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广西首次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
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目前,我市已经启动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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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2023年春季学期,北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政策投入财政资金1095.82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3360人,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项目财政资金投入约1100万元,预计受助学生约24000人。其中,非寄宿生受助范围原来只包括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政策完善之后,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及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被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不断扩大生活补助覆盖范围。我市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9月25日之前向所在学校递交个人申请,经过身份核验、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后,补助金将于11月30日前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足额领取生活补助,为他们的求学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