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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 中共要求须报家事家产

2017-04-21 于泽远 狮说新语

中共近日要求,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和国企领导班子成员等干部必须报告八项家事、六项家产情况,并对官员瞒报漏报行为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据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昨天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新制定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共称这两项党内法规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又一重大举措。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官媒采访时表示,两项法规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报告对象,以与领导干部利益和权力行为紧密关联的家事、家产为重点报告内容。除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干部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管和市管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

这些干部必须上报的家事包括:本人的婚姻情况;本人持有普通护照以及因私出国出境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以及在国(境)外的从业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等。

家产包括: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咨询、审稿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情况等。

瞒报漏报将受处罚

中组部负责人强调,官员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中共忠不忠诚、老不老实的具体体现,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干部瞒报个人家事、家产将根据情节受到纪律处分、降职、两年内不得提拔等处罚;官方将对个人有关事项从部分查核到“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比例提高到10%,两项合计年查核率达到25%。

这名负责人透露,全国因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等问题被暂缓任用或者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9100多人,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处理的共12万4800人,有力强化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

北京有关人士指出,与2010年中共《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相比,新发布的两项法规对一些比较模糊的报告项目规定的更加明确,处罚措施也更具体,尤其是官方逐步扩大报告的抽查范围,有利于从源头上发现违纪和腐败行为。

这名人士介绍,这两年,不少官员都在私下抱怨,官方对个人事项和财产报告要求的“太严、太细”,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漏报瞒报,很多干部没有问题也被弄得很紧张。这从侧面说明,家事、家产报告制度对那些黑色和灰色收入不菲的官员能起到震慑作用。

官媒光明网昨天发表文章说,从长远看,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威力的真正发挥,还有必要辅以相关的配套制度。同时,也要推进官员个人事项公开透明的进程。惟有将官员个人与权力行为有关的事项明明白白置于公众视线之中,方才谈得上约束权力运行、规范权力行使,进而才有可能斩断官员利益输送的灰色链条,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权力晾晒在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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