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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世界》|| 李江一、秦范:如何破解农地流转的需求困境?——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例

李江一、秦范 管理世界杂志 2022-12-31

如何破解农地流转的需求困境?——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例

文章来源



作者:

李江一(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秦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文章刊发:《管理世界》2022年第2期


文章主要内容



摘要:当前我国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的瓶颈并非供给不足,而是缺乏需求。因此,如何创造有效需求是进一步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发展的关键。本文利用2015年和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简称“新型主体”)能否成为农地流转的需求引擎。研究发现,新型主体既能通过自身农地需求直接拉动农户出租土地,又能促进农户投资间接带动农户租入土地。但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与务农比较收益有关,非平原地区务农比较收益低,新型主体以直接拉动效应为主,而平原地区务农比较收益高,新型主体以间接带动效应为主。在各类新型主体中,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自身农地需求大而具有显著的直接拉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助联合能带动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而农业企业暂不具有显著的农地流转效应。最后,本文发现新型主体可通过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农地整体利用率,并进一步提高农业产出和农户收入。研究表明,新型主体能成为破解农地流转需求困境,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户收入的有效抓手。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地流转  比较收益  双重差分模型

一、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服务业的发展,农业人口大规模地转移到非农部门或城市,农地资源亟需有效配置以避免农地闲置甚至撂荒问题。同时,随着农业生产技术进步和农业劳动力非农转移,传统小农自耕自作的经营模式与农业生产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城乡收入差距依旧较大使得如何促进农民增收的讨论不息。在此背景下,促进农地流转成为提高农地资源利用效率、农业生产率并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然而,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我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仅略高于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4,仍处于较低水平。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促进农地流转?现有研究多从农地流转的供给侧探讨促进农地流转的可行路径,但目前制约我国农地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需求不足。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显示,有承包地的农户未出租土地的首要原因是自行耕种,其次是无人愿意承包,这表明,缺乏农地需求是制约农地流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简称“新型主体”)来实现乡村振兴,新型主体在农村的广泛兴起打破了原有农地流转市场的供需均衡,一方面,新型主体通常需要直接租入大量土地以满足其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需求,从而促进农地从小农向新型主体集中;另一方面,新型主体可通过带动小农发展而间接带动小农租入土地,促进农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目前新型主体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其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影响尚未厘清。

鉴于此,本文考察新型主体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及作用机制,以回答新型主体能否成为破解农地流转需求困境,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户收入的有效抓手,这不仅可为当前我国农地流转市场发展遭遇的瓶颈提供可行方案,而且可为培育和发展新型主体的政策导向提供理论依据。

二、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考察两个问题,一是新型主体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及作用机制。本文首先使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于2015年和2017年搜集的微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考察新型主体对农地流转的影响,细致检验新型主体以自身需求、示范带动和非农就业创造三条路径促进农地流转的理论机制,并比较不同务农比较收益下差异化农地流转模式的形成机理以及不同新型主体的农地流转效应。

二是新型主体能否通过促进农地流转改善农地资源利用情况、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增加农户收入。本文首先分析新型主体对农地整体流转率的影响,再利用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CCAD)构建2007~2019年区县层面的新型主体数量面板数据,匹配县域统计年鉴播种面积、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相关数据,从而分析新型主体对农地利用、农业产出和农户收入的影响。

三、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发现,新型主体既能通过自身农地需求直接拉动农户出租土地,又能促进农户投资间接带动农户租入土地。但农户的农地流转决策与务农比较收益有关,非平原地区务农比较收益低,新型主体主要通过直接拉动效应和提供非农就业机会带动农户出租土地,促进农地从农户向新型主体集中;而平原地区务农比较收益高,新型主体主要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农户增加农业投资、租入土地,并促进农地从小农向种植大户集中。在各类新型主体中,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自身农地需求大而具有显著的直接拉动效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互助联合能带动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而农业企业暂不具有显著的农地流转效应。最后,本文发现新型主体可通过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农地整体利用率,并进一步提高农业产出和农户收入。研究表明,新型主体能成为破解农地需求困境,进而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农户收入的有效抓手。

本研究主要有两点政策启示:一是就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发展,解决农地闲置撂荒、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以实现乡村振兴而言,应重视农地需求因素,考虑培育和发展新型主体。二是为更充分发挥新型主体促进农地流转的作用,各地可考虑结合当地务农收益情况,着力解决制约农户和新型主体之间或农户和农户之间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潜在问题,比如,非平原地区,为降低新型主体连片租入土地的搜寻和交易成本,可组织村庄农户统一流转土地给新型主体;而平原地区,在新型主体的带动下,可为农业生产要素投入提供补贴,激励农户增加农业投入扩大生产,激发出新的农地需求。

四、边际贡献与未来拓展

本文可能的创新和贡献在于:其一,本文基于农地流转供求理论,从农地需求侧探讨促进农地流转的可能途径,是对现有研究的重要补充。其二,本文对新型主体影响农地流转的理论机制进行了细致检验,揭示了新型主体在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破解农地流转的需求困境提供了可行思路。其三,本文比较分析了不同新型主体农地流转效应的差异性,为不同地区有针对性地培育发展新型主体提供了有益借鉴。最后,本文考察了新型主体促进农地出租所带来的福利效应,为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提供了可行路径。

未来拓展:本文由于数据限制而未充分分析不同新型主体影响农地流转的作用机理,未来可利用更高质量的数据以及典型案例,深入探讨各类新型主体的农地流转效应及作用机制如何因经营模式、组织架构的差异而不同。

五、写作、投稿、修改的过程和心得体会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来,诸多研究着重考察新型主体自身发展的效果,随着新型主体的发展已初具规模,新型主体与农村劳动力、土地要素之间的互动联结加强,新型主体对乡村振兴的带动效应愈发凸显。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下,本文重点研究了新型主体对农地流转的影响。论文从选题到最终刊发历时两年,期间,在匿名审稿专家诸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下,反复修改、打磨文字,研究设计更为合理、理论和实证框架更为完善、文字表述更为严谨,论文质量显著提高。与此同时,论文在修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也得到审稿专家的包容和理解,这对青年学者努力做出高质量的中国经济学研究而言是莫大的鼓励,在此,再次感谢匿名审稿专家的宝贵意见和包容理解。最后,衷心感谢《管理世界》编辑部各位老师的辛勤付出,编辑部对文章每一步的处理都十分高效,在校对过程中,编辑部老师多次与我们沟通文中的数据来源、处理和分析过程,文章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显著提升,向你们细致严谨的精神致敬!














文章刊发:

李江一、秦范:《如何破解农地流转的需求困境?——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例》,《管理世界》,2022年第2期,第84~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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