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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探论 | 周娟:新化方言言说动词“讲”的虚化及其制约因素

甘于恩 语言资源快讯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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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方言言说动词“讲”的虚化及其制约因素*

 

周娟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摘 要] 新化方言的“讲”存在多功能性,可以做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和宾语从句标记。言说动词“讲”虚化后,决定其语法性质的,主要是其宾语的语用属性。当宾语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时,“讲”一般为重申标记、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当宾语不再表示某人说过的话,而是表示某人的认识或看法时,“讲”一般为宾语从句标记。至于重申标记、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上,如宾语为说话人自己说过的话,“讲”一般为重申标记;为别人说过的话,“讲”一般为引语标记或传信标记。至于引语标记和传信标记的区分,则体现在宾语的原话主在句子结构中的隐现上,原话主出现的为引语标记,消隐的为传信标记。

      [关键词] 言说动词;重申标记;引语标记;传信标记;宾语从句标记;虚化

   [中图分类号] H178   [文献标识号] A   [文章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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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丨戴玉敏

审读人员丨余   裕

责任编辑丨老   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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