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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辱国旗区旗郑松泰遭警起诉

2017-04-11 东方日报 濠江风云


       去年十月十九日本届立法会第二次大会,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场以阻挠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重新宣誓,期间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将建制派议员插在会议厅枱面的五星旗及香港区旗「倒插」。警方在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落案控告郑一项侮辱国旗罪及一项侮辱区旗罪,昨日通知他到警署进行「预约检控」。郑声言不会自行到警署,着警方到立法会拘捕他。若郑一直拒绝合作,警方不排除稍后派员上门拉人。两项控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各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议席随时不保。

 

         郑松泰昨于社交网站透露,指刚接获助理通知,有中区警署公众活动调查组警员来电,促他亲自到警署取信,并称会就「倒转建制派示威物品」一事,正式起诉他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罪。郑自言因要「全心致力服务港人,恕公务繁忙」,不会亲身到警署,反着警方将信寄到立法会,及要将收件人写为「立法会主席」或「立法会秘书处」,而非直接交予他。


郑不主动投案警或上门拉人

        

        郑松泰其后在立法会回应指,倒插国旗事件发生在立法会大楼,起诉前警方按程序应先知会主席及秘书处,谘询意见后再提检控,故决定现阶段不会依足警方指示取信。他又指国旗和区旗的展示大小尺寸均受到法律规管,警方应一并拘控带同不合规格旗帜进入立法会的建制派议员,质疑事件是现届特首梁振英冀于卸任前「洗太平地」,为候任特首林郑月娥上任制造四海升平景象的行为。



         据了解,警方是在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决定对郑松泰作出「预约检控」。对于郑声言不会主动投案,据悉警方会积极尝试与郑沟通,不会按郑要求将有关文件寄往立法会,一旦郑坚拒合作,不排除会派人上门将他拘捕。

 

梁君彦:议员行为需向市民负责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回应指,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言论,受到《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保护,但其他行为则需向自己及市民负责。他指警方暂未有找他作供,但若有需要,立法会将尽量协助警方调查。建制派议员蒋丽芸表示,警方曾要求她为倒插国旗事件助查,如有需要她愿意担任证人。

国旗法及区旗法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区旗及区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曾涉同类案古思尧判监逾4个月 



        回归后首宗侮辱国旗及区旗案发生在九八年,已故本港社运人士吴恭劭及本身为澳门人的利建润,在同年元旦参加支联会游行时高举破损及涂污了的国旗及区旗,各被判自签四千元守行为一年。两人一度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港府其后上诉至终审议院,终院于九九年底裁定港府得直,恢复两人的定罪和刑罚。一二年六月及一三年一月,社运人士古思尧游行示威时分别焚烧国旗及涂黑国旗区旗,被裁定三项侮辱国旗及一项侮辱区旗罪成,判监共九个月,上诉后减刑至四个半月。古前年七月又在湾仔焚烧区旗,翌年再次罪成,被判囚六周。

转载自东方日报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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