生能更全面地认识儿童, 更好地实践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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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耕读学院是 2016年 4 月注册成立的。山林耕读学院致力于以自然教育传播为核心目标,在自然教育传播领域中积极研究、探索,通过体验的方式让参与者发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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