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事迹丨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牢记初心,彰显巾帼审判特色
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位于忠县长江南岸的东溪镇,前临长江水,后倚翠屏山,辖两个街道及七个乡镇,人口达23万余人,其中大多为农村地区,辖区居民大多为农业人口。2008年3月,为适应辖区农村地区的特征,第四法庭进行了重组,将在编干警均安排为女性,以充分发挥女性温柔、耐心、细心的优点,创新柔性司法,让老百姓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当地人亲切地称之为“女子法庭”。
“女子法庭”先后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荣记市级集体三等功,先进事迹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全国多家媒体报道。2020年11月18日,汤君丽同志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法庭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肯定。
一、以梦为马,她们是平凡岗位的逐梦人
倾心调解促和谐。第四法庭办理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此案件为106户业主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人数众多且情绪激动,本案法官千方百计联系业主本人,挨家挨户地开展调解工作。业主行动不便,她们便亲自上门调解;业主避而不见,她们就“三顾茅庐”,直到找到当事人为止;业主在外务工,她们就通过小区物业、社区居委找到电话号码、利用QQ等方式进行联系。3个月的时间,最终取得了全案件调解撤诉或服判息诉,有力为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钻研业务解纠纷。第四法庭一法官在承办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中,在查明案情,析明法里的同时,考虑到双方系邻里,为了达到平息纠纷、案结事了的目的,她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在判决书后寄语:“原、被告皆居于普乐村,‘普乐’者,普天同乐,和谐社会之意,双方为利而争,深宜反检村名,思行为之过,受风俗之教,从此消除矛盾,睦邻友好,归化淳朴,诚信宽容”。案件宣判后,被告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该裁判文书被市高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二、柔性司法,她们是群众路线的践行者
第四法庭辖区经济欠发达,青壮年多外出务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传统与现代婚姻家庭观念不断冲突,家事案件呈现数量多、类型新、送达难、调解难等新特点。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法庭充分发挥女法官们善于倾听、善于沟通,富有爱心的特质,不断学习、探索和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方法。
在办理家事纠纷类案件中,坚持诉前、诉中、诉后调解,总结出“三步二综合一拍板”调解法,同时,女法官们向群众学习,将辖区民间调解俗语收集整理,组织创作了《劝和谣》和《女子法庭和谐歌》,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民谣的形式开展调解工作;法庭还组织成立“诉调对接帮帮团”,总结“微笑、倾听、事例、上门”四大调解法宝,创造性开展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女法官们根据真实案例,组织法庭干警自编自演了法治微电影《心里的刀子》及情景剧《回家》、《孩子,我们回家》, 2020年CCTV17农村农业频道《乡里乡亲》到第四法庭拍摄《大杂院的纷争》,一经播出,得到社会的良好反响。
三、扎根基层,她们是青年干警的好榜样
第四法庭女干警平均年龄不足31岁,大多数干警一踏出校门就到法庭工作,从群众的不解到认同,从青春懵懂到熟练开展审判工作,她们将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基层审判事业,扎根基层、以身作则、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情怀,影响了身边一大批青年干警。
榜样的示范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她们还通过学习先进典型,选送到市高法院、团市委、电视台、报社培养锻炼等形式,狠抓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学历培训,开展“岗位能手”评选活动,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女子法庭成为了人才成长的摇篮。
四、善于作为,她们是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充分挖掘、发挥品牌优势,倾力打造“女子法庭”特色品牌。第四法庭围绕工、青、妇、法“四位一体”争创全国一流目标,带头争做“有思想、有品位、有责任、有业绩、有能力”的五有法官,构建“尚法、忠诚、巾帼”的独特法庭文化。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将法治信仰化成脚下足迹。开展巡回审理,深入社区、村组办案,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和当事人院坝中,让法槌在田间和农家院坝敲响。注重在巡回审理中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尤其是赡养案件,对未尽赡养父母义务的当事人进行教育,也适时向旁听群众讲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教育作用。法庭还通过印制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点和学校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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