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暨南大学汉语方言研究中心驻兄弟高校科研工作站工作条例【修订版】
工作条例
暨南大学汉语方言研究中心于2008年5月获得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汉语方言研究基地,这是目前为止全国首个省级综合性汉语方言重点研究基地。基地成立以来,相继开展了许多重大项目的调查研究,先后主办、承办了众多国际会议,学术活动频繁。中心现有本校在职研究人员12名。
为发挥科研基地的平台作用,更进一步拓展我中心与省内外兄弟院校相关单位间的科研合作与研究生的共同培养,我们决定在相关院校建立互补性的教学科研工作站。特制定以下工作条例:
一、科研工作站为我中心与兄弟高校有关单位间互补性的科研合作形式,围绕广东省方言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及配套项目的实施开展相应的工作。工作站为非营利性的学术机构,按合作双方的共同意愿组合。
二、科研工作站纳入所在高校相应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进行管理,并由该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业务工作由合作双方协调安排。
三、科研工作站宜有相应的办公场所,一般由合作高校2~5位兼职人员组成,并确立一名具体负责人统筹日常工作。
四、科研工作站的具体业务人员由该站责人与所属单位自行聘请,并由暨大方言中心与该校所属院(系)合议后,共同盖章签发聘书。聘任时间暂定为三年。期满后,征求本人意见施行续聘或弃聘。
五、合作单位宜物色有责任心、有事业心,又有协作精神的语言学教师或相关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
六、工作站成员在完成本单位在职工作的同时,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站所分配的研究、调查任务,自觉遵守科研工作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并配合基地重大项目的开展。
七、工作站负责人每学期宜定期向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汇报工作1到2次,业务问题与基地及时联系。合作双方每年开展学术交流1到2次。
八、鼓励工作站成员进行业务进修,我研究中心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为工作站有进修愿望的青年教师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
九、鼓励工作站的研究人员直接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研究。
十、鼓励科研工作站的老师与我们共同参与研究生生源的物色、选拔与培养工作,激励本校学生报考暨南大学语言学专业研究生。
十一、根据基地重大项目的需要,工作站科研人员可以组织本校教师优先申请相关子项目与中、小型配竞标项目。项目实施按合同进行,项目获准后,该课题组有权按规定支配子项目或配套项目的经费,并接受方言基地对该项目的检查、中期考核与验收。未按期完成任务的项目,基地对课题负责人履行问责。
十二、为方便子项目与配套项目的开展,我研究中心为工作站相关研究人员提供统一的调查手册、调查提纲与必要的技术指导。
十三、工作站科研人员合作项目内的著作,可纳入基地的出版计划以著作者个人签名发表,基地按规定支助一定的出版经费,但书中扉页必须明确标明基地所属的项目内容。
十四、凡由基地拨款设置的子项目与配套项目,田野调查所得的语言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录音材料)的所有权归属方言基地,项目主持人在征得方言基地同意的情况下有使用权。
十五、汉语方言研究中心欢迎更多兄弟院校与我们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暨南大学汉语方言研究中心
2009年5月7日
2019年4月8日修改
编辑:龙祉均
审读人员:陈燕辉
责任编辑:老甘
投稿邮箱:jnuf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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