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与文学 | 周仕敏:粤方言书面化研究中的语言层次思维
在讨论文言文和白话文对立的问题时,有一个似乎不言而喻的环节,即读者之所以能轻易区分文言文和白话文,其实就是小说文本中文字所转写之对象语言的不同,形成一目了然的文体差异。言及方言文学文本亦然。由于汉字并非纯拼音文字,从口头语言到书面字形,不仅仅是语音的可视化,这就涉及一个复杂的语言书面化问题。
粤方言的书面化是从清代木鱼书和粤讴等说唱文学形成书面文本开始的,文学作品是粤方言书面化在兴起阶段的最主要手段与载体。清代的粤方言文本不像以官话为基础的白话文本一般,在整个汉语文化圈范围已广泛被熟知了数百年,已然形成一套相对固定的标准,而是仍然存在诸多不成熟、不确定的表现,因此还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这种讨论的意义并不仅局限于粤方言的书面化本身,而因为晚清甚至时至今日的粤方言书面化仍能在某程度上反映出中近古通用语白话书面化,甚至文言书面化并应用于文学书写初始阶段的“幼稚”状态,具有一定以小显大的学术意义。
一、粤方言书面化的本质
在生活中,粤方言区的人们常听到“‘AB’个‘A’字怎写?”这样的问题。人们之所以能问出“‘AB’个‘A’字怎写?”,前提当然是粤方言已经有了广泛被写成文字、成篇章的事实;问题的另一方面则是有些“字”虽然口头上较常用,其写法却并非不假思索而可知。在回答某“字”如何写的问题之前,我们不能不回归到一些更基础的问题,例如:对具体的语言使用者而言,“语言”的本质是甚么?“字”又是甚么?
按照索绪尔(1980:36-37)“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以及“在这系统里,只有意义和音响形象的结合是主要的”之表述,语言的本质是“音义结合体”(谭代龙,2009),其核心功能是观念(语义)的表达,其基本单位可以具体化为“词”(word)。这样的定义符合语言发生的基本心理机制,但对成长于言文分离的汉语文环境中的人而言会造成一定的理解障碍。一种典型的学者观点认为,“以‘符号’为语言系统的基本单位,实际上是平等对待了‘词’的每一个‘义项’。以词为基本单位,实际上是将单义词和多义词放在了一个层面上来观察,这是不公平的”(谭代龙,2009)——其实,作为语言系统基本单位的观念上的“词”,与上述的“义项”是等价的,比如当一个讲汉语的人产生“push”这个观念时,并不会考虑“推”还有“推举”的意思,因此这样的辩论是不必要的,但这种受汉字外在形态束缚而无法接受一个“推”字对应的是若干个词而只能把字面的“推”字等同为一个“词”,并对应若干义项的思想,确实普遍存在。
就宏观的世界各大语种而言,语言与文字成系统地紧密相配,似乎是一种常态与常识;然而具体到各大语种尤其是实行非拼音文字方案的语种的分支语言个案——例如汉语的分支粤方言——情况就复杂得多。认清对语言本质的解构必然归结到“词”上面的事实,我们不难发现,日常生活中人们说的某“字”,指的是某个“词”。声音是人类语言的原始载体,各种音节及音节组合也对应了观念上的“词”,而最初的汉字,则是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对应音节划分而发明的另一套音义符号,“字”与“词”之间是对应关系而非对等关系。在汉字的发生环节及其漫长演变历程中,具体汉字对应词的“音”或“义”成分比重如何,则几无定式了。因此,一个口语中存在的词必然有声音形态,却未必有特定的汉字与之对应;一个口语中存在的词,更不必来源于某个曾被写过的汉字。这时,说到部分粤语词,要求把它们“写”出来,在逻辑上有时是本末倒置的。
以上是从逻辑层面讨论语言的书面化问题;若要从文化层面讨论粤方言,其书面化的历史事实,或者说“书面化的粤方言”问题,则是无法忽略的。邓小琴(2011)指出,“粤方言书面化,是指具有粤方言特征和交际功能的不同语言层次单位被文字记录下来转化为书面文本,故其书面文本既可以是一个字、一个词、一个短语或一个句子……”作为与通行书面语体相区别的粤方言,其“书面化”的最核心标志是特色词和辞法的书写。仅就特色词而言,一些“标志中的标志”,即粤方言特色最突出的,恰恰是难以与常用汉字对应的词,所以才有“‘AB’个‘A’字怎写?”的问题。由于词语源流之复杂性,针对这些难写的词,研究者中有“有音无字”和“必有其字”两说,代表了两种极端态度,与之对应的粤语书面化研究也便存在客观描述性的用字研究和带有若干索隐性质的本字研究两派。而无论是用字研究、本字研究抑或其他门径的研究,要讨论粤方言的书面化问题,落脚到“词”的溯源研究恐怕是绕不开的,否则只能是穿凿附会或隔靴搔痒。
二、文学文本对语言本体的反作用
书面化粤方言的出现,其心理动机在于“言文一致”,即邓小琴所谓“记录下来转化为书面文本”。然而,正如汉字形态干扰了人们对“词”的准确认识,“言文一致”的初衷亦阻碍了人们意识到“书面化”的其他功能。粤方言的书面化绝不仅有“转化”和“记录”功能,实际上对粤方言的音、义和辞法还具有“固定”和“创造”功能,对语言本体起到改变和塑造的作用,使书面化行为在不知不觉中达到另一层面上的“言文一致”。
可供粤方言书面化研究的传世文献资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工具书类,二是文学作品类。工具书类包括词典、语汇、教材等,对以广州方言为主的粤方言本貌还原程度较高,但一般仅限于一词、一句的记录;文学作品语体使用情况较复杂,其中以小说为代表的部分文体具有能够成段成篇高度还原语言面貌的优势。
清代以来,由木鱼书、粤讴等说唱艺术文本肇始,岭南地区产生了一批以粤方言为主要语体的文学作品。木鱼书、粤讴等文本是粤方言口语与诗化语言混杂而成的,由于木鱼书、粤讴本身是受群众欢迎的口头表现艺术,文本的语言形式容易在听众的长期广泛接受中形成某种范式,对粤方言的整体面貌必然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例如招子庸《粤讴》中的名篇《弔秋喜》:
听见你话死实在见思疑。何苦轻重得咁痴?你係为人客死心唔怪得你,死因钱债叫我怎不伤悲?你平日当我係知心亦该同我讲句,做乜交情三两个月都冇句言词……
又如《灯蛾》:
莫话唔怕火试睇吓个只烘火灯蛾,飞来飞去总要摸落个盏深窝。深浅本系唔知故此成日去摸,迷头迷脑好似着了风魔……唉,飞去任我。就俾你花花世界都奈我唔何。
《弔秋喜》“见思疑”这一文学化的短语与今日广州方言口语中“见头晕”“见肚痛”等结构相同,“见……”即“感觉……”,且“思疑”一词也保留在后世的口语中,即“怀疑”。《灯蛾》中的“莫话”今多作“莫讲”或“莫讲话”,虽已常见于口语,但基本上已演变为用于让步从句的套语,与口语固有的“毋(阴上声)话”明显不同,可见是来自书面语,又比原书面语“莫话”的“不要说”意义与用法狭窄;“奈我唔何”又是把书面语“毋奈我何”以保留“奈何”这一基本词的方式“翻译”成粤方言的结果,同样也一直保留到今日的粤方言。类似的例子还能找到不少,但我们没有太多比《粤讴》更早的粤方言资料,能够确凿证明此前的粤方言口语中并未存在上述的词汇或句法。然而当《粤讴》角色变换为“更早的资料”,情况就不一样了。
比《粤讴》晚几十年出现的粤方言小说,其文本中的粤方言部分,总体上与当时的生活语言形态相符,但也产生了一些既不与口语相同,又不直接来源于中文典籍的特殊形态,例如文献中大量记录的构词现象,当中较典型的是一批同义复合词,其形式主要表现为来自不同语源的同义词并列组合,笔者称之为“异源同义复合词”。此类异源同义复合词最集中出现在晚清纯粤方言小说中,例如“适啱”“刚啱”“羞丑”“寒冻”“余剩”“乃系”等构成为“文言/官话+粤方言”,“嬲怒”“疚倦”“倾谈”“抖歇”“呃骗”“舌亏”“拣择”“纯善”“挛曲”“执拾”“搅扰”“歪斜”“揸拿”“狼毒”“少欠”等构成为“粤方言+文言/官话”。
以“刚啱”“适啱”为例:
谁不知佢预备有一个痰盂喺床口处,刚啱个贼仔撬开阻房门,正话想入,就听倒佢敢话,你话嘺唔嘺呢?(《好箭法》,1907)
适啱遇着缉捕营管带杜春林个衰神,徐锡麟对杜话:“抚台已经俾我打死,你可投降,事成后,俾个标统你做。”(《记徐锡麟案并论断》,1907)
“刚”(官话)、“啱”(粤方言)、“适”(文言)都是同义词,“刚啱”是“官话+粤方言”的并列组合,“适啱”是“文言+粤方言”的并列组合。又如“呃骗”“执拾”:
你应该信我致好,因个的昏迷嘅人,讲多多说话,令你离开正路,不过想呃骗你……(《天路历程土话》卷一,1871)
后来入到佢屋,见佢共仔执拾行李,斟酌出行,我问佢乜野意思……(《续天路历程土话》卷一,1870)
二者皆为“粤方言+官话”并列组合。又“疚倦(疚癐)”:
后来,到一笪地方,稍可以避险嘅,就坐个处等天光,因为疚倦,不觉瞓着。(《天路历程土话》卷四)
疚癐即时瞓着,过哓一晚,瞓醒个时,已经天光咯……(《辜苏历程》第五章,1902)
此二例则是“粤方言+文言”并列组合,其中“疚”是借字,表示一个口语固有词,“癐”是通过口语间接保存的文言词(“攰”)。
此类构词现象形成的一系列复合词汇,其中相当一部分直接保留或经演变后保留至当代粤方言口语,而在近代广州方言工具书较少记录——经粗略统计,仅“刚啱”(just)、“嬲怒”(anger)、“阨骗”(cheat)、“拣择”/“拣选”(choose)出现在《英华字典》(Lobscheid,1866)中,也基本不见于《粤讴》等更早期粤方言文学文献。以上事实至少可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此类构词形式在1870年以前的广州方言口语中并未常见,或工具书编者并不认为此类词汇属于地道广州方言范畴,这几乎可以断定,这一批词汇是在有了晚清的粤方言文学书写后才逐步进入口语的;二是此类构词更集中出现在纯粤方言小说,而较少出现在混合语体小说和更早期的粤方言说唱文学中,反映其产生的重要原因是作(译)者在使用与口语高度贴近的纯方言文本时,仍存在一定程度上文学化措辞的心理倾向,而本身就以文学化、文言化语言为主干的混合语体小说和说唱作品,则不必特意再在构词方面做文章。
三、书面化粤方言的语言层次生成作用
异源同义复合词集中诞生于小说文本,给予研究者一个重要的启示。文学作品无论再通俗,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自觉或不自觉地保有其与非文学体裁不同的面貌。晚清粤方言小说中基于“俗”的口语白话的文学文本,在心态上向“雅”的文学语言靠拢,在形式上与文学语言调和组合,综合文学作品韵律需要等因素,催生了这类有别于当时口语的特殊“新词汇”。在创作逻辑上,异源同义复合构词现象不是粤方言进入了文言(官话)语体,而是文言(官话)进入了粤方言语体,是“俗”到与真正的口语几乎完全一致以后的白话文体重新“文”化和“雅”化的表现。深入视之,这些词汇都可以看作不同语言层次在同一时空上的叠加。
书面化对语言既有记录作用,亦具有固定、创造等作用,尤其是小说、戏曲类文体,同时具备两种言语性质,一是文本内部人物的对话,二是文本内外之间作者与读者的对话。由于其较高的读者接受度,文本内语言在与文本外读者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对读者语言思维产生影响,使其与文本内的语言模式趋同,固定为读者新的语言模式,再向读者以外的人群扩散。然而,上述对语言固定和创造作用的重要性往往被严重忽视。粤方言在近代的书面化,通过汉字字符大致固定了来自口语的不同语源词语之音、形、义——虽然这种人为固定往往不一定符合语言的本来面貌与实质。上述构词现象通过书面化得以固定,反过来进入口语,成为新词汇,事实上相当于局部创造了一个新的语言层次。事实上,任何语言的书面化,对语言本体产生的作用都是不可低估的,对粤方言书面化影响粤方言口语百年来演变的研究,目前仍有待深入,而书面化对粤方言层次面貌的塑造或应是值得关注的研究思路。
关于汉语方言的历史层次,较常论及的是语音层次,例如文白异读现象。事实上,汉语词汇的历史层次也是常见的,异源同义复合其实是汉语构词的重要方式,例如现代汉语通用白话文中的“进入”“继续”“胜利”“包裹”“海洋”“温暖”“寒冷”“树木”“宽阔”“容易”,无一不采用这种方式生成,而且无一不是通过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作品产生或普及的。由此,我们不难受到启发,除语音、词汇等范畴外,关注语义方面的历史层次,也是解释语言现象不可忽视的环节,这有助于我们思考“‘AB’个‘A’字怎写?”的问题。
某粤方言“字”怎么“写”的问题,即便不考虑那些茫无头绪的词例,一些在历史上已经约定俗成,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的书面化形式,实际上也值得回头重新思考。
当然,假如有新材料能够证明“辘柚”并非直接借自壮语,而是与郑-潘上古音系的“柚”lɯwɢs(林连通、郑张尚芳,2012:572)关系更密切,那“辘柚”的本质就不一定是“果柚”而是“柚柚”——一个异源同义并列复合词了。
又如既见于晚清粤方言小说,又常用于当代粤方言的表示收敛、整理物件的词例“执拾”:汉语词“执”的本义是“捕罪人也”(《说文》),后世更常用的基本义是“手持”,然而并无收敛、整理或捡起之义。壮语方言中表示“捡”的词,主要有jap8、kip7、kiap7、jip7、jap8、ȵap8、tɕip7、tɕiap7等,与今日广州话“执”tɕɐp55音节形式相当接近,且与汉语通语词“拾”同义,可以看作就是壮语的“拾”。我们知道“拾”的“整理”义是由“捡起”引申而来,因此所谓“执拾”最可能的情况就是一组基本义同为“捡起”的异源同义词,本质上是“拾拾”,“执”字形的出现是在不知其词的情况选用同音或近音字的做法,其结果是不仅为这个“拾”的同义词从此固定了汉字“执”的粤方言读音,更使汉字“执”产生了一个专属于粤方言的新语义层次并固定下来,甚至写入现代各类广州方言字典成为定论。
同理,粤方言表舌头义的“脷”(或作“利”),今日一个对其音义广为公认的解释是因避“蚀”讳而改用“蚀”之反义词“利”。然而,与粤方言中其他避讳词汇如“猪润”(猪肝)、“伯有”(伯母)等原形和变形共存的情况不同,粤方言各片区表“舌头”基本一致言“脷”,而所谓被替代的本词“舌”(今音)已全无踪迹,这种常用程度极高,原形却在整个粤方言系统范围内“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避讳说解释是十分值得怀疑的。在《广韵》系统被归入船母的“舌”所代表的词到底有否于粤方言中存在过,也是值得怀疑的。舌这一身体器官,在今闽北方言中,政和作lyɛ、洋墩作lie、石陂和建阳作lye、建瓯作ye,闽东福州方言作lieʔ。“舌”在闽方言中大量存在l-声母的说法,或许可对粤方言“脷”之真实来源有所启示。方言词音在历史演变中常常有分流、合流的情况,我们并不知道在被记作“脷”的时候,“舌”这个词在粤语中是否已完全与“利”同音,但可以肯定的是,“脷”的写法,必然已固定了这个词最新层次的音和义。
人们对于一种仍在每天使用的语言,容易产生一种对之再熟悉不过、再了解不过的错觉,以致于一些远未触及核心的问题,却以为早已解决干净。今日,如果我们论及“辘柚”仍只能联想到“越辘越有”的程度,说到“脷”仍只解释到避“蚀”讳的程度,那么我们对这些语言现象的理解、诠释和传播,仅仅触及最新、最表面的“文化”语义层次。如果我们满足于最表层的解释,那么我们的认知将离语言的本质越来越远,也很难让人相信仅凭这样的认知深度,能在相应的语言和文化研究领域作出更多新的开拓。我们讨论粤方言的书面化,其实是在透过书面化检讨我们自身对承载这些内容的文献的认识,对粤方言本体以及对粤文化、岭南文化的理解。与粤方言相关的语言、文学、民俗等研究固然仍然存在大量难以切入的刁钻难题,但即便看似浅显的部分,倘若以更深入的、更指向内部的视角来探究,仍将有无数待收获的惊喜。本文既然研究一种方言小说,对这种方言本身的钻研当是不可或缺的。谨以本文提议一种“层次思维”,以为引玉之砖,期方家指正。
(周仕敏,任职于暨南大学文学院,本文原载《南方语言学》17辑,世界图书2021年版)
(做语言资源保护公众号不容易,每天更新公众号更不容易,而每天提供新语料尤其不容易。很多读者还没养成打赏习惯,提倡每个月打赏一元钱,积少成多,我们的事业就有希望。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