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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底裤在哪里?

2016-01-17 抄下又不会死 抄袭的艺术

他们都说点这里能一起装逼一起飞 ☝



抄袭、剽窃、临摹、复制......,

这些看似简单的词汇放到艺术品的界定上就变成了复杂的术语。

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艺术作品的

“形”、“神”兼备,

“形”好辨“神”难定,

导致了法律难以做出具体的阐释和规定。

在一些“涉嫌”的案例中,

各方如同抽象艺术一样的解读

也让人难以形成共识,

那么究竟是“抄袭”、“剽窃”还是“艺术”,

除了观众经验的判断外还需要批评家

把这些作品放置在美术史的坐标中

加以专业分析。



抄袭君普及姿势时间

抄 袭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基本概念

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抄袭与艺术是否存在界限?

抄袭、剽窃、临摹、复制......,这些看似简单的词汇放到艺术品的界定上就变成了复杂的术语。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艺术作品的“形”、“神”兼备,“形”好辨“神”难定,导致了法律难以做出具体的阐释和规定。在一些“涉嫌”的案例中,各方如同抽象艺术一样的解读也让人难以形成共识,那么究竟是“抄袭”、“剽窃”还是“艺术”,除了观众经验的判断外还需要批评家把这些作品放置在美术史的坐标中加以专业分析。



涉“抄袭”案例层出不穷

前不久,艺术家杰夫昆斯两周内接到两起涉嫌“抄袭”的指控再一次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了这件事情上。对于昆斯来说,涉嫌“抄袭”已不是一次两次了,在这两件事情之前,他还有过三次因版权纠纷而被起诉。第一次是由一张摄影作品而起,照片主人Rogers拍摄的内容为一对抱着小狗的夫妻,这和昆斯的作品《String of Puppies》非常相似。另一起是美国传媒公司United Features Syndicate起诉他在作品中使用了加菲猫的玩伴小狗欧迪的形象。还有就是与时尚摄影师Andrea Blanch之间的 38 39776 38 15265 0 0 4144 0 0:00:09 0:00:03 0:00:06 4144官司,Blanch认为昆斯2000年的画作《尼亚加拉河》(Niagra)中女性穿着性感高跟鞋的脚的创作元素剽窃了他的作品——一张一名女性穿着Gucci凉鞋的照片。


Naf-Naf广告(左)与杰夫·昆斯作品(右)


  “吉尔伯特与乔治”作品恐抄袭“原作”艺术家怒斥

  2014年8月,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教授Conrad Atkinson声称,艺术界著名组合“吉尔伯特与乔治”剽窃了自己在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艺术创意。同时,Conrad Atkinson还表示,“吉尔伯特与乔治”这样做的原因是要创作一件作品供2007年在泰特现代美术馆举办的展览“吉尔伯特与乔治:大型回顾展”中展出。Atkinson称,“吉尔伯特与乔治”的作品“无论从形式还是理念上”都借鉴了自己的“Billboard”系列作品。而他的律师言辞更为激烈,称其为“彻底的抄袭……完全就是盗用Conrad的创意。”


Conrad Atkinson的“Billboard”系列作品(左),吉尔伯特与乔治的《Perv Duo Desecrate Tate Modern Pictures(2007)》(右)


  因剽窃蒂姆·奥尔森画廊与班阿里闹“分手”

  2012年9月,极负声望的澳大利亚蒂姆·奥尔森画廊终止了代理悉尼著名摄影艺术家班阿里(Ben Ali Ong)的作品,并取消了班阿里即将于开幕的展览,事件起因是该艺术家擅自运用他人拍摄的图片来创作作品。蒂姆说,班阿里让他颇感失望,这两件作品原本是即将展出的主打作品。为顾及画廊全局,蒂姆取消了展览,“某些方式下,挪用是可以的,但这也太接近原作了”。


原创摄影图(左)与班阿里处理后的作品图(右)


  鲍勃·迪伦的油画被指涉嫌抄袭

  2011年9月,鲍勃·迪伦的画展在高古轩亮相,而一些观众在看到作品之后却产生了这样的疑问,鲍勃的画有没有涉嫌抄袭?据来自Artinfo的报道,鲍勃的18件展览作品中,有大约十幅是来自摄影作品的影像,有六件作品的图片可以在Flickr网站用户Okinawa Soba 的页面上找到。比如,James Ricalton 1900年的照片《北京的满族新娘和新郎》,1923年拍摄的挤满了河船广东运河,还有大约1880年拍摄的日本富士山前的马匹。“你可以想象我有多惊讶,当我看到有5、6幅鲍勃的作品跟我网站上的照片几乎相同,”Okinawa Soba在接受采访时说。


鲍勃·迪伦的油画《鸦片》(左)与Léon Busy在1915年拍摄的作品(右)


抄袭也分境界


  艺术作品“抄袭”的境界大致可分为四等,一等抄灵魂,二等抄意蕴,三等抄元素,四等抄象形。高水平的“抄袭”不但不会惹来官司,还会赢得赞赏,这类抄袭就如同将九阳神功的内力用到了太极拳上,虽然招式未变却功力大增。而低端的抄袭不断有违道德,损害别人利益,还会引火烧身。


当张大千遇到张老千:2.5亿元张大千《泼彩山水》乃临摹自张大千《庐山图》中间部分


  一等者如张大千,他的画技被徐悲鸿称为五百年来第一人,他的模仿也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研究一下他的履历就会发现,四十岁之前漫长的岁月里,张大千细心地描摹石涛、徐渭,以至宋元各家的传世之作,甚至在兵荒马乱的岁月里,在了无人烟的敦煌,模仿壁画,时间长达近三年,最后,他出师了。有评论称,张大千的模仿往往融合两家或更多名家的风格意境,从不依样画葫芦,从不拘泥笔法的皴染勾勒。就如他的《仿王蒙青卞隐居图》,没有一笔一树地去模仿,而是在构图的章法安排、笔墨的疏密浓淡、光影之明暗对比、布局之走向,设色之浓淡上,细心致力,创造出的是一种别样的风韵,所谓神似。

  二等者如黄永玉,亨利豪里达的《但丁与贝特丽丝邂逅》描写的是但丁与贝特丽丝相遇并一见钟情的情景,画面阳光而浪漫,但画家黄永玉用相同的图式把三位美丽的女子改画成倾谈嬉戏的三位肥女,把站在桥头的但丁改成仅穿一条裤衩、叼着烟斗的自己,以此戏说自己当年的感情境况。两图相比,情景令人忍俊不禁。论者说“先生移用一些名句或名画再创作去表达一种认同或另作趣解的作品并不少见。”黄永玉借别人的图说自己的事,此又是模仿的另一途,艺术在此别开另一洞天。

  到了三等的抄袭,就触碰到了一个现实的敏感点,这也是目前事最多,争议也最多的地方。用简单的词汇来概括就是“剽窃”、“临摹”还是“复制”,就目前国内外涉嫌“抄袭”的案例来看,都可以归结到这几类中。

如何界定成难题


业内人士如何说

  艺术评论家朱万章认为:“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下,抄袭的界定和对待方法有所不同。譬如西方古典油画注重写真,临摹的不是古人,而是复制大自然、复制物体、复制人体,但不能复制达芬奇或者梵高的画,不然会被世人批评甚至攻击”。

  策展人吴杨波认为,关于抄袭艺术界向来就形成两个截然对立的观点,一个认为凡是艺术就一定要是全新的创作,另一个认为艺术也可以互相借鉴和学习,甚至可以是“对大师的致敬”:“就像京剧一样,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唱段,要原创很难。但是不同的艺术家对同一段京剧的理解不同,表现的效果也不一样。”他认为,艺术的创造不一定全部是原创,也可以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所做的革新、改良、改造。但是抄袭与这种革新和改良截然不同:“抄袭在艺术界是令人深恶痛绝的,抄袭者模仿其他画家的作品,签自己的名字,以假乱真。”

  哲学教授丹尼斯达顿(Denis Dutton):艺术世界和其他领域一样充满了人类的贪婪和野心。在这种受价值观和欲望驱动的大气候下,剽窃和欺诈似乎不足为奇,甚至还蓬勃发展起来,但是我们必须要认清伪造和剽窃的文化渊源。西欧关于思想和创意的原创性的要求并没有被其他文化普遍共享,它甚至都不能在西方历史的现代化进程中找到。在中世纪,对传统文本的复制和记忆是一个比今天更重要的教育元素,这种纯粹的复制思想在今天仍然是许多非欧洲文化一个重要的因素。例如,在日本大阪,一家博物馆曾宣布复制欧洲的绘画杰作。欧洲人无疑认为这是对一个艺术博物馆使命的歪曲,而这一想法确实也表明在对待复制态度上的重要的跨文化差异。另一个例子是,许多北美大学教员在面对外国学生,尤其是亚洲学生时,通常会向他们强调原创性的重要性,要求他们使用引号,确立文章的源材料。……鉴于越来越国际化的世界文化,欧洲对原创性和注明来源的要求将被其他文化所稀释或破坏,而把剽窃看做是合法的借用。然而,信息数字化的崛起和版权保护的增强,其他文化可能会变得更符合欧洲和北美的标准,而不是朝相反方向发展。换句话说,全球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需求讲个会改变个别文化的行为规范。

  相似度多少才算抄袭?

  据策展人熊斌了解到,一般相似度达到30%-40%就有抄袭之嫌,否则就只属于雷同。然而,在中国书画中,这个比例却并不适用。“文化产品总是具备现实有效性。在不同语境里,承担的文化角色并不一样。在不同时间、空间、语境里,同一件作品、同一个样式,被不同艺术家使用,承担的文化角色和功能是不同的,所以在艺术界用‘抄袭’这个词不太准确。学术界的抄袭很明确,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但是文化产品很难这么界定,因为图像、符号语言很有限。”熊斌说。

  一个艺术圈的资深人士说得更直白:“当代艺术允许这种‘学习’,这不犯法,也无可挑剔,中国人就是这样学习和创作的。当代艺术创作方法允许使用已有的图像,譬如张晓刚使用的是上世纪60年代的家庭合照,这就是挪用,但这创造了新的意义。”

  有市场人士认为,抄袭者能够在市场“吃得开”,也有收藏者普遍水平不高、无法判断有一定的关系。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长甘学军则认为收藏者、消费者确实应该具备一定的鉴别和消费艺术品的能力,但是归根结底,原因不在收藏者身上,收藏者不可能了解所有的艺术家和艺术品,只有制定法律,创作者即生产者不能抄袭杜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关于

关于艺术品抄袭的问题由来已久,作为艺术家,要清楚的认识到艺术领域的“模仿”与现实中大家同声讨伐的“仿造”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创作中一定要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作为艺术爱好者的大众,应该努力提高自己对艺术品的鉴赏能力,通过学习和经验的积累共同促进艺术的发展。





下面再说说其它类别的“抄袭”


单单说抄袭,涉及的范围太广,那就先浅谈一下网游吧。抄袭一词,看起来是一个让人鄙倪的词语,不付出劳动,直接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的可耻行为。相信家对这个词的认识和意见应该是一样的,只是,一边鄙倪这个让人厌恶的词语时,我们是否同样在做着自己嘴里说着那样痛心疾首的事?


纵观国产网游,每个论坛都有人发帖喷国产网游如何如何废,游戏公司只会坑钱之类的话...其实回顾国产网游的发展,在前期的时候,不是有沿至今日依然都鼎鼎有名的<梦幻西游>么?第一个做出这类游戏的,就好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随后有多少款类似的游戏跃然于市面?这是否抄袭?可怜的一想,那我们如今吃饭,吃螃蟹,是不是就是在抄袭第一个吃饭的人?是不是在抄袭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明显是一个悖论,一个谬论。




网游界的发展如何,我并不了解,玩过的游戏也只有寥寥可数的几款.但是依然清楚如今的游戏公司宁愿花千百万去争个代理权都不愿意自己开发新游.创新,并不是简单的说说.哪个人敢说自己的游戏没有抄袭成分?完全是原创?没有!游戏不是单单一个矿泉水瓶,随便扭几下就一个全新的出来.一个网游涉及的东西太广太广。难免也会借鉴其他游戏的做法.然而呢?外国出新游,在国内玩家眼里看到的都是无一例外的纯创新游戏.自家出的游戏往往会习惯性的去挑毛病...抄袭,成了一个可耻的名词.也再没有一家公司愿意去研发新游戏,辛辛苦苦做一款游戏出来,不但没有人追捧,还迎来一片骂声,谁还愿意去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我们中国不是有很多古话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三人行,必有我师...很多很多,拆开来说,就是大家说的抄袭!为什么有的人抄袭了,成为一个被人赞叹的大人物?因为有了第一个赞叹的人!为什么有的人抄袭了,成为一个众矢之的?因为有了第一个谩骂的人!


换一种方式去看待抄袭一词,原封不动或者只是修改了极小的一部分,那是抄袭.但是看到好的,摄取一部分,那叫借鉴,叫引用...或许仅仅有一点点,或许仅仅有一句话相同...这样就把人批死是抄袭,冠上这个可耻的名词..确实有些不道德。



文章类抄袭

“抄袭”这个话题,说它陈旧,是因为自从有了“写作”,就可能有了“抄袭”。“抄袭”史话不是这篇文章所要涉及的。说它新鲜,是因为有了“网上写作”之后,好多人已经不太把它当一回事了,因为网上写作,实在太便于“抄袭”了,连抄都不用,复制、粘贴就可以了。

有时看到一些作品,似曾在其它地方见过,有些有趣的段子,也似曾听别人讲过,那可能是原作的东西在其它地方发表或被转载。如果署名不是原作本人,有可能是无意间的雷同。如果相同的内容太多,便是被别人抄袭或剽窃了。


前面说那么多,不过也是希望大家更清楚的认识抄袭这个词罢了。抄袭泛滥成风的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独善其身?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好了

说了这么多








打赏个买手纸的钱呗


来源:儒雅大厨杨晓东及网络





抄袭的艺术—————按住才能装逼


作为【抄袭的艺术】第三次推送

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抄袭的意义

为了强行装逼,我们需要点态度:

我们不生产原创,我们只是图文的搬运工

我们不生产故事,我们只是笑傲江湖的搬运工

我们不生产av,我们只是岛国的搬运工

我们不生产粉丝,我们只是阵地的搬运工

我们可能原创做不了第一

但是我们终将能抄袭第一

这里

为你撬开抄袭之门,带你体验抄袭的快感

抄袭的艺术

喜欢原创的你可能后悔了



❤但他们都在㊨㊤角一起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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