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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平湖环保局和地税局签署备忘录 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

2017-11-08 嘉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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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平湖市环境保护税征收准备工作,日前,平湖市地税局、平湖市环保局联合召开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洽谈会,并签署了《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签署备忘录,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为该市环保税顺利开征迈出坚实的一步。


备忘录签署后,平湖市地税局、平湖市环保局双方将交接排污企业征管数据,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税税法宣传、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建立环境保护税日常管理合作机制,加强日常征管数据的互换共享,联合做好环境保护税风险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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