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精神:中国魏晋南北朝时,欧洲人在折腾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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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在本系列的上篇文章《秦、汉与罗马帝国:东西方两大文明共存,及中国汉前三大战神》中写道:
2900年前,古罗马文明在意大利半岛兴起,经过了王政时代后,于公元前510年成立了罗马共和国。其后不断对外扩张。
古希腊在2100多年前被古罗马征服。但古希腊文明并没有灭,被古罗马继承了下来。
公元1世纪前后,古罗马扩张成为横跨欧亚非、称霸地中海的庞大的罗马帝国,面积达50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4000多万。
庞大的版图,悠久的历史,古罗马当然产生了很多牛人,如恺撒、屋大维、君士坦丁大帝等。还有古罗马竞技场,罗马城,庞培城等遗迹名胜。
与上升期、鼎盛期的古罗马大约同时,在东方则是中国的秦朝,汉朝。其中汉朝的面积达到600多万平方公里,人口6000多万。
东西方两大文明共存,两大国共存,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了。
中国在汉朝之后,进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总体上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分裂、大黑暗时期。其间虽然豪杰辈出,但每出一个豪杰,基本上就会给社会带来一场灾难。
与此同时期的欧洲,仍是古罗马帝国时代。他们也在折腾,同样的混乱,同样的黑暗。
古罗马帝国先是分裂成了东罗马帝国和西罗马帝国两部分。
西罗马帝国早早灭亡,东罗马帝国则直到1453年才灭亡。
其中的西罗马帝国,不断出现危机,人口减少,田地荒芜。西哥特人、匈奴王阿提拉、汪达尔人等先后攻陷罗马城,建立起西哥特王国、汪达尔王国、东哥特王国等蛮族国家。476年,日耳曼人入侵,宣告西罗马帝国正式灭亡。
但欧洲人在折腾的同时,却有实质进步。其中,古罗马对西方文明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其完备的法律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来的法制精神。
罗马法包括市民法、自然法、国家关系法等,自公元2至6世纪间不断完善。到公元534年,在东罗马帝国国王的主持下完成《民法大全》。
该法典影响至今,其基本思想及原则融入到了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
我们现在所说的西方文明,除去宗教因素外,有两大源头:
源自古希腊文明的科学精神,和源自古罗马的法制精神。
至公元6世纪时,这两大源头基本完备,并在此后互相激荡,为人类文明的突破性发展做出了关键贡献。
而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辉煌灿烂,但在科学、法制两个方面却乏善可陈,无实质性突破。如19世纪的大清朝,比公元前的秦朝可有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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