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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公安查处三人!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现场指认等各环节,综合形成证据链条,本次事件系周某敏、罗某松、王某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引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盐源县公安局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 周某敏、罗某松、王某忠三人分别给以行政拘留十日 的处罚 。
公安机关提示,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最关键、最艰难、最吃紧的阶段,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的追责问责。
文/图 盐源融媒记者 秦宏 盐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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