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3年第二批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校区教职工队伍建设需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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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合同聘用制岗位,具体岗位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3年第二批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及职责》(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要求及职责》),其中本科学历年薪不低于5万元,研究生学历年薪不低于6万元(均为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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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职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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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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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址:
https://hr.cdut.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DjrUOmYTMJPK=1653466448947#/zpgw(操作可见附件1报名指南,附件2)
(3)每位应聘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应据实上传应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者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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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1)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复审和心理测试,最终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综合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进行公布。
(2)每个岗位面试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将调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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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及体检
(1)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于面试前1至3个工作日,通过应聘者预留的邮箱发送《面试通知单》,应聘者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综合答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3)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体检,成绩相同者同时参加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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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核及公示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个人材料、资格审查情况、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等进行资格复核,并择优聘用。聘用名单将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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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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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69823 (人事工作部)
来源 | 人事工作部
排版 | 文巡琛
校对 | 甘锦荣
编辑 | 王鹏云 曾昊
责任编辑 | 邓虎成 田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