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泉州这7人被实名曝光!照片公开
悬赏!
晋江、南安、泉港三地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欢迎提供线索!↓↓↓晋江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因部分执行案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并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举报,公告如下:
1晋江法院悬赏执行公告被执行人:许海鸿
涉案金额:24.2万元
身份证号:3505821998xxxx3514
执行案号:(2024)闽0582执5699号
家庭住址:晋江市东石镇许西坑村三区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款项的10%
2晋江法院悬赏执行公告被执行人:陈福灿
涉案金额:23.46万元
身份证号:3505831990xxxx6616
执行案号:(2020)闽0582执9155号
家庭住址:南安市金淘镇时潮村树下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款项的30%
3晋江法院悬赏执行公告被执行人:张绍君
涉案金额:1.6万元
身份证号:5221221995xxxx1818
执行案号:(2024)闽0582执1975号
家庭住址:贵州省桐梓县海校街道小坝村联合组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执行到位款项的10%
悬赏有效期限: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595-82812368、0595-82912368
举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日内)
奖励方式:提供被执行人许海鸿、陈福灿、张绍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给法院执行到财产,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支,不足的由申请执行人支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南安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黄先生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湖中路28号
联系电话:0595-86387329
被执行人:陈炳灯,男,1962年07月0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呈美村顶堂6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620704****。
被执行人:陈碧玉,女,1966年07月3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侨盛街236号1506室,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660731****。
被执行人:陈必昶,男,1989年08月2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呈美村顶堂6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90828****。
执行标的:300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5年8月1日)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经查证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得以执行变现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其他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二〇二四年八月四日
泉港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 系 人: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文法官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
联系电话:0595-68111505
被执行人:肖碧章,男,1969年10月29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691029****,汉族,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祠堂边16号。
执行标的:557897.88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8月3日至2025年8月2日)
悬赏金额:根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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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淳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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