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被“黑恶化” 舆论忧成打压合理诉求工具

联合早报 狮说新语 今天

3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8年底,佛山市打掉涉黑恶团伙31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3.38亿元人民币。(中新社)


作者:杨丹旭


中国各地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之际,湖南、山西、河北等近期接连被曝把失独家庭列为重点排查对象。舆论担忧,基层政权主观、片面地诠释扫黑除恶,可能让这项行动成为打压民众合理诉求的工具。


据澎湃新闻、人民网、《中国青年报》等报道,湖南湘潭多张“扫黑除恶十类重点工作”的展板图片上星期在网上传开,被列出的“重点监管对象”中,失独家庭人员赫然在列。


在网民议论、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撤换展板、表达歉意,解释不恰当内容属于“工作失误”;把“黑恶化”失独家庭的责任,归咎于印刷宣传海报的打印社。


中国自上世纪70年代末推行一胎化政策,直到2016年才放开全面二孩。独生子女因各种原因死亡,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和不愿意收养子女的家庭,被称为“失独家庭”。


湖南失独家庭被“黑恶化”的余波未平,媒体又起底山西忻州市中心血站微信公号去年9月发布的一篇文章,显示当地卫计委也将失独家庭纳入扫黑工作对象。


河北井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去年3月发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也被曝光将失独家庭、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赤脚医生、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人群,列为涉黑涉恶摸排的重点群体。


地方政府采取纠错动作


上述地方政府随后均采取删除稿件、文件等纠错动作,并澄清将失独家庭列为扫黑除恶对象为“误会”,是“工作做得不到位”。


中国去年初拉开一场由中央领导与启动的扫黑除恶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去年1月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3月28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以来,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27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148人,刑拘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720人。资料图为抓获涉黑涉恶嫌疑人。(中新社)


这场专项斗争历时一年多,在打击黑恶势力、整治中国基层政权黑社会化和改善社会风气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引发扫黑除恶陷入运动化势态等担忧。


近期接连被曝光的地方政府将失独家庭“黑恶化”的做法,就被质疑是有关权力部门把给基层带来“麻烦”的人员一律归为扫黑除恶对象,也暴露出扫黑除恶简单化、扩大化苗头。


光明网前天发表评论说,扫黑除恶打击的是“黑社会”“恶势力”,目的是保障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其外延不该无限扩大,以至于误伤无辜。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受访时向《联合早报》指出,基层政权从自身立场考虑,趁着中央扫黑除恶行动,把提出正常诉求的群众归入黑恶势力,“很显然是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应对这些社会矛盾”。


他呼吁,对扫黑除恶的对象和范畴进行清楚界定,“否则一些地方政府利用这个工具,把有不同意见、或有正当需求的人,都当成黑恶势力,就会成为一个大笑话,甚至造成新的不稳定。”


3月9日,银川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凤城特战队的队员在银川金凤万达广场向市民进行扫黑除恶宣传。(中新社)


中国全国老龄办曾发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百万个,每年新增失独家庭大约7万6000个。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也确实出现失独家庭通过上访等方式争取权利,也有个别人士提出不合理诉求,或是做出过激言行,被地方政府视为维稳中的重点关注对象。


不过学者认为,把失独家庭笼而统之归纳为黑恶势力,是对失独家庭的伤害,也是对维稳的片面理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受访时说,失独家庭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和计划生育政策有直接关系,无论是社区、政府都应视他们为援助和救济对象,把这个群体归为危险分子,从人情法理上都站不住脚,“这样理解维稳的话,是会失去民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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