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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党委学工部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1-10-12


厚德博学止于至善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精神,结合我校所在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源实际,以“精准认定、精准资助、精准发放、资助育人”为指导思想,制定《河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字〔2017〕43号)。本办法所指学生即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本办法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就读期间学习、生活等基本费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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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困难学生

是指学生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人均收入低于新乡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学生。


2普通困难学生

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的学生。


认定程序搜索


1

学生提交申请

2

初评

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名单及排名顺序。

3

学院审核

各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审核诸年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结果。

4

初审结果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本人申诉或他人投诉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师生对本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请复议。校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申请材料搜索


1基本状况


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是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必须出示或提供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并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即可。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2特殊情况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除《调查表》外,还需要提交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如下:

 



相关资助咨询途径:


(1)咨询电话:0373-3329374(奖助学金)、3329375(助学贷款)


(2)学生处官网:蓝天网 网址:http://www.htu.cn/stu/


(3)官方微博:河南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4)官方微信平台: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微信号:hnsfdxxsc)


(5)官方QQ群号:630381090(奖助学金等)、686329791(助学贷款等)


(6)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平原楼   217房间


特别提醒:

请各位新生及家长认真阅读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及《河南师范大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编辑 │ 李   燕   李梦男

审核 │ 李   娟   

出品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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