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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世界》|| 杜运周 等:什么样的营商环境生态产生城市高创业活跃度?——基于制度组态的分析

什么样的营商环境生态产生城市高创业

活跃度?——基于制度组态的分析


文章来源



作者:

杜运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刘秋辰(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程建青(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文章刊发:《管理世界》2020年第9期


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创业是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生态促进区域创业活跃度是创业研究有待回答的重要问题。鉴于中国转型期市场和政府等多元制度逻辑共栖、共生或主导产生了复杂的营商环境背景,本文基于制度组态框架,结合NCA和QCA两种新兴方法,从组态视角分析了我国城市营商环境生态与创业活跃度的关系。研究发现:(1)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并不构成高创业活跃度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提升政府效率在产生高创业活跃度上发挥着较普适的作用;(2)4种营商环境生态可以产生高创业活跃度,包括政府主导逻辑下人力资源驱动型(掠夺竞争型共栖或主导)、政府主导逻辑下资源与创新驱动型(部分互利型共栖)、政府助力下依托公共服务的金融与创新驱动型(部分互利型共栖)、政府与市场双元逻辑下依托公共服务的金融与创新驱动型(完全互利型共栖或共生),不同环境生态代表着不同城市高创业活跃度的多重实现方式。政府与市场完全互利共栖或共生型城市最多,说明要重视发挥政府与市场“互惠之手”而非替代关系,使政府与市场在相应的生态位相互增强提高环境承载力,从而促进城市创业活跃度。本文也发现了3种营商环境生态会导致非高创业活跃度,它们均呈现出政府逻辑的“掠夺之手”。本文引入制度组态视角,探究营商环境生态要素的耦合对于城市创业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对揭示中国城市高创业活跃度的营商生态实现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营商环境生态  制度组态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  必要条件分析(NCA)  创业活跃度

一、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创业活跃度是衡量某区域创业积极和活跃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中国创业活跃度虽然整体有所上升,但国内各城市的创业活跃度差异也很明显。我国转型期背景下,产生了政府逻辑与市场逻辑共存和互动的复杂营商环境关系,如何处理好它们间关系是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有效运营的关键(李志军,2019)。为什么不同城市的创业活跃度会有差别?如何协同政府与市场逻辑间关系、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生态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创业活动?这不仅是重要的现实问题,也是亟待研究的科学问题。

二、主要内容

营商环境是企业从事创业等活动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一个综合性生态系统”(李志军等,2019)。生态视角认为,营商环境生态的承载力(carrying capacity)和生态内政府与市场关系(竞争与合作),决定该生态下的新企业创建率(Aldrich,2006),因而影响创业活跃度。中国转型期,政府与市场等不同的制度逻辑间的共栖、共生或主导等关系形成不同的制度组态,产生了制度复杂性问题。因此,基于制度组态视角,本文探究城市营商环境生态各制度逻辑间的复杂互动,致力于回答以下问题: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要素的耦合构成了怎样的营商环境组态?这些营商环境要素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是产生高创业活跃度的必要条件?哪些城市的营商环境组态可以产生高创业活跃度?

为更好地分析营商环境生态与城市创业活跃度间的必要与充分因果关系,本文结合了必要条件分析(NCA)的新方法与在充分因果分析上优势突出的fsQCA。NCA可以定量地体现必要程度,检验营商环境是否是产生创业活跃度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在什么水平上是?然后,采用基于组态视角的fsQCA方法进行跨案例的比较分析,探索城市营商环境生态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因果复杂机制。

通过匹配《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李志军,2019)的营商环境六要素与《中国创业竞争力发展报告(2018)》的创业活跃度,本文共筛选98个城市作为研究案例。此外,本研究还结合城市的权威媒体报道、政府官网等进一步对发现的组态进行定性分析。

三、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制度组态框架,分析了营商环境生态与创业活跃度的关系。首先,本文采用NCA方法发现单个营商环境要素并不构成产生高创业活跃度的必要条件,但是提升政府效率在产生高创业活跃度上发挥着较普适的作用。其次,本文采用组态视角和QCA方法发现了产生高创业活跃度的4种营商环境生态。这4种营商环境生态体现了不同城市创业活跃度的多重实现方式。这说明政策制定者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营商环境现状,对比实现高创业活跃度4条路径中具有相近营商环境生态的城市,在政府主导逻辑,政府助力逻辑,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逻辑等方向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间共栖或共生关系,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生态,实现高的创业活跃度;也可以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向较不相似的城市营商环境学习如何优化环境提升创业活跃度。再次,本研究中,高创业活跃度的所有4个组态都包含高政府效率,且非高创业活跃度所有的3个组态都包含非高政府效率,反映出在中国转型期,政府逻辑中的“帮助之手”对城市创业活跃度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政府逻辑中的“掠夺之手”,则对城市产生非高创业活跃度起到重要作用。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本文的理论贡献有如下4点:(1)采用必要条件分析方法(NCA),检验了单个营商环境要素与创业活跃度的必要条件关系,这不仅深化了它们之间存在相关关系的发现,还揭示了政府逻辑在影响城市创业活跃度中的重要角色;(2)基于组态理论化,系统地整合了营商环境的要素,发现在中国转型背景下,政府与市场间共栖、共生或主导关系呈现出有限多样性,贡献了生态内共栖、共生与城市创业活跃度关系的认识;(3)将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对于城市营商环境生态的分析更加系统和具体,不仅检验了政府“帮助之手”的重要作用,同时还揭示了产生城市高创业活跃度和非高创业活跃度的非对称的制度组态,以及城市层面更加独特的制度组态,如政府与市场逻辑存在完全互利型共栖或共生以及掠夺竞争型共栖或主导的关系。另外,本研究未发现政府发挥“看不见的手”的组态,这都为更细粒度地理解创业现象提供了理论参考;(4)采取NCA和QCA相结合的混合方法,不仅推动了制度环境和创业活跃度间必要和充分两种关系研究的发展,也响应了国际管理学界对结合两种方法的新倡议。

本文也存在一些不足,值得未来进一步拓展:一是与其他大样本QCA研究一样,面临如何深化质性分析的挑战;二是城市数据的可得性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结论的可推广性,未来可以收集更多城市的数据深入分析。

五、写作、投稿、修改的过程和心得体会

优化营商环境是国家的重大需求。自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与各级政府对营商环境高度重视和持续推动,我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排名一路攀升,甚至在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排名中跃升到31位,然而,世行报告缺乏对一国各城市营商环境评价。营商环境生态作为企业创办、运营的直接环境,影响着城市创业活跃度。因此,我们长期关注城市营商环境生态与创业活动的关系,适逢《中国创业竞争力发展报告(2018)》与《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的陆续发布为本研究提供了实证基础。

面对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具有相当大的挑战,本文的发表离不开《管理世界》编辑部高效且细致的工作,及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非常感谢在审稿和修改过程中,《管理世界》编辑部和两位匿名审稿专家建设性的意见。同时,衷心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二处主办、吉林大学承办的双清论坛及参加本次论坛的专家在讨论中的启发,感谢吴刚老师、吉林大学蔡莉老师、南开大学张玉利老师、中山大学李新春老师、中国人民大学王凤彬老师、南京大学贾良定老师、张骁老师给予的指点。

文章刊发:

杜运周、刘秋辰、程建青:《什么样的营商环境生态产生城市高创业活跃度?——基于制度组态的分析》,《管理世界》,2020年第9期,第141~1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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