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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公社路线发展结果的猜想

2017-08-26 经世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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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公社路线发展结果的猜想
       

        村庄分布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根本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如自耕农的劳动对象、劳作距离、可耕种面积等。随着道路等田间工程的修建,农业机械、运载工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大量使用,即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分工细化,建立在木犁时代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单纯以耕种收获为劳动对象的生产方式必会改变,村庄分布更需重新整合。公社即要构建一种适应这种变化的平台,进一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团队耕种,分工协作,村庄聚合。即改变旧的生产关系,发挥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

  ?    若按公社路线发展至今,即从自耕农,到互助组,到小社(以生产队为基本单位的联合体)、亦工亦农,到大社(以生产大队为基本单位的联合体),到全民所有制、农民工资制,或许是:小村已迁并至中心村,或变成一个失去居住生活功能的农业作业队的季节性中转站、农产品加工点、田间晒场、粮食农资储备库。村庄不再那么密集,中心村扩大,大量农民住进中心村、镇驻地或县城,镇驻地成为一个功能基本齐全的小卫星城,县城大大扩大,功能不亚于中等城市。大城市不会无限扩大、房价变得无限高。农村绝没有乱搭、乱占、乱建、乱挖。全国性打工潮和每年出现的春运潮、人口转移潮也许不会出现。

  ?    农业耕作以专业团队为单位(或农业作业队),团队常用农业机械基本齐全,可管理上千亩或几千亩土地,农忙时可以相互协调支援。剩余农民得到有组织分工:从事农副产品半加工、深加工,农业机械维护、革新,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建设;更多的则是从事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经销,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扶幼养老等公益事业和其它服务业;有组织地参入国家、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以营销农副产品和农资为主的供销社超市、网点在城乡分布有致。华西村式的村组织和吴仁宝式的村干部或许会很多。城乡差别不再那么大,农民不再背井离乡去经营城市,而是经营自己的家乡。

        也或许是,大社已经从集体所有制进化到公有制,类似于石河子、北大荒农垦的国营农场。农民成为农业工人,农村的所有单位成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的一部分。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也与工厂一样实行全社会招工,城市工人与农业工人只有分工和居住地不同,其它没有太大区别。  

      一想到这一美好前景的被粉碎,怎不使人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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