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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迎重大政策利好

作为最具活力、最具潜力

最具成长性的创新群体

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在经济转型阶段

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此外,根据省科技厅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方案,“以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统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新苗、强内功、促提升、聚人才、惠政策五大行动,充分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创新热情竞相迸发、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释放了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计划中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实施的项目占比不低于50%等政策利好。

符合条件的企业
快准备好材料来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吧!

咨询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孔  澍  67068006

张晓静  67068029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滕  皎  66681612

杨湾湾  66681674

邹和成  66681681评价截止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评价截止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如何申请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详细教程来啦!

快收藏并仔细阅读!


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服务平台 (https://fuwu.most.gov.cn/) 上注册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01

服务入口


打开浏览器,搜索“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热点服务”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点击图片可放大)


02

注册或登录


进入页面后,点击【办理入口】

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点击【立即注册账号】完善自然人或单位法人信息,然后点击【注册】。


(左右滑动查看,点击图片可放大)


03

信息填报


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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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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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形式审查


评价工作机构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核表》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是否完整;

2.《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是否一致;

3.《信息表》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上述内容有一项不合格,信息审核不通过。

  • 信息审核通过的,系统提交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

  • 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点击图片可放大)


06

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名单。

(点击图片可放大)


07

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登记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包括为18位数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顺序号)。公众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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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结果送达


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结果信息将通过在线进度查询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点击图片可放大)


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认定为这类企业,研发加计扣除提高到100%!(这里申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供稿:科技管理处   审核:杨湾湾   审签:邹和成

来源:园区科创委、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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