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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论 | 周娟:新化方言言说动词“讲”的虚化及其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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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方言言说动词“讲”的虚化及其制约因素*
周娟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摘 要] 新化方言的“讲”存在多功能性,可以做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和宾语从句标记。言说动词“讲”虚化后,决定其语法性质的,主要是其宾语的语用属性。当宾语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时,“讲”一般为重申标记、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当宾语不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而是表示某人的认识或看法时,“讲”一般为宾语从句标记。至于重申标记、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上,如宾语为说话人自己说过的话,“讲”一般为重申标记;为别人说过的话,“讲”一般为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至于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在句子结构中的隐现上,原话主出现的为引语标记,消隐的为传信标记。
[关键词] 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宾语从句标记;虚化
[中图分类号] H178 [文献标识号] A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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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丨网 络
本期编辑丨戴玉敏
审读人员丨余 裕
责任编辑丨老 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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