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九间打虎录、广西日报、百度百科 等
日前,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达1200余万元,一审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陈英 资料图
法院审理查明:
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时任中共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扶绥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的被告人陈英伙同其胞弟即被告人陈祺共同商量,决定利用陈英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承建扶绥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老板李某某、班某某等人谋取利益,事后由陈祺自行收受或者通过相关人员代为收受、协助转账等形式收取好处费及其所谓的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2031646.68元。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陈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被告人陈祺共谋,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陈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陈祺与国家工作人员陈英相互勾结,通谋为他人谋取利益后,收受他人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行为与陈英构成受贿罪共犯。
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被告人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法院一审判决:
以受贿罪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陈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没收两被告人各自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11万元、100.5万元及孳息,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陈祺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9916646.68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延伸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
家风问题剖析
2018年6月至10月,崇左市纪委监委陆续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领导转来以及群众举报反映陈英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随着调查深入,一个利用教育工程项目大肆谋取私利的“姐弟档”逐渐浮出水面。
■ 贪念作祟,疯狂助弟敛财
陈英成长在单亲家庭,从小和母亲、弟弟相依为命,母亲只能靠着微薄的收入苦苦支撑破碎的家庭。缺失的父爱、贫苦的生活,使得陈英养成了争强好胜的倔强个性。争强好胜本不是件坏事, 但建立在错误价值观上的争强好胜,只会带来祸事。
2013年,陈英到扶绥县任职。把全家都接到扶绥后,陈英特意召开家庭会议,宣布:“家里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在弟弟陈某眼中,姐姐的宣言无疑是致富的鼓励,姐姐的权力也即将成为变现的工具。在亲情的羁绊和贪念的左右下,陈英走上了疯狂的“扶弟”之路。为了扶植弟弟,她运用手中权力四处出击,怎么来钱怎么干,千方百计“共同致富”。
陈英明知自己的亲属不应在扶绥从事经营性活动,却依然堂而皇之指使弟弟陈某筹备开公司,准备承接她分管教育领域的项目。当上县领导后不久,她就将陈某介部给县教育局局长认识,为其承建项目提供便利。刚开始,陈英还是小打小闹,利用职权将学校电脑采购、维修等较为零散的小项目交给陈某负责,逐渐地,这些项目已经满足不了姐弟俩的胃口。
2014年下半年,扶绥县计划投入10亿元资金建设教育项目陈英想尽办法让陈某参与其中,“切一块蛋糕”。她计划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陈某拿教育项目,再由陈某把项目转包给老板实施,从中非法牟利。陈某心领神会,找到曾在房地产公司共事过的李某“合作”,陈某按照项目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好处费,项目决算后所得利润两人对半分成。在陈英的操作下, 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陈某顺利拿到28个项目承建权,转手获利近720万元。
即使这样,姐弟俩依然觉得“回报太慢”,因为项目资金拨付缓慢,许多工程款都未能及时结付。姐弟俩又打起“靠山吃山”的新算盘。“做招投标代理来钱快,周期短。”陈某向姐姐建议,有公司找他一起做招标代理业务,自己可以借此收取好处费。陈英与弟弟“一拍即合”,经其“打招呼”,陈某代理的两家公司成功拿到招投标代理资格。
此后,陈英分管的教育均衡发展项目,都委托给陈某的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有意向承揽工程项目的老板,必须向陈某额外支付项目合同价1.5%至2.5%的“招标代理费”,作为确保中标的费用。一时间,陈某干得风生水起,过上了“坐地收钱的好日子”久而久之,在扶绥县工程建设领域形成了“拿教育项目找陈某”的“潜规则”。2016年年底至2018年6月,陈某借此非法牟利近470万元。
陈某不学无术,经常和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厮混。陈英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溺爱弟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姐组的娇纵下,陈某大把捞钱、肆意挥霍,宝马、路虎等豪华品牌汽车说换就换,换一次车亏几十万元,眼睛都不眨一下,经统计,几年间,除某在购买房产上花费赃款400余万元,在购买车辆上花费赃款300余万元。
同时,在弟弟的“催化”下,陈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不断扭曲,原本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优良品质消失殆尽,她肆无忌惮踩红线、闯雷区,把公权力变成“私人财产”,换来大把的金线。迷失在金钱和物质世界里,沉浸在背名包、用知名化妆品等奢侈生活之中。
陈英作为领导干部不但没有教育好家人,反而和弟弟沆瀣一气。“我跟弟弟相依为命,他有什么需求我总想满足他。没想到,这不是爱,而是害。”陈英痛心疾首。
■ 责任缺失,盲目为弟“放水”
走上县党政领导岗位的陈英并没有真正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中提升个人素养,没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反而像“暴发户”一样膨胀起来。
她后来在忏悔书中写道: “2014年,当手中掌握了点权力后,私欲开始膨胀,没有坚持原则,迷失了方向……” 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作出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以下简称“全面改薄”项目)的决策。陈英本该珍惜组织的信任,让党中央的好政策真正惠及民众。但在落实的过程中,姐弟俩唯利是图地承揽项目、转包工程,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以致这项暖心工程在当地变成了寒心工程。
2018年春季学期,扶绥县一些学生家长纷纷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宿没能按时竣工,孩子只能托管到学校外面。我们得多花钱,还得担心孩子的安全……”据统计,这样“飘”在校外的学生有1318人。2016年至2018年,扶绥县因“全面改薄”项目滞后被自治区教育厅通报12次。截至2018年6月,扶绥具仍有28个教育项目未竣工,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对此,陈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调查发现,扶绥县这28个项目经陈某的操作,集中落在建筑商李某的手上。由于资金链断裂,项目建设“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几近停滞。从银行流水看,李某和陈某有大额资金往来。正是姐弟俩的贪念,让本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李某有了可乘之机。同时,由于长期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弟弟在教育系统谋取利益,以及弟弟的深度参与,陈英在教育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监督底气不足,这也是她在分管领域履职不力、督促不力、应对不力的重要原因。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扶绥县教育领域大量工程项目建设严重滞后,陈英得知其中多个项目为李某承揽,内心十分焦虑。为接上断裂的资金链,加快建设进度,她要求弟弟投入资金并请律师把关程序,规避风险。同时,陈英利用职务便利和个人地位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出面催付进度款。但由于多种原因,进度款根本解不了急,大批项目建设滞后被反复通报,问题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
■ 心存侥幸,妄图借弟脱罪
陈英当然知道,践踏党纪国法必然要付出惨重代价。但她一直心存侥幸,以为能瞒天过海。崇左市纪委监委调查发现,陈英心思缜密,教唆其弟陈某精心构建了规避调查在的防线。然而陈英万万没想到,这些不但没能掩人耳目,反而让自己一叶障目,助长了自己和弟弟的贪欲,更为自己的罪行又加了一笔。
早在2014年,姐弟俩就订立攻守同盟,精心构筑了所谓“四道防线”,对抗可能面临的组织审查:第一道防线,陈英与弟弟陈某、陈某与商人李某单线联系,不能让李某或其他人知道是由陈英帮着拿到工程项目,李某只能以现金形式给陈某好处费;第二道防线,如果事发,李某不能承认工程项目与陈英、陈某有关;第三道防线,假如李某防线被击溃,陈某绝不能承认是通过陈英获得项目,即便陈某承认了,陈英也不会承认,幻想这样陈英最多就是承担对家属管理不严的责任;第四道防线,花钱请律师普及工程项目方面的法律知识。一句话,就是要“祸不及陈英”。
组织多次给陈英交代问题、主动认错的机会,但她置若罔闻。2018年11月20日,陈英和弟弟同时被依法留置。陈英自以为所作所为隐藏得很好,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刚开始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对所有违纪违法行为均矢口否认,直到证据摆到她面前。此时陈英顿感天旋地转,无力辩驳,她感叹:“自己是玻璃瓶中的小白鼠,被组织看得清清楚楚。”
“我严重违纪违法,无颜面对组织和家人,我真的错了,彻底错了……”陈英悔之晚矣,泪水打湿了厚厚的忏悔书。
家风崩毁,祸害自来。陈英理想信念滑坡,忘却初心使命,对自己放纵放任,对家属失管失教,纵容胞弟陈某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项目,双双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其胞弟陈某一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陈英、陈某从“受贿姐弟档”变成“服刑姐弟档”,陈英的母亲带着对儿女的无限牵挂离世……
警示忏悔
陈英忏悔道:
被立案审查(调查)初期,(我)还是存在侥幸心理,没有马上向审查组交代自己为弟弟在扶绥做项目“打招呼”问题,没有承认自己谋取私利的事实,不讲实话……明明是玻璃瓶中的小白鼠,被组织看得清清楚楚的,自己依然像只鸵鸟,把头埋在沙土中,不愿正视自己的问题,以哭闹的方式来回避问题。
当我的手中有点权力后,就出现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的思想,做出让组织非常失望的违纪行为……我非常非常后悔,我无颜面对组织、同事和家人,我真的错了,彻底错了。我辜负了组织多年精心的培养,我让单位蒙羞,害了同事、家人,更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