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林郑月娥:23条一年内难开展立法

2017-12-22 戴庆成 狮说新语

香港媒体早前报道,中国政府计划最快在明年9月启动香港《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天表明,未来12个月很难开展23条的立法工作,她没有将此放入2018年施政议程。

林郑月娥昨天接受香港电台专访时指出,23条立法属于香港宪制责任,但香港不少人,包括传媒,将23条立法工作“妖魔化”,23条立法比实现普选更加困难。特区政府首先需要去除这个标签,创造有利立法条件。

她说:“普选似乎是普世价值,但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包括传媒,一提到《基本法》23条就像是洪水猛兽,我们先要去除这个标签,不要将《基本法》23条妖魔化了,看成一定是不好的事情。”

尽快开展《国歌法》咨询

林郑月娥指出,本届政府将会从政治及经济民生两方面着手,为23条创造有利的立法条件。她说:“当社会上知道香港经济很好,有很多发展机会,不要因为一两件政治事件而将社会摧毁,这就是一个有利条件。”

至于《国歌法》,林郑月娥表示,希望能尽快开展本地咨询工作,而《国歌法》将会以中国大陆《国歌法》为蓝本,但也会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

林郑月娥举例说:“例如法例中有惩罚性、规范性或有些教育性的东西,有些我们在香港不惯于用这种方法去做,但我们可以用其他方法达致同样的目的。”她期望外界对《国歌法》立法不要过于敏感。

林郑月娥强调,自己作为特首的宪制地位特殊,一方面要向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另一方面须向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但负责不等于对中央的指令照单全收。

律政司长袁国强正式请辞

她说:“不能说中央叫你做什么就做,如果中央叫我做一些事,我认为香港市民能够接受的程度,或香港的发展并非最有利,我当然有责任告知中央。”

另一方面,香港多家媒体昨天均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港府第三把手、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已正式向林郑月娥请辞,待中央批准之后,有机会在本月31日离任。

消息指出,林郑月娥已向中央推荐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资深大律师郑若骅出任下任律政司司长。若获得中央批准,预计郑若骅会在明年1月1日接任。


消息指林郑月娥已推荐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郑若骅出任律政司司长。由于郑若骅未担任过大律师公会职务,从未对如《国歌法》或23条立法等议题发表意见,外界无从得知她这方面的看法(互联网)


郑若骅昨天下午返回办公室时未对有关传闻作出回应。律政司也不评论袁国强辞职的消息。

香港前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认为,郑若骅有魄力,也有处理复杂事务的经验,擅长处理国际仲裁,是律政司长一职的合适人选。

但谭允芝也说,由于郑若骅未担任过大律师公会职务,没有需要对如《国歌法》或23条立法等议题发表意见,不知道她对这些议题的看法。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则指出,日后在专业发展等议题上可以和郑若骅合作。他期望未来的律政司长能恪守法治原则,在法律界受到抨击时敢于说公道话。

53岁的袁国强曾经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先后在梁振英及林郑月娥两任特首任内出任律政司司长,在过去五年半先后处理过政改、一地两检、宣誓案和人大释法等。

至于郑若骅,现年59岁,是资深大律师,擅长工程、商贸等方面的诉讼和仲裁。她目前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席,也是“公职王”,在香港1997年回归后出任的公职超过10个,曾担任交通咨询委员会、空运牌照局、城规会等机构的主席或委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