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刘怡:北京将加强打击“港独”

2017-03-08 刘怡 狮说新语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涉港部分,是李克强出任总理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次,总计有225个字。而其中,最令舆论关注的就是这一句:“港独”是没有出路的。

香港舆论空间随即溢满了相关评论,知名的时事评论员林和立就说,国务院总理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港独”,显示北京已将“港独”与“藏独”“台独”“疆独”做同一归类,他认为,在未来的时间里,北京针对“港独”或“香港自决”的打击力度将会加大。他进而推测,北京会在新的特首选举后,加快推动《基本法》第23条(国安法)的立法工作,而且,可预期的是,这会在新任行政长官首任任期内完成立法。

林和立的看法在这一波舆论中很具代表性,就是北京一直在寻找一个适当的时机再推23条立法,在打击“港独”的逻辑下,此举将更具有无可非议的正当性。

但是,关心和留意香港政治局势的人,都清楚知道推动23条立法是香港的“政治禁忌”,可能会引发的争议不容忽视。2002年,在董建华任上推动的23条立法过程引起香港各界反弹,最终导致2003年7月1日,香港50万人上街大游行,反对立法。

香港舆论普遍认为,此事埋下了特首董建华两年后“脚痛”下台的伏线。此后,每一位特首候选人,甚至是可能的特首候选人,都会被舆论追问,要求他们就是否支持推动23条立法表态,香港媒体甚至形容23条立法是“死亡之吻”。事实上,从董建华之后的曾荫权,曾荫权之后的唐英年丶梁振英,对这个议题的表态,用香港社会的坊间说法,就是“避得一时是一时”。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丶分裂国家丶煽动叛乱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众所周知,本月26日,香港新一任行政长官将会透过选举委员会1194名委员的间接选举产生。现在轮到正在角逐第五届香港特首的三位候选人——曾俊华,林郑月娥,胡国兴——来“表态”了。

三特首候选人面临北京和港人双重压力

曾俊华的“尽力推行”,胡国兴的“有条件推动”,和被普遍认为得到北京方面加持的林郑月娥的“须谨慎推行”,都显示了三位候选人,都有着面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现实的双重压力。

更早以前,前港区政协委员刘梦熊在媒体撰文评论23条时曾经说过,港人对23条立法的抗拒态度越来越甚,深层次阻力针对的正是“阿爷”(北京)。他的看法是,23条所提到的煽动叛乱丶颠覆国家政权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罪名,含义不清,而且,大陆和香港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尺度。他以刘晓波六篇文章中的六句政见就成了“颠覆国家政权”,要判11年监禁为例,认为港人无法认同这样的“国家安全”概念。

刘的这个看法,时至今日,在香港社会仍然非常有普遍性,再加上2015年发生的“铜锣湾书店事件”,让香港人对清晰厘定国家安全的相关定义有了更高的追求。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有一个趋于一致的看法是,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精神”早已深入这个社会的肌理。相较之下,北京的“依法治国”仍然只是在逐步推进之中,而其司法不昭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不公不义的事件屡见报端,港人有目共睹,香港人担心大陆的一些做法,会逐渐侵蚀香港的现有制度,“铜锣湾书店事件”也成为了港人对北京能否做到言而有信缺乏信心的重要原因。

无论北京方面,还是香港社会多数人,对“港独”在香港没有现实基础,也没有民意基础这件事情其实是有共识的,如何能够贴近香港民意,北京要做的不是警告和威吓,这样的结果会适得其反。

2000年,时任总理朱镕基对即将举行的台湾大选也曾有过严厉警告,后果就是后来大家都看到的,北京最不乐见的陈水扁完成了台湾社会的第一次政党轮替,留下历史记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