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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只吃一顿“团圆饭”? ---潮汕地区“食伙头”

张少莹 语言资源快讯 2020-01-18

【方言与民俗征文】


张少莹


 “你们家的奴仔孙仔(儿孙)回家过年了吗?我儿昨天小年就带一家四口回来了。”邻居张伯伯乐盈盈地跟退休的村长打招呼。

“还没有,他说年三十赶回来吃团圆饭呢。”村长知足的笑容里,带着对望子成龙出人头地的奴仔的自豪感,还有一丝掩盖不了的失落叹息。我正站在门外边,帮忙爸爸贴春联。

小时候,我随着奶奶在田头玩耍,村长常跟我讲故事。“阿莹到广州读书了,也是春节才回家呀。”他吸了一口烟,“我觉得春节真是好日子啊。一年三百六十多天,儿孙满堂,却很难一起吃饭了。平时都是我老伴做饭洗衣,如果老伴生病了,我又手脚不灵无法劳动,那就只能让儿子请保姆了,孩子的工作很忙啊……食伙头,那是不可能的。今年鸡年384天,阿莹啊,你说,怎么一年只吃一顿春节团圆饭呢?多希望每个月都有一次小春节呢。”


春节,团圆饭,食伙头,这三个词语连在一起,让我思考了很久。这关系到道德和法律问题。赡养和陪伴父母,是每一位子女应尽的孝心责任和义务。让一位年近九十的老爷爷,对春节既期望又感慨,是多么可叹的事。

说起“食伙头”,“食伙头”是潮汕各地城乡常见的一种赡养父母的形式。即父母年老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轮流供养(女儿出嫁后一般不负责供养父母)。父母“食伙头”大都始于几个儿子娶妻成家之后,从时间上看,主要有一月一轮、一星期一轮或一日一轮三种。农村以一日一轮为多,城镇以一月一轮为多,通常从老大轮到老细,依次反复轮转供养父母。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可是,当春节时候的团圆饭变成了一年里难得的,唯一年迈的父母能够与子女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享受陪伴的幸福快乐的时间,又如此奢侈?甚至有些人回到老家,一心沉迷与手机电脑网络世界,并没有跟父母亲近交谈。



年味变了,饭味变了,这是多么心疼的字眼。“食伙头”的优良传统,必须好好地弘扬和传承。

法律上对儿女有赡养父母的规定,是否能对潮汕地区的“食伙头”有了一定的约束和保障力?道德层次的行孝和法律准绳的牵动,一定程度上,会让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受到了关爱。

我的家乡是潮汕的汕头市澄海区---“世界玩具城之都”。几乎整个区家家户户都是做玩具和印刷包装生意的,属于个体户的类型。自古以来,潮汕人的精明、灵活的经商头脑深深地影响着一辈辈人。勤劳、苦干的性情,让身为老板,也会同员工一样努力地加班工作。忙碌的时间都用于工作上,玩具老板们陪伴父母的时间有多少呢?不少父母理解自己孩子创业开公司的艰辛,呕心沥血地帮忙,在厂里公司里担任主管等职位,父母他们兢兢业业地工作,不拿工资,不求什么回报。可毕竟父母他们年纪大了,记性和能力都有限。我有时候在家里的阳台边,隔壁会传来一阵阵不满的训喝声,隔壁的王叔叔的孩子在责骂父亲计数错了。王叔叔70几岁了,行动不便和耳聋的压力下,仍尽力地帮助儿子的玩具公司。可儿子责骂父亲,这是道德的缺陷,违反了法律上善待尊重父母的条例。虽然每日三餐饭桌上,父母,儿子媳妇和孙子人都奇了,可偶尔总会听到王伯伯无奈地叹气。如此天天团圆饭,又有何意义呢?



在有些潮汕家庭中,年轻夫妇到外地工作,总会把孩子交给老辈的父母抚养,本身自己身体难测,孩子的吃喝拉睡是一系列很复杂的事情。甚至有些儿子和儿媳没有按时地给赡养孩子的费用,更不用说给父母的赡养费了,精神上的陪伴也很少。春节回来,饭桌上的菜汤也都是父母亲手做的,倒是儿孙理所当然地干等着开饭。

法律如是表明,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费就是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所支付的钱款。在中国现有的经济条件下,子女除了应在精神上与感情上对父母加以关心和照顾外,还应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

赡养费这是一方面,平日里大多数家庭的“食伙头”。赡养父母而口碑甚好的孝子贤媳虽然不在少数,但免强应付不情不愿者也不乏其人。例如父母在“食伙头”过程中,有的儿子不孝顺、儿媳不明理,父母非但得不到较好的物质供养,而且精神上常常受到折磨。由于在某些比较落后的农村,潮汕男人一向奉行男主外女主内,不管或少管家庭生活琐事,故“食伙头”做得怎么样关键在于儿媳。茶余饭后总会有邻居们在议论。

一些私心很重的儿媳会做出一些令公婆厌恶的事来:轮到自己供养公婆时,“装穷假苦食糜(稀饭)配菜脯”,轮不着时则吃干饭加肉菜(指那些一星期一轮或一日一轮的);吃饭时动辄打儿骂女或随意与丈夫吵嘴;终日板着一张臭面孔噤若寒蝉,用不良的态度来激使父母,让他们达到难以承受的地步,主动提出另起炉灶,自己夫妻老头做饭,有些丧失了配偶,就一人孤零零地“扇火炉”(煮饭)。不孝顺的风气,催使了逢年过节也不会搭理年老的父母亲,春节团圆的日子,其乐融融变成了冷漠不已。

此外,有些城镇老人“食伙头”,由于几个儿子住处相距较远,他们虽大都采用一月一轮,但月终时,无论天气晴好还是风雨交加,也要把老人送到另一儿子家中去,这种严重的义务式,真是失去了善待父母回报父母的初心。还有一些妯娌之间因月大月小而锱铢必较。凡此种种,老人们看在眼里气在心里。有位老人感叹地说:“不怕儿子穷,就怕儿子不孝顺儿媳不明理,晚辈若有孝敬心,就是‘食糜’配菜脯也清心。”当儿子们听到如此寒酸的话语,会不会很羞愧呢?“子欲养而亲不待”,法律上的赡养父母,一方面从物质上,另外一方面是从精神层面。在你们的所作所为里,你们的孩子也是有目共睹的,身为孩子的父母,你们是否能够理解这份法律和道德的行孝“食伙头”呢?

当然,“百事孝为先”,孝顺父母的传统美德在潮汕地区非常重视传扬。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一些孝子贤媳在赡养父母方面做得十分周到。例如在“食伙头”过程中,当父母(公婆)轮到自己供养时,当儿的便前往父母住处问寒问暖,然后把父母接到家中;当儿媳的则配合密契尽心尽意料理较好的饭菜等待公婆的到来。凡轮到供养的当月或当天,孝顺的儿子、明理的儿媳总会竭尽所能,多做一些让父母满意的事,多说一些让父母开心的话,让全家和睦温馨,让长辈尽享天伦之乐。春节的团圆饭,让亲情在平日的感情积淀下,升华为家合万事兴的幸福圆满。

就我自身的家庭为例。赡养爷爷奶奶也是流动的“食伙头”,在那个年代里,不限生育,奶奶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无论是儿子女儿,都挣抢着让父母到家里长住和陪伴他们。爷爷奶奶在广州大儿子家里住一段时间,我的爸爸妈妈会带他们到广州各景点走走看看,品尝美食,周末里会精心地为父母做几顿好吃的饭菜。爷爷奶奶的要求不多,他们老一辈经历过食不饱的生活和劳苦工作,勤俭节约,不愿意孩子花钱在他们身上,总是说:“孩子有这份孝敬的心呐,我们做父母的就很满足很开心了。”在广州住一段时间后,老人家总会想自己的女儿,到香港女儿家里住上一段日子,我的姑姑总会陪伴着他们看新奇的事物,爷爷奶奶也会聊聊跟儿孙的欢乐家常,再过些时间,回到汕头小儿子家里,孙儿最喜欢爷爷奶奶陪着一起玩……欢乐和谐的大家庭里,充满着长辈晚辈们相互呵护关照的爱。

在中医药大学学习的我,每逢回家,总会教教爷爷奶奶爸妈打八段锦,推拿,按摩,煲中药补身的汤,给血压高的爷爷量血压,陪伴着他们到医院检查治疗等。爸妈和叔叔姑姑们都对爷爷奶奶照顾的妥妥当当,对他们的健康更是费尽心血地寻求最好的医生,给奶奶的青光眼做了手术,经常陪伴他们。在我们家庭的晚辈观念里,爷爷奶奶他们为了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在这晚年里就该尽心尽力地行孝,让他们享受晚年之乐,这是法律上的规定和道德上之传承的表现。并不是说非得带着他们到各地旅游或者给予多少物质,而是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乐意地煲合味的粥,饭后携着他们的手在公园里散散步,为他们隆重地庆生……孝顺、尊老爱幼的美德传统在我的家庭里很好的发扬着。春节期间,走访亲友,陪陪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帮忙切菜做饭,一家子围着桌,温馨快乐。

潮汕人重情重义,特别重视宗族,有着深厚的家庭观念。这是道德的传承,也是法律的规定。

在比较典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明确单独有一章规定了关于老年人赡养的一些法律问题。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慰藉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币,让老人自己生活就可以了,但这里边应该还包含另外一个义务是精神上的慰藉。应该经常给父母打电话,时常回家看看。还有子女应该对老年人的医药费给予支持支付,还应当保证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权利。不能单单到了春节,才给父母一点点压岁钱。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只注重物质赡养而忽视精神赡养,如一些在外地工作的人,只晓得按月汇款给父母而不回家看望父母,又如上述那些不明理的儿子和儿媳,在父母“食伙头”中,只有供应三餐而无敬爱之心,给父母坐冷板凳,对父母冷暖病痛漠不关心。

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二千多年前孔子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指出的错误倾向,至今仍然存在,这是多么让人心痛的事。是“犬马之养”,而非“人子之养”。此外,还有个别人不赡养父母甚至虐待父母,这就更加错误了,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俗话说:“积谷防饥,养儿防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也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要晓得孝道尽到孝心,轮到供养父母时,要做到既有物质供养,又有一片孝敬之心,使父母饱食之余,在精神上又得到慰籍,只有这样,才算是尽到“人子之养”的义务和责任,才是道德遵守和法律遵循的完美之策。孝顺,不只春节闲暇期间,在平日的忙碌里,作为儿孙,也得尽孝行孝,让“食伙头”这词汇变得与“团圆饭”一样温暖亲切。

我们身处特色的历史悠久的地域,我们都拥有一个名字叫潮汕。潮汕人,请您把辈代家庭观和孝顺的美德发扬光大吧。让道德精神久久流传,把法律上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做得淋漓尽致,把“食伙头”变得更有责任和欢乐,让潮汕的人文和谐的美好气息永远保留着。孝顺、善良、勤劳、聪明、能干、诚信的潮汕人,我们顾家孝顺的优秀品质,我们创业创新的精明思维,我们从保守日益走向开放,走向国际的道路,永不忘本,回报感恩父母,回报家乡。

“食伙头”终有一天,会让全世界的人民都听到,它如同团圆饭一般,折射着我们家乡潮汕的优秀传统,意义非凡,辈代相承。

不仅是潮汕地区,无论中国的哪里,无论何时,赡养父母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都是法律和道德的要求。做一名优秀的儿女,这是最幸福、最高的荣耀,是最美的称号。

“常回家看看吧,陪父母多吃一顿团圆饭,再多一顿……”这是我心底最深的呼唤。

 

(文:广州中医药大学张少莹,广州市青年作家协会成员








图文编辑:小甘

责任编辑:老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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