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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财务造假中虚增银行存款的手段与关注要点

沈琪诚 蒋峥 平信而论 2022-07-02

文 | 平安信托 沈琪诚(指导人:蒋峥)

    前  言

只要有推高股价的诱因,就可能有财务造假的土壤。公司财务造假并不鲜见,投资者角度需思考我们如何投前甄别,规避风险;中介机构角度压力更大,伴随造假手段的日益诡谲更需创造性的思维与方式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财务造假一般绕不开利润表调节,做高自身的收入与市场份额,做大自己的净利润,是财务造假的第一步。针对“第一步”的手段与防范措施,市场上的研究者众,笔者不做过多赘述。但伴随着利润的虚增,必然伴随着虚增公司的资产、抑或是虚减公司负债(因科目记账方向相反易察觉,拥有更高的造假难度,一般较少使用)。笔者研究了不少财务造假案例,发现根据资金流向的不同,可将财务造假区分为两大类:1、资金流向闭环,通过关联的上游流出、通过关联的下游流入,实现资金的回笼;2、资金流向虚构,无法追踪。从造假的“效果”而言,前者往往伴随有明显不合理的高额费用或者是虚高价格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留有更大可追踪性,易致使财务造假穿帮;后者因虚构资金流向,往往通过避免产生现金流水(例如挂账应收账款等科目),或者更甚者直接虚增现金存款余额与资金流水。因现金兜底可做平大部分不合理的财务指标,往往更难通过财务分析角度鉴别财务真假。

从事实角度看,越来越多的财务造假者选择虚增银行存款,随着谎言逐渐做大难以维系,上市公司几十亿、上百亿的虚假银行存款一夜间蒸发,给投资人带来巨额损失。笔者在广泛阅读基础上,针对现有的虚增银行存款的造假手段进行剖析,同时抛砖引玉提供一些甄别与应对思路。

本文不针对具体上市公司,请勿对号入座。


1

造假手法


1.1
虚构大额银行存款


案例1
某医药上市公司,业务显示持续增长,账面货币资金充裕,受到资本市场追捧,被视作白马股。但其拥有较多资金的前提下,却仍不断高额举债。后续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账面300亿存款为虚构,实则为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其他包括多开发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固定资产等在此不表。
案例2
 某农业上市公司,伪造银行对账单虚构存款,蒙混过关,会计师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银行存款造假中,虚构大额银行存单、虚构银行账户属于最为常见,也是实操角度相对最为简便的造假方式。为应对审计师的函证或查询,上市公司甚至伪造电子银行网站、伪造线下银行网点亦在所不辞。


1.2
建立涉及体外、多重权属类资金池账户


案例1
 某高端材料应用领域龙头公司,明面上产销量持续扩张,多业态布局,引领市场追逐;而实则一地鸡毛,后续小额债务无力偿还,该财务造假案件才渐渐浮出水面。公司设置联动账户,与其集团母公司及其他集团公司通过“零余额归集模式”归入联动账户内,联动账户的权属复杂,账户关联公司可随意存取挪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可用于集团内公司调头寸“打掩护”,难以核实具体账户的资金存量。面对会计师发函,银行仅回复账户余额为0及合计总银行归集金额,未对也较难对权属做出阐释。账面资金于上市公司而言看得见摸不着,实则虚增。
案例2
 某塑料制品加工上市公司,成立“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方便内部各成员之间进行资金往来结算与调拨运筹,类资金池,但后续成为该公司虚增货币资金的手段与帮凶。公司宣称其创业分公司持续上缴利润至上市公司,但实际创业分公司无业绩也无利润分配行为。统一的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难以划分资金权属,上市公司借此浑水摸鱼,额外虚增货币资金,金额重大。


1.3
运用质押担保套现虚增额外资金


案例1
 

某服务平台类公司拟粉饰报表,在粉饰收入、应收账款资金回笼等事项后,货币资金端出现较大缺口3亿元,公司采取如下一系列操作实现银行存款虚增:

1)体外公司借款给公司3亿元,公司隐瞒该笔借款操作,同时公司以此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此步已实现银行存款虚增,但未解决体外资金回笼;

2)体外公司向公司开具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以3亿元理财产品为其提供担保。后续公司拿该银行承兑汇票去银行贴现,将贴现款还给体外公司,实现体外资金回笼。该步骤中的担保抵押与贴现动作全部对外隐瞒;

3)度过资产负债表日,待理财产品到期,银行将理财产品资金解付直接归还银行承兑汇票。

通过上述操作,公司实现了货币资金端的瞒天过海。

案例2
 

境外某半导体上市公司,使用更为复杂的类担保信用衍生产品,按照下述步骤实现银行存款虚增:

1)上市公司某主管以个人名义,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公司A;

2)在承担高额手续费的条件下,上市公司将巨额存款用于购买法国某银行发行的信用联结票据(credit-linked notes,一种信用衍生产品,可实现信用转移而标的资产不转移),信用联结公司A的信用,存款使用受限;

3)法国某银行获取该笔款项后,等额以贷款形式借给公司A,至此资金已脱离上市公司体内,实现虚增。上市公司清算时信用联结票据抵减贷款,巨额存款不翼而飞。


1.4
包装营收账款为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虚增作为虚假收入的另一只脚,是收入造假的重灾区;即便是真实的应收账款,因坏账准备计提要求的存在,长账龄应收账款对利润影响较大。因此,管理层有意制造高风险应收款项收回假象,将应收款项包装为货币资金。

案例1
 某能源设备上市公司,出于股价考虑,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账款的收回,年底虚增货币资金与经营性现金流。
案例2
 

某境外上市公司,存在巨额应收账款逾期过久的情况,面临大额的坏账准备计提。为掩盖应收账款恶化,公司将长账龄应收账款资产打包,出售给其子公司A,A将该部分应收款项按一定折扣现金结算给上市公司;后续子公司A出售该应收账款资产包给由上市公司高管私人持有的公司B,体外公司B将体外资金打给A。同时,上市公司和公司B签订抽屉合同,约定具体日期将按原价收回,至此,实现了三角债务的闭环,也顺利将应收账款替换为了货币资金。


2

有效甄别思路


2.1
是否存在不合理存贷双高现象


无论是何种途径的货币资金造假,其均指向一件事,即:公司业绩难支撑,公司的资金出现一定短缺。因此,存贷双高现象可能会出现在造假公司财务报表上,即:公司明面上拥有较多货币资金,却仍频繁发债,愿意承担远高于存款收益的利息。
但同时,需提示应根据公司性质判定存贷双高是否具备一定合理性。房地产企业或其他重资产公司,因拿地或重资本金投入的可能性较高,子弹储备需时刻保持一定充盈度,可能也会出现存贷双高情况。甄别阶段,建议比较同类型公司的存款和贷款占比,从而得出合理性结论。


2.2
关注货币资金受限、股份及资产抵质押情况


账面货币资金使用是否受限,以及包括大股东股份、厂房设备在内的资产抵质押情况均需披露,作为投资者,可以关注该两项指标是否存在异常。一般情况下,除为获得较高利息购买的长期理财产品外,不应存在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过高比例的抵质押情况同样不会出现在现金流管理良好的企业身上。


2.3
公司是否利息收支出现异常


公司账户究竟有多少钱,或者欠了多少钱,利息收入/支出都可以告诉你更多。在投资中,建议关注公司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支出情况,并试算本年平均利率是否符合公司存贷款情况,或者是否出现恶化趋势。例如,若公司账面显示有较大比例理财产品,但试算得公司全年利息收入和活期利息接近,则可初步判断公司为证明公司资金充盈,期末突击购买理财产品,货币资金的合理性需打下一个较大问号;亦或者,公司在显示资金充盈度较高的前提下,借款利率却持续走高,需怀疑公司是否不如账面显示的这么资金充足,是否有造假可能。需提示,现在财务造假手段日渐高明,据笔者观察,很多财务造假公司或财务造假嫌疑公司也都会考虑到利息端的情况,直接连带利息收支一并造假,但仍可作为一个观察角度。


2.41
财务分析手段补充

财务造假难免百密一疏,可以综合以下指标补充分析是否存在货币资金造假可能:

01

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率;

02

销售商品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应收和预收的匹配关系;

03

公司毛利率和费用率;

04

其他可用指标。

运用财务分析时,建议从公司历史、行业对标等多维度横纵比较,充分分析公司指标是否存在异常。


2.51实质性审查程序

此外,也可以借助审计机构或尽职调查方式,通过账目查询、分发银行询证函、查询贷款卡等方式进一步发现货币资金造假线索,例如:

01

 

关注临近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出现与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大额异常资金往来;

公司的资金舞弊动力一般发生在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可通过银行账户流水观察公司在此期间是否存在大额的异常资金往来,包括与关联方或非关联方,如非常规客户或供应商的大额资金转入或转出,需进一步核查资金往来背后的商业实质。如是应收账款的回收,也需要核实是否为对应客户的打款。

02

 

关注期后资金流动是否存在异常;

货币资金的窟窿是需要真正的血液填补的,虚假的终归要回到原来的地方。资产负债表日后,资金的再次异常流动,可能预示着风险的存在。


3

写在最后


财务造假是对资本市场融资有效性的严重挑衅。其中,尤其以货币造假为最严重:因货币资金审计程序较为完整,因此一旦涉及货币资金造假,往往意味着财务造假的程度极高。笔者希望借由此文,提供货币资金造假甄别角度的思路,供投资者擦亮双眼,规避雷股。针对公司经营者与财务总监,望勿忘初心,将重心聚焦至提升业绩角度,而非投机取巧、坑害投资人上,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

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造假套路,投资人和中介机构也应改变思路,积极求变。体现在以下三点:

01

应跳出原有固定的核查策略。原有针对银行存款的核查工作相对刻板,函证为主,应与更具创新与多维度的分析程序相结合,形成更为复合的应对策略。

02

 应跳出公司单独造假的思路本身,观察关联方及体外上下游,判断是否存在联合造假的可能。

03

 应跳出微观公司层面,上升至行业整体高度,观察公司与行业间共性与特性的部分,从行业角度客观论证,是否为行业惯例或行业弊病。


———— / END / ————


 

本文作者
  沈琪诚  平安PE业务评审经理 CPA简介:6年审计及投资评估工作经历,熟悉自上而下项目梳理、财务分析、估值建模方法,聚焦TMT、高端制造、消费领域行业。
指导人
  蒋峥  平安信托 PE风险副总经理简介:15年相关工作经验,信托PE业务风险负责人,丰富行研及项目评价经验,精通财税及各种估值模型,善长趋势判断及洞察复杂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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